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用一把火掩盖了所有少凰在大地上造成的痕迹, 为此去十八狱天呆了五千年, 倒不是众神多在乎这事,而是死的生灵里不乏有神族血统的,这才是重点,旁的生灵, 弄死了又如何?
不过回来的时候王心情不错,在十八狱天交了个不错的朋友。对于王的新朋友, 所有人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业火红莲,那可是凶名赫赫, 也就比凶兽好一点。
王回来了, 少凰也终于被放了出来,得知王之前五千年干嘛去了, 沉默许久,问王:“我现在可以出门了吗?”
“可以, 不过你想出门的话得答应我一件事。”
“说。”
“除非别人想杀你,否则不能杀人。”
少凰想了想, 觉得可以, 便答应了, 然后所有人就看到刚被放出来的少凰跑到课堂里绑架了一只弟子。
子珝是目击证人。“少凰你做什么?”
“我要找一些天才地宝。”
子珝瞅了瞅少凰抓着的弟子, 是一百年前被王带回来的, 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耗子——寻宝鼠。这是一种资质很普通的妖兽,最大的特点便是对宝物有着很敏锐的感觉,是秘境遗迹中寻宝的活导航仪。“你需要什么跟我说, 我帮你想办法。”
让少凰带着只寻宝鼠出门,子珝一点都不怀疑一件事:少凰一定会成为八荒六合间最臭名昭著的强盗,为强盗行业添砖加瓦。
少凰取出了一张长长的清单,子珝看了一眼就觉得脑仁疼,还真是天才地宝,不是先天灵宝就是至宝,最次也是后天至宝,还都是非常稀少的材料。“你要这些做什么?”
少凰的修炼路子已经完全跟这个时代的主流脱轨了,法宝什么的,对她根本没有意义,这些东西就是到了她手里也没什么用处。
“长姐的金砖毁了,我想试试看能不能恢复。”
子珝瞅了瞅清单,又瞅了瞅少凰。“修复金砖需要这些?”怎么看怎么都不搭啊,造人造物用这些材料还差不多。
“你那日没看出来吗?金砖是一方世界。”
若非一方世界,如何挡得住那凶猛的天罚,上神在那都得栽,但王却挡住了,不是她强大,而是她有创意。她的武器是一方世界,用一个世界去打人或是防御,如何能不无敌?然而,再无敌也终究是一个小世界,无法自主产生生命,也无法生生不息,不完善,最终毁于天罚。
子珝想起了那一日天罚之下出现的幻景,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幻景,而是真的有一方世界毁灭了。“我帮你想办法凑材料。”
少凰花了一千年的时间才凑齐材料,值得一提的是清单上的材料,三分之一是少凰找上门去抢的,三分之一是强买强卖,最后三分之一是子珝说服了别人公平交易的。
强买强卖的三分之一,子珝花了无数心血才把梁子摆平,化解恩怨。至于被抢的,子珝再有本事也只化解了一小部分,敢于拒绝少凰的,自然不会什么背景都没有。只是,背景这东西在碰上一个同样有背景并且武力值碾压你的存在时,作用真不大,至少在被抢的时候没用,而被抢之后,东西都被抢走了,想拿回来根本不可能,就算得到更好的赔偿也绝对不是自己丢的那一样。
少凰本来是想自己将金砖修好再给王的,结果....学神的世界非学渣所能理解,还是别为难自己了。
金砖的原理和炼制别说少凰这个学渣了,便是子珝都研究得七荤八素的,更别说少凰了,少凰只研究了半日就忍不住两眼蚊香圈的睡过去了。
同样七荤八素但因为不像少凰那样一直盯着中间不带休息,看一会休息很长一段时间,因而还没晕的子珝赶紧撒手,再不撒手他也该受不了昏睡了。
瞧着昏睡的少凰,子珝忍不住瞧了起来,熟睡时的少凰绝对是看上去和实际上差距最大的时候,所有戾气都消失了,只余下宁静,但子珝知道,睁开眼时这绝对是两个人。所谓闭眼天使,睁眼恶魔莫过于此。
然而,就算睁眼恶魔,少凰的魅力也越来越大。她已经三万岁了,仍旧未成年,但比起刚认识那会的萌娃,如今的她已经谈不上萌娃了,人形与十一二岁的人族差不多,但那昳丽的容颜一看就不是凡人。熊孩子在长大,并且越长越出色,强大、美丽、温柔(?)....子珝完全想像不出她成年时会有多少神族趋之若鹜,或许会比十几万年前瑶光帝君成年时更轰动。
子珝不由自主的低头亲了下少凰的脸颊。
抬头的时候察觉到门口有人,子珝不由望去,发现自己的小表哥正在门口,脸色不是很好。
少凰最后是很干脆的将所有材料和金砖残骸一块给了王让王自己修复的。
王收到材料和金砖残骸时心情颇为复杂。“我能理解你自己修不好,但你怎么就一点尝试的精神都没有呢?”
