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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第三章步摇·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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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借钱。

    把身上的衣服给卖了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我摸过那个路人君的衣服,这年头,丝绸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因此平民穿的是粗布衣服,路人甲也不例外,那质感.....我要真穿身上,皮肤肯定受不了,太粗糙了,感觉比装沙子化肥的麻袋还粗糙。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地召神,希望是土地神,我也就认识它,两千多年后,水君和山君都长眠了,我想认识也没地认识去。然而,来的是个穿着浅蓝色曲裾深衣的大美人,真的很美,不跟古神这一特殊科目的物种比的话,这位美眉妥妥的举世无双。

    然并卵,我不认识,山君水君土地神什么的都是自然神,没有性别,土地神平日里的男性外形.....我在大洪荒时代还顶着女性的外形呢,可我那时候是女的吗?我高兴的话,今儿是女子外形,明儿是男子外形毫无阻碍,端看我乐不乐意。

    性别完全不能成为特征,外表,变化之术在神类生物里就连三岁小孩都会。

    气息,这个倒不会骗人,靠谱,美眉身上一点土地的气息都没有,反倒是水的气息十足,气息之纯正,水族都没这么纯正,仿佛眼前的就是一团水,不管是上善若水的气质还是柔美的外形都很像,看着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水君?”我试探的问,对于水君,我只知道它长眠了,按着人族的说法就是死了,不同的是,自然神也是神类生物,虽然没有古神族这一科目力量强大,但它们的不死性绝对在古神族之上,因此,死了未必不能复活。只是,自然神的孕育非常艰难,但长眠也更难,也不知道它后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才长眠的。

    美眉瞅了瞅我。“古神神民?”

    我礼貌的拱手行礼。“在下君族羽落。”

    “雷神后裔。”

    我能说我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雷神吗?“对。”

    美眉的眼睛里显然仍有疑虑,但也没多问,而是说:“长江水君沅桑。”

    我瞧了瞧旁边的河流,比起我所熟悉的那条沅江要水量充足多了,跟它一比,两千多年后的那条沅江就是一条小水沟,还是被污染的小水沟。可不管多么的不同,它都是沅江,不是长江。

    “沅江是我诞生的地方。”美眉解释道。

    我愣了下,旋即道:“恭喜,祝水君早日修成水神。”修成水神你就可以离开地球去神界蹦跶了。

    好话没人不喜欢听,美眉显然也是。“借女郎吉言。”

    上善若水,水君这一科目的神类生物可以说是神类这一纲目下所有科目中脾气最好的,我坦诚的说了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羞愧的表示囊中羞涩,能不能借点钱?有机会一定还。(回去就查查你是不是死透了,没死透的话我就找你还,死透了,那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给你烧纸钱吧?自然神死了可不会入地府,烧了也白烧,我就捐给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好了)

    水君挺痛快的答应借钱,并且表示不用还了,然后问我:“你是要金银还是珍珠?”

    我不解:“矿藏不是山君土地管辖范围内的吗?”

    “江河湖泊里有时会有风浪,几千年下来,也有不少沉船。”

    我秒懂。“金银。”这是硬通货,珍珠的话我还得找门路处理,而我一个连户籍都没有的人,哪来的门路?须知之前进黔中郡城还是靠的幻术,随便捡了片树叶让守城门的大爷以为那是路引户籍才过关的。

    “子隰,拿一包金银过来。”

    看着水君的一句话自己长腿找人去了,我默默吐槽,其实古代也挺好的,没有手机也不妨碍千里之外联络,没有飞机也不妨碍一日往来万里....前提是你不是人,是一只神类。

    一包很快就送到,这只名唤子隰的吞真是一只实诚的吞,说一包还真是一包,包个大活人都绰绰有余。

    水君也无语了下,旋即向我表示全给你。

    我:“....”水君你真大方,我就是想借一小笔而已,不过考虑到都不知道黔中郡与洛阳的具体距离,我终究没拒绝,谁知道这一路上要花多少钱,还是带着吧。

    虽然这么一大包金银带着肯定不是很安全,但真有强盗,我也不怕,正好赚点外快。

    水君给的金银还真全是沉船上的东西,先说金子吧,我看到了周代的金器、战国时楚国的郢爰、汉代的马蹄金....种类真丰富,分量足,做工精致,根本找不开,我用的时候不得不将金子给掰碎再捏成金豆,也不知后世的考古学者们会不会想掐死。

