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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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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罂粟如斯美丽, 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 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 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 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 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 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 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 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 嗑药磕的, 两相比较, 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 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 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很不喜欢魏晋。”

    “不管是谁,被迫在一个热爱无病呻吟的时代呆很久,都不会喜欢。”

    我心想,我也不喜欢,尽管魏晋风流有很多美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所谓名士风度……不是不能理解刚开始迫于政治上的高压导致的压抑,但后来,那就真的是畸形了。五胡乱华后的东晋士族,那叫一个放飞自我,醉生梦死,一边享受着民脂民膏的供养一边推崇清谈与五石散。

    无怪乎安安不喜欢,洪荒时代的规则一直都是,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庇护弱者。就好比大战时记小黑本,战后找上门报仇屠杀一般,出发点绝对不是爱民如子,如此的她能喜欢魏晋就怪了。

    宣传册很快被丢一边了,这屋里的都不可能有兴趣去吸/毒,那点致幻的药性对我们的神经根本没影响,因此没必要看册子上触目惊心的照片伤眼。

    但我没想到,我很快就见到了一个现成的吸/毒者。

    安安曾经救下的易子而食的一对孩子里,一个是刘元,见少凰误终生,算是掉死在这棵树上了,另一个倒是正常人,很早就结婚了,现有俩孩子,其中长子和高岚差不多年纪,但我觉得,以前没有对比还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对比,我只想感慨,高岚真是一只乖崽。

    这哪是人,分明是人干,我发自肺腑的说:“若非他身上没有妖气,我真要以为他是被妖怪给采补过度快挂了。”

    高岚则很惊奇的看着眼前被绑成粽子了仍旧竭斯底里仿佛疯子的少年。“吸毒了吧?”

    现代人吸毒的虽然相对整个华夏的人口比例不多,但要说实在的,真不少。诚然,占的比例很小,但架不住华夏族的人口基数庞大啊。

    做为一个经常在警察局里呆,有时候连禁闭室都进过的熊孩子,高岚见过的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还真不少,警察局简直是观摩人生百态的最佳地点。而看的多了,高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她说是吸毒了,那多半是吸了。

    安安对刘元说:“现代社会里瘾君子应该有专门教他们重新做人的地方。”

    “送过戒毒所了,但没什么用。”刘元也挺无语的。“我看了下,他的情况有点奇怪,好像不是单纯的吸毒,但我又说不上来问题在哪,想着你们可能能检查出来,便把人带来了试试。”

    众人闻言不由看向死熊猫,这里医术最精湛的也就她了。

    死熊猫闻言不由瞅了瞅少年,咧嘴笑道:“没问题。”

    你有见过萌哒哒的小熊猫冲你笑吗?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只知道我想为少年默哀三分钟。

    死熊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检查出了少年的身体里有些致幻性药物的存在,应是罂粟。

    尘寰表示很惊奇,他是经历过清末民初鸦片盛行的时代的,罂粟提炼的毒/品什么时候如此厉害了?

    刘元之前可是说了,少年被他妈送去了最严厉的戒毒所,命都去了半条也没把毒瘾给戒了,并且不惜以死相逼。

    尘寰表示,百年前大烟馆的那些瘾君子再疯也是怕死的,自然,抽大烟这种慢性自杀另当别论。

    熊猫先是禁了少年的语言能力,然后伸爪子在少年的脖颈上划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一滴都没浪费,全被熊猫用美人饮茶的茶杯接住了,少年……脸色白的,白雪公主都没他白,还有表情,那表情我都不忍看了,活似去亚马逊考察结果落食人族手里的倒霉蛋,不,碰上食人族还不一定有熊猫可怕呢,食人族好歹是人形,而熊猫,这是国宝级萌物。

    接的几杯血后原本还折腾得厉害的少年完全焉巴巴的,也是,他到底是个普通人,且是一个因为吸/毒而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的少年人,一下子被放了至少800cc的血,没死已经很是不易了,继续活蹦乱跳是绝不可能了,那张脸活似用了漂白剂一般。

    熊猫放完了血,递给我们一人一杯让我们品尝,我瞅了眼美人,估计美人回头就得扔了这些茶杯重新买一套。

    我说:“我不吃人。”

    “血里面有东西。”熊猫说。

    我伸舌头舔了一滴血,血液里的成分一样样在脑子里浮起,是有东西。

    吃人也不是一回两回,现代人的人血人肉里都有什么成分我很清楚,绝没如此重的致幻性成分,感觉有点飘飘欲仙。

    我这个非人类尚且有此感觉,普通人的话……这款毒/品销售一定很好。

    再看别人,美人与安安没碰,前者是珍爱生命,不碰熊猫经手的东西,后者是身体因素,尘寰与我差不多反应,至于阿莯与楉,显然,毒/品什么的对她俩完全没影响,估计这会正在脑子里分析成分呢。

    我说:“他的血液里怎么会有药?”吸/毒能吸成这样?那得吸了多少的量才能将整个人给吸成毒/品?太扯了。

    阿莯道:“是罂粟。”

    罂粟?

    罂粟是这成分?

    阿莯解释道:“我还是凡人的时候曾用罂粟当过止疼药。”

    祖先拿来当药,后人拿来当毒/品,不得不说这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大的讽刺。

    尘寰道:“我见过抽大烟抽的病入膏肓的人,虽然身上大烟味很重,但血液绝没这么诡异。”

    熊猫有点可惜道:“很显然,他用得是特殊品种,可惜没样品,不然倒是可以研究一二。”

    刘元问:“能戒除吗?”

    熊猫道:“你给我找几斤样品来,我保证还你一个永不复发的好孩子。”顿了顿,熊猫还是补了句:“不过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已经造成了,他四十岁以后会成为医院的常客。”

    刘元皱眉。“不能治吗?”

    熊猫反问:“你介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吗?”

    刘元沉默无言。

    我忍不住一笑,这可真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活例子,要么以后百病缠身,要么早死,没有中间选择。

    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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