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帆笑了,就随彭长宜来到一个小雅间。江帆问道:“你有客人?”
彭长宜说:“嗯,就是去北京路上我跟您说的那个借种案子,除去那个老太太我请不回来了,我把双方当事人都请到了一块,达成了初步协议,刚才请他们在一起吃个饭,本来解决的差不多了,那个刘成突然提出想见见儿子,我们不让,就把孩子的母亲找来了,这会,他们三人在一起谈呢,我刚出来就看见了你们正在送领导。”
江帆皱了下眉说:“长宜,你有必要什么事都亲自管吗?”
“唉,您没在基层呆过,要说这事我可以不管,交给司法科或者是民调就解决了,再不济是派出所或者法庭。可是,我包着莲花村,而且当事人只信任我,不愿扩大影响。再说,尽管这个事不大,处理不好也会影响安定团结。”
“你这么快就把事情处理完了?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吧。”江帆问道。
“不会,我们今天找出了许多法律条文,驳倒了那个刘成,他很服气,表示放弃要回孩子,并且永远不再追究这件事。”
“哦?你是怎么办的。”江帆来了兴趣。
彭长宜说:“基层有些工作方法可能上不得台面,但是管用。”说着,他就跟江帆大致介绍了一下他们处理这起借种案件的情况。
原来,彭长宜走后,孙其去找律师,咨询有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陈乐去城里浴池,见到了刘成,由于陈乐属于小辈儿,而且莲花村又是有名的大村,刘成和陈乐尽管是一个村的,却各不认识。刘成见派出所来人了,也就老老实实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基本和陈二喜说的情况比较吻合,但是刘成说他没有要陈家那麻袋粮食,说无论花多大代价也要要回自己的儿子,还说前两天电视里演过这样一个案例,最后男方就要回了孩子。
下午,彭长宜回来后,陈乐就把了解到的情况说了一遍。孙其带来了他找的律师,律师说,按照婚姻法,刘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有对孩子实行监护权,如果陈家不想给他这个孩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文章。一是看这件事构不够成强奸罪;二是构不构成买卖人口罪;三是刘成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四是孩子跟着谁最有利于成长。
在法律还没严密到滴水不漏的时代,律师的嘴是可以偏向任何一方的。
彭长宜多年养成的工作习惯就是今天能办完的事,绝不能拖到明天。于是他决定立刻解决这件事,否则夜长梦多。他叫来了莲花村支书陈有囤,把刘成从浴池请到了司法科,当律师以陈二喜请来的律师的名义,把提前商量好的几条意见一摆出来,刘成显然就没了底,语气也软了许多,不过他坚持说他没有强奸,是陈家媳妇同意才和其发生性关系,并说没有要他家那麻袋粮食。
彭长宜说:“你说陈家媳妇是自愿的,男女之事谁说的清楚,人家就诬告你是强奸,你能找出证人?”
刘成说:“我有证人。”
“谁?”
“他们家老太太。”说完这话,刘成自己也低下了头。
陈二喜的媳妇来了,她手里捏着一张发黄的字条,原来,老太太临死的时候,把这个字条交给了媳妇,并嘱咐媳妇,别让二喜看见,还说保存好这个字条,免得有一天刘成反悔。
这是当时刘成和老太太签订的协议,写这个协议的是村里一位老秀才,兼做证人,如今也作古了。
看到这张摁有自己手印的字条,刘成双手捧着脑袋低下了头。
彭长宜暗示陈乐,让陈二喜做东请刘成吃顿饭,然后各奔东西。没想到,他们二人几杯酒下肚后,居然诉说起过去的情谊,刘成提议看望孩子,陈家媳妇坚决不同意。事情又陷入了僵局。
彭长宜就让孙其和陈乐进去,以免局面失控。
他正在外面徘徊,就看见了江帆他们在院里,这才用服务台的电话,给江帆呼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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