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薄。看起来有种韩国人的气质。整体来看,很斯文俊秀,根本就不像是会开快车的那种人。一般第一次看到他,都会想到乖宝宝这个词。
男人穿着范思哲的白色外套,LEE限量版湛蓝色的牛仔裤,脚蹬一双韩版的大头鞋。耳朵上带着白色的耳机,嚼着口香糖,轻轻摇晃着脑袋下车,用后脚跟关上了车门,向着水晶站定的位置走来。
“这家伙还是这么爱现。”沈破军轻笑道。
来人是谁?就是那个让水晶感觉到头痛的家伙。有一年没见了,还是那副德行
“HI,你们来得这么早。亲爱的水晶小姐,别来无恙吧?不知道是否忘记了我这个曾经为你魂断梦牵,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男人?”男人来到水晶的面前摘掉了耳机,笑着问道。
“唐渊南,你还是那么爱开玩笑。”水晶淡笑了一下,将对方的话直接定义成了玩笑。
“呵呵。你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的话当成玩笑呢?给,知道要跟你拍戏了,所以特别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希望你会喜欢。”唐渊南说完,将P3直接递给了水晶。
“谢谢”水晶也没有客气,直接收下了。
唐渊南,人称演艺界的怪胎。模样长得斯文,作风却非常张狂,曾经做出过很多让人震惊的事情。比如,他曾经是水晶追求大军中的一员。在他还未向水晶有过任何表露,甚至两个人都不认识的情况下,在一次采访中,他在镜头面前就大胆的表达出爱意。记得当时有一句话很久一段时间内都被广泛流传着。男人,这辈子就应该做到非水晶不娶
现如今追星族对待偶像的要求非常的高,不仅仅要有俊俏的脸蛋,而且还要有个性。而唐渊南恰恰就符合这两点,因此就造就了这么一个演艺圈的怪胎。
行为张狂,没有不敢做的。这还不是造就一个怪胎的真正原因。唐渊南除了歌手演员之外,他还是一个作词作曲的全能好手。他搞出来的曲子,曲曲经典。水晶有一部分的歌,都是他写的。
有着无以伦比的才华,然而他却有个怪脾气。写歌从来不用别人求,他觉得你好,就会给你写,否则你就是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给你写一个音符。他的怪胎名头,也是因多方面一点一点积累而来。
怪名头不但没有让他的人气受到影响,反而越来越火。从加入到演艺界的小嫩草,现如今已经是一线明星的苍天大树了。
不用猜,他刚刚送给水晶的P3里面,肯定有最新写的歌了。
唐渊南跟沈破军打过招呼后,对水晶说道:“水晶,昨天看到一条新闻。貌似你最近的举动很疯狂啊那个有幸被人献吻的家伙怎么没有出现在你身边呢?”
“他在忙,应该一会就来了。”水晶有些无奈,这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电话也打不通。
“说起水晶的助理,我昨天倒是见过他。一表人才,倒是比你有男人味多了。”沈破军笑着插了句嘴。
“嗯?你昨天在哪见过他?”这个问题是水晶问出口的。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偶然遇到的,当时我还差点没认出来。”沈破军说道。
其实水晶挺想问,那个家伙跟谁在一起?只不过这么问了,无疑会增添许多麻烦。所以也只能将这个疑问咽到了肚子里面。
“这家伙真是幸运。我怎么就没那么好运气,能得到水晶的献吻。如果我能得到,让我少活十年,我也愿意啊行了,不扯淡了,我进去化妆了。”唐渊南长叹了一声,离开了。
沈破军似乎看透了水晶是什么心思,在唐渊南离开之后,补充了一句。“他跟星辰集团的老总冉甜甜一起去的。”
水晶点了点头,道:“恩,我知道。我在星辰集团有个代言,他去商谈这件事情。”
对于外人,水晶还是不想让对方知道的太多。而且这是感情上的事情,外人知道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再说了,对方还是一个算不上是朋友的人,就更加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了。
这家伙,昨天居然偷偷约冉甜甜吃饭去了。话说,他怎么就从来不约自己出去吃顿饭,太气人了。
等有时间非得勒索他一顿大餐不可。
沈破军只是笑了笑,看出水晶在敷衍他,也没有点破。
“他今天会过来吗?”
水晶哪里知道陈青云会不会过来,正待答话。片场远方再次原来机械运动的轰鸣,低沉而狂野的声音,似乎要比唐渊南的出场更加风骚。
一道银色的闪电杀进了片场,彪悍的停在了唐渊南的车子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