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枫把目光望向在咖啡厅中间弹琴的年轻人,不明白为什么,竟然从他身上嗅到到了忧伤的气息。刘枫还记得血族的那个习惯,一个并不是很好的习惯。他有点想品尝一下那个年轻男子的血液,想给他一个美妙的初拥。但理智告诉他,不能那样做,永恒的诅咒,对钢琴师这种人来说,不是救赎,而是永恒的痛楚。
听完一首曲子,刘枫掏出几张英镑放在桌子上,起身走了出去。朦胧的月色照在他那单薄的身上,把他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他没有开车,而是选择以漫步的方式行走。同时他的嘴里喃呢道:“月色,很不错的名字,和当年的那个‘如果’酒吧一样,同样让人腼腆过去,同样让人容易心醉。”
孤独的走在月色中,就像黑暗中的精灵一样。刘枫身后的空间忽然扭曲开来,今天被刘枫教训的那个血族伯爵,出现在刘枫的身后:“先生,你快去看看小姐吧!他和几个坏男孩,去了一家迪厅。”
“什么!”刘枫有点恼怒的叫道:“这个丫头还真的不让人省心。”把自己的神念散发开来,转瞬间便笼罩了整个伦敦市,很快在一家迪厅里发现了爱丽丝。刘枫的身形没有征兆般的消失,宛若从没出现过,只留下那个血族伯爵面面相觑。一般说来,血族用异能把自己从一个地方传送到另一个地方,必定伴随着某些征兆。可是刘枫这次一点征兆也没有,给人一种原本就该如此的样子,一切都显得如此的自然和谐。
如鬼魅般出现在迪厅的门口,刘枫望着眼前的这个迪厅。可以看的出来这个迪厅很高级,这点可以从那个富丽堂皇的大门看出来。人高马大的打手站在大门的两排,如门神一样,让普通人望而生畏。
可是他们对于刘枫的出现,却没有任何反映,这就自然赐予刘枫的能力。不管他干什么,别人都会认为是合理的,不会有任何质疑。刘枫在柜台前买了一张门票,然后走进去。
震耳欲聋的金属音乐和人们疯狂的叫喊声交织在一起,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舞池中,无数的男男女女,跟随着音乐的脚步,疯狂扭动自己的腰肢,迈开自己的步伐,晃着脑袋,不断跳跃,醉生忘死的跳跃,忘记生死,甚至忘记自己还是一个人
在昏暗的灯光和重金属音乐的掩饰下,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以刘枫的目力,他发现一名不超过十二岁的女孩,正趴在栏杆上,使劲摇晃脑袋,很显然是摇头丸吃多了。一名魁梧男士骑在她身上,正在不断冲撞。几个捣乱的年轻人,被一群如狼似虎的打手,按住暴打一顿,然后提着像死狗一样的他们,直接把他们扔在冰冷的大街上。
刘枫有点厌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已经发现了爱丽丝,她现在还没事。于是刘枫便找一个相对安静偏僻的角落坐下,观察着爱丽丝那边的形势。
一名染着绿色头发的年轻人,讨好的打开一瓶啤酒,放在爱丽丝的面前:“美丽而贤淑的小姐,请再喝一瓶,我就承认你真的比我们厉害,请相信我们,我们并无恶意。你喝醉了,我们会送你回去的,难道你不相信你的男朋友了吗?我们可是他的好朋友呢?”
被灌了几瓶啤酒,显然已经有点糊涂的爱丽丝,毫不犹豫的抓起那瓶高纯度啤酒,仰头一饮而尽。坐在爱丽丝身旁的几个年轻人,露出神秘而危险的微笑。
打了一个饱嗝,爱丽丝把空空如也的酒瓶,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现在相信了吧!你们全都是废柴,一点男人的气概都没有。我那个叔叔,他可厉害了,你们跟他比起来,屁都算不上。咦,你们不是说我男朋友会来的吗?怎么还没来。”爱丽丝的脑袋已经不清醒了,没能看出来,那几个社会青年的阴毒眼神。
那名绿头发青年,奸笑道:“你男朋友今天晚上不会来了,是哥几个把你骗过来的。听说你有个冤大头叔叔,如果我们上了你。然后在问你叔叔要几亿美金,我想他应该不会拒绝吧!”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抵在爱丽丝的腰上:“跟我们走,今天小爷先带你去销销魂。”绿头发的青年,转头对旁边的三个青年叫道:“这下可爽了,这样的极品货色,咱们还没上过呢?今天晚上咱们一起上,狠狠的操翻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那是、那是!还是绿毛哥说的对,重情义!”三名不良青年纷纷附和不已,却不知死神已经向他们伸出了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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