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收腿站定,总结道:“所以说,名字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是一个人身价的直接体现,起一个好名字,不过几个字便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将来必定是运气亨通,前途似锦。既然未来有这样的好前景,这一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
这一番话说得抑扬顿挫,把这些在山寨里封了几年的乡巴佬们听得两眼发直,一时间都赶紧去掏自己逃跑时从山寨里顺出来的银钱,把莫小笙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小笙,给我起个那种一看就是家财万贯,升大官儿的名字。”
“还有我,我要起说书先生讲的那些神力盖世,当世翘楚的名字。”
“我呸,你就是个杀猪的,还翘楚呢?”
“……”
刚刚平息下来的喧闹声瞬间又吵了起来,莫小笙扬扬眉毛,敲了敲桌子:“一个一个慢慢来。”
于是,这个无父无母,不过十四岁的黄毛丫头,就靠着给人起名这个行当,在东阳城赚了第一桶金。靠着起名赚来的本钱,莫小笙在东阳周边干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再往后,又在东阳开了几个新奇的铺子,一时间,倒也有了些名气。
不过说到名字,莫小笙曾经确实有个大名,叫莫柳。
那时候她还是寨子里的伙计,因为办事机灵,也常年跟着几个当家的出门去跑跑“生意”,干些所谓劫富济贫的活计。有时走得远了,出了地盘不好叫本名,当家的便给她取了个化名。
但这毕竟是仇家起的名字,寄人篱下七年有余,莫小笙就算再没有良心,也不会顶着这两个字过一辈子。
再说了,当年莫小笙叫着莫柳这个名字,因为一心觉得自己是个匪,也干了不少的荒唐事,欠了不少人命债。现如今难得过几天太平日子,知道莫柳这个名字的人都被该抓抓,该杀杀,莫小笙不想再触过去的那些霉头。
黑风寨的头头儿们被斩首示众的那一天,秋风瑟瑟,满地都是枯黄打着卷的落叶,因为是午时,日头高挂,围观的人额上都起了一层薄汗。
莫小笙一身青白长衫,站在人群中间,难得神情颇为肃穆。恢复女儿身份以来,她一直都穿戴不惯那些珠钗裙衫,平日里也就是顶多穿些颜色鲜亮一点的长袍,长发束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干净。
刑台之上,被绑在最中间的黑风寨大当家沙九宗目色呆滞,看着彼时的手下都拿着白菜帮子臭鸡蛋,一筐一筐地朝自己扔过来,竟也没有什么反应。
但当他的目光扫过莫小笙的时候,突然就定在了她的身上。莫小笙不闪不避,也神色平静地看着他。而后,沙九宗的脸上竟然浮现出无比复杂的神色来。
莫小笙回忆,那是一种释怀与恐惧交织在一起的神情。
“莫柳,你……”
刀起,刀落,鲜血飞溅。几十颗人头落地,咕噜噜滚得老远,这句没有说完的话,最终是被永远地封在了沙九宗的喉咙里。
浩浩荡荡了几十年,黑风寨这一页,也算是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