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妮莎打听过,这村子名为犀牛角,位于通向眠龙城和圣光城的岔道上,规模也比一般村子要大,但它的村容实在跟它的名字难以相称。一如往常,国王大道直接从村子中心穿过,不过,这里多了一条从南方进入的繁忙道路。多数村子都是市集和农夫聚集的地方,然而这个村子,从村里可以看到周围的几个农场,连养活自己的村子都不够。所以,犀牛角村主要是靠作为交通枢纽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眠龙城或者虎眼泉再过去巴布朗山脉的矿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村子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村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装卸货物的搬运工而建。往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西海岸的水产交易,商队如果要前往沐光寨则另有更直接的道路。
村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村妇用围巾包着头,低着头脚步匆忙,有时还遭到车夫们的调戏,说出的话令麦特王子光是听听都会脸红,有些连马特都为之瞠目。这里没有女人隔着篱墙跟邻居聊天。土褐色的木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也很吵杂,锻铁场里的敲击声,车夫发出的喊叫声,旅店传出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傍晚时分的犀牛角村还算热闹,唯一的小酒馆里喧声震天。里面果然已经有音乐艺人了,他们演奏的筝鼓几乎完全淹没在粗哑的笑声和醉酒的吵闹中。店里挤满衣着粗鄙的男人,他们在店里走来走去,挥舞着手里的啤酒杯,占侍女的便宜。侍女们脸上挂着例行的僵硬微笑躲闪,早已见怪不怪。吵攘的声浪几乎把屋顶掀翻,酒味和汗臭味混合起来的发酸气味也令人难受。至于那些穿着丝衣和天鹅绒、镶着蕾丝的商人,则躲在楼上的专用餐室里,跟这些声音气味隔绝。
“住,还是不住?”麦特挑衅似地问公主。从眠龙城出来,他就不停地与凡妮莎作对,用各种手段阻止她找到布兰特,因为只要一见到布兰特,凡妮莎就要戴上禁魔石,恢复自己的身份,那样一来,他的爱人索兰达就有可能暴露身份并因此被杀。
“当然住。”凡妮莎把银币往柜台上一扔。顶着索兰达的外貌唯一的好处就是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惹她。索兰达身材高大、一脸凶相,就算不动手,那两只筋节虬张的大手也有着足够的威慑力,使人不敢靠前。“一个上等间,外加两大杯早稻黑啤酒!”
酒馆老板笑眯眯地把银币搂进口袋,“两位真是找对了地方,我们这里的上等间是出了名的整洁干净,保证你们一只跳蚤也找不到。”说着,朝麦特神秘地挤了挤眼,一脸坏笑。
“我想店老板是误会了。”上楼梯的时候,麦特王子不无尴尬地说,“而且,你付的钱足够我们在这里连吃带住蹭上一个月。”
“我只是想让他别来烦咱们,”凡妮莎也一脸坏坏的笑,“你知道咱俩身份特殊,没准儿通辑令正在派发途中,这时候最好别有人把你认出来。”公主指着楼梯底下玩飞镖的一群人,他们用来当靶子的正是画有通辑犯样貌的通辑令,射中眉心者才有啤酒喝。
迎面走来一个女侍应,手里拿着一只木托盘,正冲着麦特妖媚地笑。凡妮莎拉过她的肩带,把一枚银币塞进她的胸衣,开口问道:“有没有最新的通辑令?我们是赏金猎人。”
女侍应打量了一下两个人的样子,摇摇头,“没看到。不过你不像赏金猎人,”她继续冲麦特傻笑,“倒像个丝丝文文的贵族少爷,”她用胀鼓鼓的胸脯撞了王子一下,吃吃笑道,“我叫苔丝,有空来找我,反正天黑以后你也没事干。”
“为什么?”凡妮莎敏锐地捕捉到苔丝的话音,“为什么天黑之后没事做?”
“你们是外地来的?”看在那枚银角子的份上,女侍应终于注意到问话的凡妮莎,“每年的这个月,犀牛角村一到晚上就没人敢出门了,因为路上会有鬼魂抓人作替身。”
“什么?”凡妮莎仿佛咬到了自己的舌头根儿,尽管自己信奉上帝,却从没真正见识过鬼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刚要追问下去,楼下有人高叫添酒,苔丝就像泥鳅一样溜开了。
回到房间,凡妮莎开始脱衣服。
“嘿!”麦特一把按住凡妮莎的手,大叫,“你在干什么!你知道自己现在是谁的样子吗?快给我穿回去!”他揭起床单被单胡乱盖在凡妮莎的身上。
“呵,当然,”凡妮莎看了看自己,又冲麦特呲牙一笑,“你不是早就想看嘛,我可以成全你啊,前提是你别来给我添乱。”接着公主换上夜行的黑衣,把长发用一根鹿筋藤束在脑后。
“你想要出去,寻找那个鬼魂?”麦特番然醒悟。
“还不算太笨嘛。”凡妮莎赞许道,“这事很不寻常,我决定去看看,兴许,”她顽皮一笑,“跟我的布兰特有着莫大联系呢?”
“我也去。”麦特鼓了下腮,旋即站起身。
“休想,”凡妮莎一把按住王子,“你只会拖慢我,也许还会帮着那鬼魂把我困住。”
“好主意,”王子高兴地一拍手,“这么说我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