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更重要,接下来的12800次,他不再做多余的训练。
这一天,陈有余刚结束25600次的训练,杀猪刀就气急败坏地出现在陈有余身前:
“穿越者,你要晕死高贵的刀灵啊!”
……
短短七日过去,誓约已完成。
初夏的阳光和煦而温暖,这一日,陈有余重返芦苇荡,马尸腐烂发臭的刺鼻气味扑面而来。
看来这些马肉都吃不得了,陈有余暗骂了一句,不情不愿地接受了现实。
咦?这个白皙的小姐姐怎么这么眼熟,娇嫩的皮肤,高挑的身材,及腰的长发,摇曳的身姿……
笔芯?
只见笔芯在前,家丁在后,笔家马队缓缓而行。
陈有余闪身躲入芦苇荡中,藏好后,赶忙仔细端详了少女的模样,之前她女扮男装,只觉得她十分俊美,此时她穿着荷花色衣裙,少女的娇嫩和活力显露无遗,那楚楚动人的模样,让人神魂颠倒!
忽然,一胖一瘦的两位剑客打马而来,他们望向笔芯的眼睛有些异样。
两位剑客衣袖上都绣着一头白虎,威风极了。
高瘦剑客向矮胖剑客使了一个眼色,矮胖剑客会意后,骑上黄马,扬长而去,黄马速度极快,一溜烟就不见踪影!
但见高瘦剑客走到笔芯跟前,抱拳行礼。
从高瘦剑客的走路身法分析,他隐隐约约摸到了第二层次,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已经是十分厉害的人物了。
见他对笔芯很是恭敬,笔家生意上的朋友?
高瘦剑客道:“我们大当家十分仰慕姑娘,希望能和姑娘在茶楼一叙。”
笔芯脸羞得通红,厉声道:“你告诉陈贱男,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高瘦剑客并不恼火,“如果姑娘方便,就由小人带路好了。”
“我若不去呢?是不是准备动粗?”笔芯冷声喝道。
高瘦剑客脸色微变,他有意显山露水,震慑笔芯,让她乖乖就范。
只见他身形一晃,人已来到其中一个家丁身前。
笔芯是大当家点名要的女人,一个指头、一根头发都动不了,但教训一下他的家丁,让笔芯懂得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道理,总是应该的。
一寸剑芒闪过,高瘦剑客脸色大变,不觉后退了数步,再看时,他身上沾染了不少血迹,这些星星点点的血斑,如同映山红般鲜艳。
下一刻他的整个人头落了下来。
陈有余倒抽了一口凉气,血腥场面,混合着马尸的恶臭,让他险些昏倒!
怎么回事?家丁之中隐藏着高手?
令陈有余意外的是笔芯也是神色大变,“谁?!”
陈有余扫视了所有笔家家丁,他们也都神色茫然,不像作假。
笔芯所在的地区十分空旷,芦苇荡距离马队少说也有三百米,就算对方从芦苇荡中发起攻击,也需要三百米的射程,如果从对面密林发起攻击,至少需要一千米的射程。
这……
千里杀一人?陈有余脑海中冒出了这个具备魔幻主义的词句。
正思量着……
马蹄声响,一位老头儿和矮胖剑客赶了过来,只见老头儿保养的极好,一身华服,潇洒地坐在高头大马上。
他望着落地的人头,不动声色地望着眼前朝思暮想的美人:
“好烈的性子,老夫喜欢!小的不懂规矩,冲撞了姑娘,老夫给姑娘赔礼了!”
陈有余见他星眉剑目,皮肤保养的有如娇嫩少女,人也颇有涵养,大感意外。只是他对下属被杀之事不闻不问,显然是个心肠狠毒之人。
“不用,就此别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