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蛋一时半会醒不来,我跟局里认识的李哥打了个电话。“尸检显示人是被野兽咬死的?那是什么野兽知道不?”知道是什么物种就好办了,虽然鹤城的妖魔鬼怪多,但这个多是建立在千儿八百个分支上的,树妖牛妖都是妖,你能说它们是同族吗?好吧,也能,但必须加上一句妖族的不同分支。这种情况下,想查出某个特定族类里的某头妖,也不是很难。
“听说是狼咬死的,你说荒唐不荒唐?这城里面哪来的狼?”
我随口瞎咧咧。“说不定有狼从城外跑进来了呢。”
虽说几十年后野生的狼在鹤城这边几乎绝迹,但那个时候的鹤城周围还是有野生狼的,运气够好还能见到呢,就是这种票基本是单程票,看了就别想回来了。所以,我虽然是信口胡说,但也不算完全乱说,还是有点道理的。
“你家狼能穿过公路进入城里还没被发现?你当现在还是几百年前呢?不对,就算是古代,也没可能有狼进了城都没人发现。”
我一针见血的问:“那你怎么解释尸体上的狼牙印?”
李哥成功被我挤兑得没话说。
其实答案很简单的,就是犯案的其实不是人,是一头狼。不过我若真的这么说了,李哥这个无神论者肯定不会信,说不定还让我去看心理医生。警察局里的那些人都是无神论者,若是有神论者也不会做这一行,跟他们说是狼干的还不如说是变态杀人狂魔,至少这些家伙更容易相信些。
褒完电话粥,我拿出了一撮毛问美人。“你见多识广,看得出这是什么动物的毛不?”
这一撮毛是我在凶案现场发现的,倒霉蛋是人,人的身上显然不可能有这种毛发,那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美人瞅着我手里只有两三根的毛,一脸无语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动物学的专家比较合适。”
好吧,我知道这有点为难人,只得换了个容易点的方向问:“那你说这毛像不像狼毛?”
美人闻言看了毛发好一会,道:“感觉不太像,不过毛太少了,我也不能确定。”
我将毛发收了起来。“那算了,就先顺着这个方向找找看吧。”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哪怕这线索可能是错的,但也可能是对的,值得一试。
鹤城有几头狼妖呢?
我将阿吉从狗窝里拽了出来,狼可是肉食动物,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之一,这样的生物修炼成妖,还在鹤城溜达,我就不信君长青会一点都不观察一下该狼会不会破坏鹤城的生态。“阿吉,你给我出来,我有话问你,鹤城有及头狼?”
阿吉不耐的道:“你不会自己去动物园数数啊?”
我一拉狗的后颈毛。“我问的是狼妖,不是普通的动物狼。”
阿吉想也不想的道:“没有,豺狼凶残,放一头狼妖在鹤城,那根本是生态破坏。”
我随手将死狗塞回狗窝,拍拍手就准备出门。
问一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是什么人?自然是城隍。
原因?整座城的鬼都归他管,而鬼这种东西,不敢说满大街都是,但也差不多,墙壁与电子设备对它们而言完全是摆设,因此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能瞒住鬼的。
一壶酒从城隍那换来了一个消息,鹤城最近的确是进了一头狼妖。
“丫头你该不会怀疑他吧?”
我无奈:“如果只有他一头狼的话,那不想怀疑也不行。”
“可这头狼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他不是吃人?”
“这到不清楚,不过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吃人。”
我不解:“为什么?”
“你会吃人吗?”
“当然不吃,我又不是妖。”不论是人还是神民都是不吃人的。
“若你有肉食妖类,那你吃吗?”
“能吃的肉类很多,我干嘛非要盯着人不放?”
“人自诩万物之灵,这话虽然不全对,但也有几分道理。”
“凡物里,人最有灵气。”我懂这个。
城隍点头。“也因此,人对于妖而言是最滋补也最常见的血食。”
“你到底想说什么?”
“清楚人是怎样的补品,你也不会吃?”
我无语:“大哥,我身体里可是流着一半的人血,吃人这种高难度的事,别人怕不怕我知道,但我是不想试试会不会有心理阴影的。”
“所以我觉得尘寰不太可能吃人。”
我愣了下:“你说的那个叫尘寰的妖不是纯妖?”
“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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