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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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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刚过未时,与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他二人在食肆二楼选了处僻静的地方坐下。店小二见来人大包小包的行礼,立时眉开眼笑的上去招呼。在得知与姬兰相约此处后,更是无比的恭敬。

    “原来是少司马府的贵客啊!快请,快请。”

    一边说,一边用袖子擦抹二人身前的几案。

    “客有什么需求,尽管知会小的。”

    一路沉默且失魂落魄的王诩终于开了口。

    “小二哥!可否讨碗清水。”

    小二看他面色惨白,以为王诩身体有恙,不愿受人打扰。于是急忙奉上两碗清水后,便悄然离去。王诩对着陶碗中的清水,呆望了许久。从包袋中取出一小撮芥粉,洒在水中。一旁的阿季,瞪大眼睛,看着少主咕咚咕咚的将一整碗辛辣的水全部喝下。甚至面上没有一丝神情的波动。片刻过后,王诩抹了抹嘴角,轻叹道:

    “果然很辣...”

    随即涕泪横流。可没过一会,又表情木讷的开始傻笑。阿季与他相处了六年,从未觉得王诩是个怪人。即便是伤愈后,他总会说些傻话,且行为有点怪诞。但女孩也只是认为他经历过生死,一时不适才会显得异常。随后王诩的变化,阿季其实是很喜欢的。尤其那日割腕以血相救,女孩深深的被感动了。从未像现在这般对将来的生活如此向往。然而此刻回想起那名侍女说的话,竟觉得面前之人如此的陌生。

    芥粉出的出现,让王诩又回忆起尘封的往事。记得与妻子一同留学英国的时候,他在一家自助餐厅打工。客人总喜欢询问餐桌上瓶瓶罐罐的调味品。他知道盛放淡绿色糊状的调料是芥末,却不知芥末的英文应该怎么去说。于是询问了领班大姐。大姐也是国人,不过一口陕西腔的英语着实听着费力。至于回答嘛。

    “王萨比!”

    王诩在店中被大家喊做小王。领班大姐一出口,他还以为对方是在骂自己呢。回家后,将事情告知了妻子。不料妻子笑的前仰后合,如同抽筋一般。科普后方知,领班大姐并非骂人,而是口音太重。日本的青芥英文叫Washabi(瓦萨比),其实是山葵并非芥末,它的根茎也称日本辣根和国内的芥末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只是人云亦云,将错误一直延续了下去。而他买到的芥粉则是用芥菜的种子研磨而成,正宗的芥末。

    阿季的长相与妻子夏云诺一模一样。女孩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早已忘却那个曾经真实存在过的恋人。也许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王诩选择逃避过去。每当想到,在另一个时空,还有个思念等待他的女子,总会揪心不已。过往的点点滴滴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心中,挥之不去。

    直至申时,姬兰带着妹妹赶来赴约。王诩才从回忆中解脱。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次出门可谓大涨知识。他十分感激,对姬兰抱拳施礼,答谢对方的款待。寒暄几句过后,一个个小铜鼎,便被摆放在四人面前的几案上。虽仅有四道菜,但都是硬菜。水煮老鳖、烤鸡、羊腿以及一道看似红烧肉的美食。

    今日倒是奇怪,姬兰身旁的小侍女也有席位。按说奴婢是不能与主家一同用膳的。几人闲谈着,周围没有下人布菜或是斟酒。反倒是格外的轻松。王诩对那盘红烧肉情有独钟,肥而不腻,肉质紧实,不禁开口赞道:

    “此肉味美,可是牛肉?”

    假装很有礼数的小侍女,正细嚼慢咽的吞咽食物。一听这话,竟没忍住,立时将口中饭食喷了出来。作为主人的姬兰,没有第一时间去责骂小丫头,反而瞪大眼睛,注视着王诩。阿季的表情则更为夸张,不住地咳嗽,就连眼泪也跟着冒了出来。一只手捂住小嘴,显然也喷出不少饭食。

    “呃...在下哪里说的不对了吗?”

    王诩反复斟酌自己方才说过的话。觉得没有问题啊?更不是什么冷笑话。为何眼前的三人会露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还是说他脸上沾了饭菜,看上去比较可笑。于是,慌忙用手抹了两把,除了嘴边的油腻,没有任何东西。

    “先生莫要胡言。宰牛乃大罪,重则斩首,轻则鞭挞三十下狱。何言食其肉?”

