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鼻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馊掉的鸡腿,放到鼻子下面嗅了两下,“嗯,能吃,还能吃!”
“安呜!”胖和尚一口咬上去,大半个鸡腿咬了下来。
“老天爷,我终于吃到肉了,真是太幸福了!”胖和尚大口嚼着,眼里忍不住闪烁起了泪花,“三个月不吃肉,嘴里都要淡出个鸟了!”
莎莎!
突然,一旁的灌木丛响了起来。
“谁?谁在那儿?”胖和尚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大叫。
莎莎!
灌木丛里,狼魅猛地窜了出来,扑向胖和尚。
“啊!怪诞!”胖和尚尖叫一声。
噗通!
胖和尚被狼魅扑倒。
狼魅身上的恶臭钻进他鼻子,臭得胖和尚浑身恶寒、双眼外翻。
“呕,救……”胖和尚大叫。
狼魅将腐烂的脸颊贴在了胖和尚的脸上。
“嗯!”胖和尚闷哼一声,顿时没了气息。
兹拉!
狼魅张牙舞爪、一口咬开胖和尚的脖子,鲜血如注,不断向外喷溅。
吸溜!
狼魅对准脖子,一口吸干了胖和尚的鲜血。
胖和尚的身体瞬间干瘪了下去。
原地只剩下了一副肉皮囊!
滋溜!
吸完鲜血,狼魅像是液体一样,一头钻进了肉皮囊里面。
干瘪的肉皮囊立即膨胀了起来,恢复成了原本的模样。
“好棒!”躺在地上的胖和尚突然坐了起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我喜欢胖和尚!”
“嘿嘿,我就是胖和尚,胖和尚就是我!”狼魅获得了皮囊的控制权,直接顶替了原主的身份。
砰!砰!
狼魅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对这具大体格的身体非常满意。
“好壮的身体!我好喜欢!”狼魅傻笑两声。
“广圆寺,好多人,好多皮,我来了!”狼魅顶着胖和尚的肉皮囊,笑嘻嘻地走出乱葬岗。
……沪历九月一日,秋高气爽。
宜:求姻缘,成姻缘。
忌:出丧,安葬。
广圆寺坐落于豆峰山上,位于豆社镇附近。
山不是名山大川,寺也不是百年古刹。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广圆寺是近十年才成立的寺庙,历史很短,但却享誉整个豫州域,驰名天下。
唯一的原因就是,广圆寺方丈广智和监寺广济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年轻时普渡终生,受世人敬仰。
冲着这两位高僧,许多善男信女都会来这儿上香。
山路上,一名青年女子带着一名侍女,拾节而上。
“呼!终于到了!沪历说了,今天宜求姻缘。希望广圆寺能赐我一段金玉良缘!”青年女子拿出手帕,蘸了蘸额头的汗珠。
侍女不解地询问:“胡丝姐,这几天可是咱豆社镇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豫州域的许多青年俊杰都会来咱这儿相亲,你既然要求姻缘,为什么挑这个时间上山呢?”
“傻阿珠!”胡丝拍了拍侍女的肩膀,“你看我这个体型,二百斤的身材,会有杰出男子看上我吗?不如拜拜佛,说不定能走狗屎运呢!”
阿珠嘀咕:“二百斤怎么了?我也是二百斤,那些蠢货看不上你,是他们眼瞎!”
“好了,好了!别发牢骚了,这可是高僧住地,要注意谈吐!”胡丝拉着阿珠,走进了寺庙。
守门的瘦和尚一眼就认出了胡丝:“阿弥陀佛,你应该就是山下胡涂老爷的千金吧!我在此等候多时了,请跟我进来吧,我带你去见方丈!”
“多谢圆觉小师傅!”胡丝和阿珠跟着瘦和尚走进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