    再说银器,这个比较少,这会的金属银冶炼不易,比金子还难得,不过那些器皿倒是挺精致的,暂时还没掰捏。

    用一包金豆子买了马车,坐了没两日我就后悔了。

    秦始皇为什么死在巡游的路上,我懂了,秦始皇你根本不是赵高和胡亥害死的,你是颠簸死的吧?嗯,一个千古之谜解开了。

    古代的路况,还有这没有橡胶轮胎的木轮....槽多无口。

    坐了没几日马车我就近找了个城邑把马车给处理了,没了马车怎么走?简单,11路呗,我算过了,我自己走着都比这见鬼的马车要快,还舒服,至少步行的话屁/股不会开花,而且还有很多风景看,顺路也可以搜罗一些野生的药材,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药效还是药性都比后世的好,年头也不乏非常好的。

    一路北上,这里逛逛,那里看看,还结识了几只妖,终于到了洛阳。

    哇哦,不愧是华夏族的帝都,虽然比不得后世的现代化都市,但在这个时代,不,确切说是当世地球上,这座都城绝对当得上no.1,举世无双。

    人流如织,热闹不凡,平民百姓的精神面貌也比我路上经过的不少地方好很多,路上经过的一些地方,那些为生计疲于奔命的人,他们根本就是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到了地头,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一半.....我还是先想办法能走到那位豪族女郎住的小区再说。

    现代有富豪聚居的高档小区,古代的时候自然也有。

    古时有东贵西贱之说就是一种佐证,权贵居于东城,贱民居于西城,东城的人可以随便往西城跑,自然,东城的贵人不会这么做,西城太过鱼龙混杂,而西城的人是渴望进东城成为贵人却不能随便往东城跑。

    用法术,想过,但我的“衣服”快到期了,这个时候再用法术,最多几分钟我就得裸/奔。自然,这不是主因,主因是,特勤处这玩意是三皇五帝时建立的,东汉在三皇五帝之后,也就是说,特勤处在这个年头也是存在的,洛阳做为华夏族的王朝帝都,特勤处不可能不派专人驻扎,不然皇帝被妖魔给控制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我要真豁出去裸/奔的后果用法术往权贵聚居的地方跑,估计特勤处的祖先分分钟找上门。

    真它咩的麻烦。

    我最后决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锦衣开路。

    将衣服好好拾掇了下,弄得光鲜些,再将妖怪送的一枚玉佩佩戴在腰间,再回想一下千万年前当雷泽之主时在人前的时候端着的模样,临水自照,嗯,可以了。

    豪族女郎并非嫡系,只是旁支,我拜访的时候她的父母不在,而下人显然被我端着的模样给唬住了,收下了我瞎编的雷泽君氏的名帖说去禀报一下女郎有故人来访。

    一个虽然没听说过,但浑身气度比名士权贵还名士权贵的人,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人白龙鱼服,亦或是别的情况,除非确定是骗子,否则保险起见,见一面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见了面,这姑娘没让我失望。

    知道这个东汉版梁祝时,我最感兴趣的竟然不是结局,而是那个豪族女郎.....她比祝英台有意思多了。

    名门世家,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外形自然不差,但这姑娘最令人侧目的是那气度,沉稳大气得....莫名的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不同的是,她的身上没有母亲身上那掌握大权多年的上位者威仪,不过她身上的书墨气息也比母亲更重,也有着母亲没有的忧郁与担心。

    西域那边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十三人幸存的消息已经送到洛阳,但除了耿恭是高官会提到名字,另外十二位,奏报里肯定不会提到名字,这姑娘自然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游侠少年是生是死,能不忧郁能不担心吗?

