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际上,安宁现在的手已经算不错了。
刚刚在餐馆里打工的时候,她的手根本受不住油污水的长时间浸泡,经常会被刺激得发痒,怎么挠都没用,然后就开始发红,有时候不小心划破了一点点口子,被油污水一泡,很快就会感染发炎,难受得不得了。
到了冬天的时候,手上的冻疮一个接着一个的发,一双手红肿得就像馒头一样,碰一下都疼得不行。
只是那时候的安宁,为了维持自己和小奶包的基本生活,每天都疲惫不堪,根本没有精力去关心这些小事。
有时候手上发炎疼极了,就放在水里冲洗一下,连买点药都舍不得。
冬天冻疮难受,就随便捂一把干净的雪,直接往冻疮上用力搓,搓得皮肤破裂流血,冻麻木了就不觉得疼了。
这样胡乱的折腾,想不留下伤疤都不可能。
后来,小奶包稍微懂事了一些,看着妈咪这么折腾,心疼得眼泪汪汪,不知从哪里弄来几块柚子皮,煮了柚子水给她泡手,慢慢的才好了一些。
再后来,经济条件好一些了,小奶包就四处想办法,找了各种土方法和护手霜,每天盯着安宁用,花了一年多才把她手上的冻疮根治,每天这么养着,倒也让她的手看起来好了不少。
一直到现在,小奶包都坚持在安宁的包包里放上一管滋润型的护手霜,让她没事的时候就抹一点,真真是被她当初双手红肿流血的样子吓怕了,有点草木皆兵了。
然而,不管是如何精心的后期养护,安宁的一双手上,终究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平时不怎么能看出来,但和穆炎爵的手对比一下,差别还是挺明显的。
作为一个爱美的女性,以前没条件的时候不能强求,现在有条件了,安宁看着自己的手,再看看穆炎爵那双玉雕一样完美无瑕的手,心里还真真有点酸溜溜的滋味。
被人这么盯着看,再好吃的东西都有点下不了口。
穆炎爵放下筷子,随手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这才抬起眼帘,挑眉淡淡道:“看着我做什么,秀色可餐么?”
秀色可餐?
……真亏他好意思说。
安宁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目光仍是在他的一双手上打转,忍不住感叹道:“穆炎爵,以前怎么没发现,你的手长得这么好看,特别时候戴戒指呢!”
的确。
一般手上的皮肤白,指节又细长的人的手,戴起戒指来总是格外的好看。
只可惜,穆炎爵似乎很不喜欢佩戴首饰,别说戒指了,就连一个最简单的钥匙链都没有,清爽极了,连他日常开的车子里都没有什么配饰。
安宁有些遗憾,但想想如今家里那些小物件还都是她买来的,穆炎爵也完全不感兴趣,也只好作罢了。
穆炎爵一挑眉,单手支颚,斜睨着勾唇问道:“你喜欢?”
安宁好不容易地回过神来,舔了舔粉嫩的唇瓣,鼓起勇气承认道:“我是喜欢,不行么?”
自己的男人的手,喜欢怎么了?
不喜欢才是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