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鱼稷见到修鱼彬的那天, 吓出一身冷汗。
事情是这样的:和唐晚荻定婚后, 两人一起去吃了一顿西餐。修鱼稷一连吃了五块三公分厚的安格斯牛排, 一旁倒酒的服务生惊呆了,不禁感叹说,开业十年以来,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点一分熟的牛排,而且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块。
其实修鱼稷并没有吃饱, 却不好意思再点了。唐晚荻只好自己要了一份,假装吃不下, 将一盘子牛肉推给他。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加之“外语”更加熟练, 修鱼稷的话越来越多,开始聊起了狼族的风俗。和人类一样, 修鱼家的婚礼有专门的仪式,对狼王世子来说会更加隆重, 因为狼王是个注重传统的人,家族接纳新成员必须要获得他的祝福。
“什么样的祝福?”晚荻很好奇。
“简单地说就是父亲会请来一位巫师, 在他的见证下,从‘金枝’上摘下一片树叶,当着大家的面, 我们一起吃下去, 接受森林之神的祝福。”
听起来很诡异, 毕竟是另一种文化, 唐晚荻表示理解:“吃叶子?看样子没什么难度嘛。”
“狼族与狐族的风俗正好相反。他们喜欢复杂精致、我们崇尚简单粗暴。”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金枝是什么?金子做的吗?”
“当然不是, ”修鱼稷用餐巾擦了擦嘴,“沙澜有一种植物叫作‘桑棘’,不能独自生长,总是一团一团地长在别的大树的枝桠上,远离地面,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鸟巢。”
“我们人类把这叫作寄生植物。”
“对,寄生。桑棘的枝茎不粗,却特别坚硬,用刀砍下一段别在腰上,绝大多数会立即枯萎。只有极少数会继续长出新叶甚至开花结果。我们把这种桑棘叫作‘金枝’。”
“离开母体、离开水土……也能生存?”
“因为它是被森林之神选中的,是神意的体现。只有狼王能够让它长青不败。”
唐晚荻微微皱眉:“假如有一天金枝忽然枯萎了呢?”
“那就说明神的意志改变了,佩带金枝的那个人已经不配作狼王了。他将被人挑战。谁要能杀掉他,谁就是新的狼王。”
唐晚荻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你父亲是杀了谁……才拿到了金枝?”
“我伯父。”
一阵沉默。
过了片刻她才咳嗽了一声:“这不是窝里斗么?都是亲兄弟,应当互相照应、好好相处才对吧?”
“只要狼王健在,大家自然会相亲相爱。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狼王必须是族里最强壮的,如果他不行了,就该马上让位,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餐厅的光线很暗,桌上的玻璃杯里点着蜡烛。杯影与烛影重叠在一起。
唐晚荻怔怔地看着修鱼稷。他的脸不大,络腮胡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只留下一个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梁。刀刻斧凿般的侧影在烛光下显得不那么凶狠,一双眸子黑白分明,凝神着她的样子很温和,就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钻戒在烛光下熠熠生辉,不知为何,手指忽然颤抖了一下。
“别担心,”一只更大的手握住了它,“我们狼族在婚姻上很开放,可以和异族通婚,只要不是狐族就行。”
她默默地喝了一口汤。
“我父亲有很多兄弟,也有很多孩子,他不会为难你的。他的妻子是方雷家的——”他忽然顿了一下,“虽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对我很公平,是个慈爱、智慧的女人,她会喜欢你的。”
她记得他提过自己的生母来自狐族,是狼王的奴隶,不禁问道:“那你的生母呢?”
“我出生后不久她就去世了。”
“哦。”
他漠然地看着烛火,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平静中带着一点淡淡的忧伤。
他们相处的这几个月,修鱼稷极少提到自己的身世,但他对亲人的态度却是最让她觉得有安全感的地方。
“你对你妈妈……还有印象吗?”她轻轻地问道。
他苦笑着摇头:“她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爱我的女人。也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离开我的女人。我总觉得她还活在世上,或许在另一个空间,到如今我依然在寻找她……”
她看着他,摸了摸他的脸,笑了:“修鱼稷,有没有觉得,今天你特别可爱?”
吃了饭两人手牵手一路谈笑着回家,刚要推开常青花园公寓的大门,修鱼稷突然止步,下意识地将唐晚荻的手往身后拉了一拉。大约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屋里的人抢先开了门,一股肉香扑面而来,一个人的脸红通通地,像是刚喝了酒。
是方雷盛。
“啊哈!你们终于回来了!”他看着修鱼稷,很微妙地使了一个眼色,“快看是谁来了。”
餐桌上摆了三盒外卖,是他们常吃的红烧牛肉、糖醋排骨和蒜香羊腿。对于狼族来说是一个人的份量。筷子只有一双,菜吃了一半。
——看样子客人刚到,不然方雷盛会买两份。
屋子的一角有个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脱下礼帽,微微地向他们点了个头。
唐晚荻立即意识到方雷盛脸红不是因为酒,是因为紧张。修鱼稷一直拉着她的手,肌肉也是紧崩的。
不知是不是为了掩饰,他很快就放开了她。
唐晚荻见过的狼族不算多,同一家族的人相同点还是挺多的。修鱼家的人肤色较深,脸上横平竖直,轮廓粗犷僵硬,就像打着草稿尚未完工的雕塑。相比之下——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修鱼稷英俊白皙,一头卷发,在相貌上明显不同。但与狐族相比,他个头高大,更接近狼族。
这位客人在狼族中算是好看的,是那种中规中矩的好看,但又给人以神秘的尊严感。目光平静,却充满了穿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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