    姬兰的话把他吓住了。不就是吃牛肉嘛,至于杀头坐牢这么严重?电视剧里那些侠客好汉们,不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牛肉的。也未曾见过官府的衙役整日追着他们喊打喊杀呀。难不成大周朝的吉祥物便是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发展?王诩满脸的问号。

    “这是为何?难不成宰牛有碍百姓耕种,会伤及国本?”

    方从王诩惊世骇俗的言论中回过神来的姬元与阿季,此刻不约而同的张望四周。像是做贼一般为这二人把风。只听姬兰低语道:

    “牛乃天子太牢之祭首,无故宰杀视同谋反。先生休要再提,以免遭来祸患。”

    姬兰能做出解释,已经冒着极大的风险。毕竟她兄长身处高位,若不小心被政敌听见,借此来构陷少司马府有不臣之心。她们兄妹亦是百口莫辩。

    原来这规矩又是大名鼎鼎的周公定下的。天子祭祀用的祭品称之为太牢,是牛、羊、猪三畜。而诸侯祭祀的标准则是少牢,其中没有牛。因此无故宰牛,视为逾越礼制,有窥视王权之心。明白缘由后,王诩绝口不提吃牛肉了。毕竟他是真的吃过。若因此被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那还了得?

    陡然间,死寂一片,气氛显得紧张而尴尬。王诩因心虚而不敢吱声,只是埋头吃着那盘像是牛肉的火烧肉。姬兰知道王诩来自北狄,吃过牛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是尚未开化的牛牧民族,总不能让人家学着中原人那般恪守周礼。显然她的话,是把王诩吓到了。瞧见对方乖巧安静的吃相,姬兰抿嘴一笑。

    “先生莫要拘谨,显得在下怠慢了。”

    王诩对着姬兰浅浅一笑,继续吃那盘红烧肉。姬兰见他如此情有独钟,便讲解道:

    “此乃貔兽之肉,肉紧不似豕。”

    “咳...咳。”

    险些就要重现两个丫头之前的失态模样。王诩强忍着恶心,低沉的咳嗽了两声。这才压抑住胃里的翻腾。哪儿有人会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什么屎啊屎的。更过分的是,竟指着他吃的红烧肉说不像是屎。他的反应让姬兰略感歉疚,以为王诩对此物忌口。自己未曾提前相告,害的对方吃下不该吃的东西。可她哪儿知,王诩是听到了豕才变成这般模样。

    豕与屎是同音字,大周朝的百姓习惯用豕来称呼猪。豕更多是用于称谓有鬃毛的野猪。这只是习惯而已。

    “先生莫怪,恕在下照顾不周。不知先生对此物忌口。来人!把这貔肉撤去。”

    王诩慌忙起身一礼,解释道:

    “不怪兰公子。是诩吃相难看。太急了,方才呛到。公子继续说。”

    这牵强的理由,慧眼如炬的姬兰岂会相信?全当做是对方的善意。或许是不想她自责,故意礼貌的贬低自己,揽下责任。姬兰与他对饮一杯水酒,当做道歉。二人心照不宣。

    “此兽极为难得,如熊如貔,黑白驳,可食铜舔竹,名曰貔兽。”

    “什么?貔兽?”

    王诩惊讶的神情,更是让姬兰确认对方忌讳此物。显然这顿饭已经没法再继续吃下去了。此时的王诩抱着一个铜鼎,哇哇地呕吐起来。就像王诩先前想的那般,姬兰也是如此认为。或许北狄之人将貔兽视作神兽国宝,不能随意宰杀食用吧。

    然而,一个现代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国宝大熊猫的肉。似乎会是这样的反应。大熊猫的境遇十分凄惨。不仅是在现代,古代也是如此。不然也不会叫做貔兽。

    相传有好事之人,发现熊猫在农户家中啃食农具上的金属。于是将其抓获,敬献给采邑的地主老爷。地主大喜,将熊猫圈养起来,每日以铜铁饲养。谁料熊猫只吃不拉。这还了得!这不就是食铁的神兽嘛。貔貅便是古人按照熊猫意淫出来的神兽,嘴大无肛,只进不出。寓意吞食财物而不泄,实乃招财进宝。

    当初那只下山散步到农户家中,意图磨牙或是误将农具当成竹子来啃食的大熊猫,最终为子孙后代,锦衣玉食的生活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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