“比起修复,我更擅长怎么破坏。”少凰回道,材料收集不容易,就别糟蹋了,顿了顿,又道:“话说回来,你这究竟怎么想出来的?”
“彼时举世皆敌,连过街老鼠都不如,就很想知道,如果用整个世界来打人的话会是什么滋味。”
所以你就研究出了一块看着是一块金砖,实际上是一方世界的金砖来打人?真有创意。
“你是怎么做到的?”
“世界是由诸多法则构成的,一一解析,然后加进去,最后便成了这样。”王很是无奈的看着妹子。“你难道就没奇怪过为何这些年我逮着什么都会弄到手研究一番?”
再有求知精神也没她这么有求知精神的,有人性的、没人性的、死的、活的.....王就没有什么是没研究过的(放在后世就是活脱脱的科学狂人,还是灭绝人性的那种)。
“这样啊,那加进凶兽骨会如何?”
“不知道,我没有凶兽骨。”
凶兽的降世根本没法猜,每次出现还都是死无全尸,根本弄不到遗骸,没有材料她也就无法实验。
少凰抽了一根自己的骨头给王,跃跃欲试:“试试。”
王默然的瞅着那根凶兽骨,心情更复杂了。
王给因为避风头近来都不溜出去晃悠的少凰找了个事:给雏宫搬迁。
雏宫,顾名思义是育崽之处,每只凤凰都是在雏宫长大的,在这里跟随年长的长辈学习各种知识和生存技能。自然,事无绝对,比如少凰,王不放心,因此她就没入雏宫,再比如王,她拜了斯远上神为师,前些日子才毕业的(所以完全能理解为何同族不肯让幼崽拜她为师了,自己都还没出师就学人收徒,怎么看都不靠谱)。
王想开放雏宫,录取凤凰族的属族的幼崽入雏宫学习。
毫无悬念,反对声一片。
神族与非神族的地位之悬殊比起魏晋时期的士庶之别更大,魏晋时代,顶破天也就是士族享有一些特权,命比庶族金贵,士庶不同席不通婚不同案而食.....反正士庶不能混一块就是了,若是混一起,那么那名士人就是自甘下贱,若是通婚,等同于猪狗交/媾。神族与非神族之间比之更甚,后者在前者眼中连人都不是,更悲哀的是,庶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成为士人,而洪荒之初,血统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一切,那是天堑。
王不意外自己所遭受的反对,因此退了一步:我的弟子有点多,有点顾不来,他们入雏宫总没问题吧,那可是我的亲传弟子。
虽然对所谓弟子嘴角抽搐,但王都已经退了一步,做为臣属,总不能咄咄逼人,一点余地都不给王留。可就这么答应了,又很不甘心,蝼蚁怎配与神族的幼崽同室学习?
反对者提出了一个异议:因着凤凰族鸟丁单薄的关系,雏宫虽然是洪荒最好的学府,但地方不大,容纳全族的幼崽刚好,若再加上王的弟子团,别说现在的规模,就是再扩大一倍也不够,实在挤不下啊。
王表示:挤不下?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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