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恰逢王楷当班的日子。
雁门守备大营,门前铸着两尊抬蹄嘶鸣的铜马,每一根鬃毛都刻画的栩栩如生。
门内传来的守备军操练有序齐喝声大有投鞭断流之势。
作为雁门城内赫赫有名的纨绔,在王楷看来,当班就是换了个地方继续享受日子而已。
整个雁门军除去大将军之外,无不以他为尊,而他不负众望,成为了军中翘楚,未来极有可能接过军权。
这也是他自傲的资本,同样的,自己粉面桃眼,仪表堂堂,生得一副好皮囊,自是讨人喜的。
昨夜刚与唱曲的小娘子一见如故,在香房中缠绵,行鱼水之欢,日上三竿才回到营里当班。
周围的守备皆是披甲带刃,王楷则是头挂高冠,腰束玉带,一身华服,屁股坐在铜马边,处其间。
“王守备,昨夜那姑娘如何啊?”一众追随者拥在王楷身边,揉肩捏背,心底都想攀附这位公子哥。
王楷神采飞扬,舌头舔舔嘴角,微闭双眼,深吸一口气,似在回味昨夜一晚的蜜味,“那滋味,妙,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这话说得不免让在场所有人都浮想联翩。
“守备年轻有为,正乃我雁门军日后的中流砥柱啊。”
“是啊,是啊。”
周围的人纷纷谄笑献媚,对王楷是赞不绝口,仿佛那个擅自闯入女子闺房,飞扬跋扈的公子是另一个人似的。
“诸位将士不在其位,尽其责,反倒是围在一起,这就是我大唐的脊梁吗?当真是好笑!”
身后一道冷声响起,林婴在念星晨的搀扶下已来到了守备军营门外,见到这些如狗般强行献媚的将士,她当真是动怒了。
守备军虽只负责雁门城内的治安巡视,但这等腐朽的风气怎会如此盛行,长安内不少见,竟在北境也如此蔓延。
王楷听见声音后,顿觉刺耳,心中不知为何也是烦闷得很,自铜马雕像下起身,高挑的身材在众人之中就是鹤立鸡群,一眼就扫见了人群外的林婴和念星晨。
念星晨自带的戾气让他眼光停留片刻后又落到了林婴身上。
静养几日后,她身上的内伤已是快痊愈了,脸上的气色也好了许多,尽管身上是不起眼的粗布衣服,但那灿若玫瑰的神气却是掩盖不出的。
丹唇皓齿,肤白如雪,加之漂浮空中的柳絮,似那云间的仙,镜中的月,美得虚幻。
王楷望见这等可人儿,骨碌碌的眼球打量着她的身姿,已幻想着同她发生些事情,心砰砰直跳着提到了嗓子眼,习惯性地咽了口水。
如此艳丽的美物,怎得穿着这般,想到这里,王楷贼心渐起。
这美人似乎是误打误撞来到这里,瞧着衣着,想来没什么家世,不如养在家中,予自己享乐?
想着每天能和这等美人共度良宵,王楷脸边浮现出猥琐轻浮的笑,“这位姑娘好生水嫩,王某有什么能效劳之处吗?”
众人面面相觑,看来这位守备肯定是看上人家,想必要拿出手段了。
“见李光州。”
“哟,你是何等人,就想见我们将军?”王楷闲庭散步般像林婴走去,嗤笑着说道:“瞧你这装扮,乡下来的吧,不过本守备今日心情不错,你若真想见,只须答应我些要求。”
这是他的惯用手段了,很多时候百试百灵,用着职权上的便利,博得不少姑娘的芳心。
林婴心里早已有安排陪笑道:“不知道守备大人的要求是什么?”
王楷大喜,抹了抹嘴轻声道:“陪小爷一晚,别说见李光州了,金银百两都可以。”
那一眼望到底的眼光让林婴很是厌恶,却是故作柔弱姿态,“大人何必为难小女呢?”
这脆声无疑是天籁之声,让王楷心里直痒痒。
“那里为难了啊。”他忍耐不住了,抬手就去抓林婴的手腕想将她带走。
凛冽的寒气截断了他的动作,一只手率先抓住了王楷的手腕,那身旁不起眼的农家小子好大的力气啊!
念星晨也观察王楷一段时间了,这不就是个登徒子吗?
这种人自己都不屑于动刀,连这等低级欲望都抑制不住的人,不配绝尘。
不过王楷的确是惹错了人,林婴现在是念星晨的软肋,常人可触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