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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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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呜……”

    当太阳渐渐下山,山谷里已经一片狼藉。

    什么野鸡、野兔甚至野猪,都在一阵哀鸣当中死去。

    最后死的是野猪。

    野猪毕竟皮糙肉厚,能承受住最多三滴不死之血。

    但不管是一滴还是两滴亦或是三滴,野猪都会蜕变成为怪物。

    区别只是量越多,脱变成怪物后,野猪能坚持的时间就越短。

    如果量太少,那野猪基本上不会有任何反应。

    一滴差不多就是临界点,至少都得有一滴不死之血,野猪才会有反应,才能蜕变。

    但就算是一滴不死之血,野猪坚持时间长一点,最终还是会爆体而亡。

    整整一天的时间,谭千阳都在对不死之血进行研究。

    各种数据也都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成果当然有,甚至,成果还相当大。

    “不死之血内,应该蕴含着某种可怕的能量。”

    “这种能量能够野猪或者人蜕变成怪物,这种怪物力大无穷,浑身无比坚韧,甚至还有某些神异的能力,但一般野兽的身躯或者人的身躯,无法承受这种能量。”

    “所以,牛大三人想到了用人的血液来中和不死之血?思路是对的,但太极端了,人的血液能中和不死之血,那么野兽的血液应该也能中和!”

    谭千阳最终还是回到了“中和”这个思路上来。

    思路是正确的,但其实用人和用野兽的鲜血,没什么区别。

    “不死之血的确很强大,但只要取出不死之血,那么野兽的蜕变迅速就会结束,如果取的足够早,那野兽甚至还能活下来!”

    这是谭千阳实验的第二个成果。

    他真想每天都在这里做实验。

    只可惜,今天的时间已经到了。

    他必须得下山回安阳县城了。

    否则的话,谭府的人一定会发动人手来找他,到时候知道他进了卧牛山,那可就麻烦了。

    “罗宝,天色已晚,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先下山,三天后再来。”

    谭千阳对罗宝说道。

    “对了,这些野兽的尸体都尽量火化,毕竟都被不死之血侵蚀过,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谭千阳又叮嘱道。

    为了以防万一,但凡被不死之血侵蚀过的野兽尸体,都必须火花,烧成灰,以免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我知道了。”

    罗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好,三天后见!”

    谭千阳交代了一番,就迅速下山,找到了绿柳,乘坐马车慢慢悠悠的返回了安阳县城。

    回到城内,天还没有彻底黑下来,只是傍晚时分。

    谭千阳正要回到谭府。

    忽然,一名身高体壮,脸蛋胖嘟嘟的丫鬟拦住了谭千阳的马车。

    “谭少爷。”

    丫鬟朝着马车喊道。

    看来,她早就知道谭千阳在马车里。

    “嗯?你找我?”

    谭千阳掀开了车帘,看到着胖胖脸丫鬟时,脸上还充满了疑惑的表情。

    他的记忆中,似乎没有这个丫鬟的印象。

    “谭少爷,我是替我家小姐送信的。”

    “信?”

    谭千阳看了一眼丫鬟手中的信封,有些迟疑的问道:“你家小姐是哪位?”

    “我家小姐是阮家千金。”

    “阮家?”

    谭千阳脸色微微一变。

    阮家只有一个大小姐,那就是阮秀秀!

    三天前,母亲谭李氏还和谭千阳提到过阮秀秀,只是,谭千阳早就忘了这茬。

    没想到,阮秀秀居然追到了谭府?

    看着阮家丫鬟就在身前,还拿着阮秀秀的信,接还是不接?

    谭千阳有心不接,但这终究会失了体面。

    罢了,看看阮秀秀到底说了些什么?

    于是,谭千阳接过了信,并且打开信封。

    信封很精致,甚至信封上似乎还撒了某些香粉,让人一闻感觉神清气爽。

    阮秀秀的字一点也不像其人,反而非常娟秀、灵动,都说字如其人,如果真看到字,恐怕就满脑子幻想了。

    可是,谭千阳早就见过了阮秀秀,实在是连一点幻想都没有。

    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让谭千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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