    捏着怀里的步摇,我有点不忍。

    少女的骨龄是十九岁,放到现代那就是个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孩子,但放到古代,这个年纪的女子,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然而她仍旧绾着少女的发髻,显然还未成亲。

    古代比现代坑的地方多了去,不止交通,更有一条:提倡早婚早育,到了年纪不嫁人不娶妻要交罚款。

    以少女的家境而言,罚款倒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么大年纪都还没嫁出去,舆论压力和七大姑八大姨方面.....详情参考剩斗士们的压力,不,考虑后世女性独立的情况,如果女性真想浪一辈子,父母也不能替她做主结婚。而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逼急了,父母还真能替女儿做主,也不知她是如何坚持到如今的。

    少女疑惑的看着我。“女郎怎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将步摇取了出来,然后少女的脸色一下就白了。

    我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去过疏勒城,这是一个少年托他带给你的,还有一句遗言,不过我那位朋友在途中因故已离世,因而又拜托了我。”虽然是两千年后,但也算是途中不是?

    少女颤抖着手接过了步摇,仍旧算平静的问:“什么遗言?”

    “他让你不用再等他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他。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后半句我以第一人称复述了出来。

    少女还是很平静,只是表示了送客,她需要静静。

    我识趣的告辞,这个时候搁谁都想静静。

    出了门在门口站了会,我又敲了门。“不好意思,我有东西落在里头了。”

    少女住哪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她的气息,沿着气息找过去就是了,不过....横剑自刎,自杀也不带这么狠的啊,脖颈上割一剑,多疼啊。

    弹指一道灵力打飞长剑。“我说你不至于这么看不开吧?沙场之上,刀剑无眼,死人很正常啊。”

    少女看到我,愣了下,又看了看被我打飞的剑,最终还是没选择深究,未必是因为没有好奇心,个人感觉她是哀莫大于心死,没兴趣。

    “是我害死他的。”少女哀戚痛悔的道:“若非我,他不会去从军,更不会去西域,更不会....”

    看着少女的模样我有点头疼,本庄主来东汉不是为了看一出殉情的,梁祝传唱千年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添一笔。可少女这模样,估计我就是和她说,虽然是你的提议,但游侠少年本身也有拒绝的权利,但他没有,既然如此,死了,也是他自己的责任,与你无关。不过,算了,这姑娘聪明着呢,安慰聪明人是这世上最无力的事,因为你想说什么她全都知道。

    我说:“不知女郎可曾想过修仙长生?”这话你再聪明也不至于想得到吧。

    少女的确想不到,所以呆了。

    我继续安利:“轮回永在,他死了去了地府,饮了孟婆汤,重新投了胎。你想再见他,若是同样去了地府,也只能同样饮下孟婆汤,你什么都不会再记得,你会永远的忘了他。可若修得长生,你可以一直记得这份爱,并且,若你们有缘,或许有朝一日你会再见到他。”不过三千世界....那必须是非常非常有缘。

    后记:

    少凰:“所以你就给她醍醐灌顶,灌了她一脑子的修炼功法,然后就回来了?”

    “醍醐灌顶完了我就二次裸/奔了,天道也注意到我了,我还怎么呆下去?”

    “你也不怕她那种状态修炼走火入魔?”

    “不会的。”

    “何以如此笃定?”

    “那姑娘身上的某些气质,跟现在那些真正搞学问的学者很像,我估计,要没这回事,她肯定会成为一个做学问的人。而那些真正的学者,你知道的,比谁都静得下心。她的资质我也看过了,年纪虽然大了点,体内杂质堆得不少,但资质很好,也能弥补一二,再加上静得下心,很难走火入魔。”

    “原来你也知道她年纪太大,体内杂质多,很难修成正果?”

    “我当时就是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别想着殉情什么的,殉了也是白殉,话赶话就.....”我略不好意思的回答。

    少凰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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