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明的印象当中,钱八爷和李队长其实都并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但是超脱于实力之外,他们又有多么不能被屈服呢?
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只要周明奋力去做,那么总能够把事情做出来,这就是他自己的意愿了,只要他想做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反正有着绝对的实力,在洛卡镇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这就是一个犯罪之城,想要杀人,那就随意杀好了,也不可能真的有警察过来管他,况且现在连警察都已经不够格了.
堂堂的一个李队长都能够被刘三郎直接杀死,那警察还有什么用呢?在其他的城市周明可不敢如此大张旗鼓地杀警察,可是在洛卡镇他就绝对可以,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三不管地带,所以周明便能够放肆一把。
一旦周明开始放肆了,那么将是其他人的末日,现在的钱八爷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很显然他派出去的小弟暂时是能够跟周明对峙起来的,但是那两拨人马对峙起来也同样会死伤惨重,钱八爷这里也只能把更多的人派到那几个商铺去,如果不派去的话,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因为烈马打回来的电话让他特别特别揪心,烈马说:“亮哥那边的小弟不知道都吃了什么枪药,现在看他们好像特别特别厉害,虽然说我们的实力也不差,但他们摆出的都是一副不要命的架势,我们这边的兄弟很明显心态不够。”
单单一个心态的问题就能够让烈马特别特别纠结,同样也让钱八爷特别特别纠结,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都是如此的人,可是真的是如此的人就能够做成事情吗?很显然不太可能,然而既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那么不管可能还是不可能拥有多大的必要,反正事情都已经做出来了,他们哪怕不做也不太行。
钱八爷说:“用力顶住吧,实在没有办法再跟我说,如果你真的不行的话,那就把兄弟们留在那里,自己撤回来吧,当然了,这是万般无奈的选择,我希望你一般情况下不要做这种事情。”
相对来讲钱八爷,当然是希望留住烈马这个人,毕竟他也是个人才,虽然说之前已经被周明废掉了,可从感情上来讲,烈马还是一个比较不错的人,尽管他已经被打成残疾了,但是钱八爷仍然非常看重他。
说起来烈马以前也为钱八爷做过不少事情,所以说钱八爷会给他这样一个特权,然而特权也仅仅是特权,难道烈马真的就能够直接离开吗?尽管说那是万般无奈之下的选择,可是真的给他这种选择的话,他有胆子就这么离开吗?
很显然不太可能吧,那群兄弟们又不是傻子,如果把他们留在那里死掉只有烈马一个人回来的话,那其他的兄弟们会怎么办呢?其他的兄弟们当然会军心涣散,心想老大们也只不过就是拿他们当炮灰而已。
尽管实质意义上这些小弟都是炮灰,但是并没有人让他们感觉自己像炮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未来可以出人头地,甚至是升职做一个小小的头目也可以,一旦这种事情被钱八爷做翻了的话,那么很显然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打击。
所以说,钱八爷不会让烈马直接就走,反而是让他好好的考虑一下,考虑过后果再说这种事情,可是前方的阵线如此的乱,单纯一个烈马又能够做成怎样的?不管他怎么做,大概都不太可能把事情做到最好吧。
尽管有些人有些事情并不是烈马一个人能够掌控的,可是从现在这个角度来看,烈马自己想掌控都不太可能掌控,同样钱八爷会派出小弟去增援,那么周明又怎么可能不会呢?
之前周明派去的小弟已经死得死伤得伤了,很快他就又派了一批小弟前去增援,虽然从小弟数量上来讲,他根本就不如钱八爷的多,但是他也知道,这种死伤是兄弟们必须要经历的一段考验,如果能够经历过去,那么今后他的势力范围就会涅磐重生。
当然了,会不会如此也是要看个人的情况,不过周明相信自己的兄弟们肯定能够做到,这一点毋庸置疑,最起码也不会让对方占了便宜。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事情,周明心中所想的还是比较简单,但是是不是如此简单,并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够决定的,反正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周明自己愿意去选择眼下的事情,当然了他是有着十足万全的把握,其他人有没有,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说得那么好呢?
既然已经如此,那么周明是没有任何办法,他们心当中非常清楚,一旦开始了,那么就再也没有回头路,洛卡镇人本来就不是一个回头路,所以说在这里混市里不能半途而废,而且也必须要把问题找出来,一旦能够把问题找出来的话,那总归是可以继续发展下去的。
具体怎么样周明也不是太清楚,他只知道现在自己所选择的每一步都是要付出代价,而之前他所受的苦也现在正好可以让对方感受一下,反正钱八爷这个人跟他也不是太对付,两个人的矛盾已经升华到无法调和的地步了,所以说周明决定让钱八爷受受苦,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抗击打能力。
周明还有最后的王牌,那所谓最后的王牌自然就是他自己,他自己肯定是能够做出一点事情让对方直接付出惨痛代价,只不过会不会发生意外也是他自己不得而知的,反正从现在这个情况看起来周明是有绝对的信心让钱八爷付出代价的。
更何况他还有自己能够直接上去把阵脚大乱,摆在钱八爷面前有两个难题,到底要不要跟周明拼呢?或者说李队长那边会不会派人来呢?由于信息并不通畅,所以钱八爷根本就搞不懂现在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这是他特别特别无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