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选择了原谅和纵容。”
“这是为了孩子不得已的选择,可是你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原谅和宽容最终却是纵容了人口买卖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这就和吸独无罪必将导致独贩猖獗、醒贿无罪必将导致贪官横行一样,当买家意识到自己买孩子根本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就会觉得买孩子真香,到时候人人都不必生孩子,去买就得了,至于别人的家庭有多痛苦,那关他们什么事?所以我一直赞同买卖同罪。” “而顾妈妈显然是法律和正义的坚实捍卫者,她没有像那个故事的原型一样选择妥协,选择息事宁人,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她不顾一切的要撕破这宁静表面之下的暗疮,看似不近人情,然而却是最有情的,因为这是对法治、对人伦的最大呵护,这是对人贩子和买家最有利的打击!”
“很赞同楼上的说法,孩子被仇人洗脑认贼作父情有可原,但大人不应该做圣母婊,选择宽容和原谅来纵容罪恶,那些媒体也请拿出你们的职业道德,不要将人口买家说成是什么‘养父母’了,也不要将孩子对‘养父母’的感恩当成是正能量进行宣传,这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巨大讽刺和羞辱!”
“其实亲生父母没错,孩子也没错,至于人贩子和买家,他们的罪行已经罄竹难书了,广大网友骂都已经骂累了,我想说的是,错的最离谱的,是国家。我不理解,法律上怎么会有谅解协议书这种东西存在?为什么要给予受害者谅解加害者的权利?没有这项权利,法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孩子和亲生父母都不必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备受煎熬。而现在,也因为有这条法律的存在,因为顾妈妈不想原谅,不想出具谅解书,选择了起诉,反而被自己的亲儿子憎恨。”
“大家想过没有,顾妈妈如此大费周章的起诉,不过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来寻求一个自我安慰,可能最后也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因为依照现行的法律,最后对买家的判刑结果,还没有那些买卖珍稀动物的罪犯重。”
华国法律在这方面的不合理现象,已经不是第第次被人吐槽了,法外狂徒张三曾犀利吐槽;
“你买一只珍惜鹦鹉,判的就跟买一个孩子或大姑娘一样重;买两只你就判的比买人还重了……买个姑娘只判三年?那这样的姑娘,给我来一打好了!”
说句愿天下无拐很容易,但要彻底消灭罪恶的源头,却难如登天!
“哎,希望国家能够对法律进行改进和完善,让法律不仅成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依据,也能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彻底切断拐卖妇女儿童的利益链,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
一部分网友甚至强烈要求国家对人贩子执行死刑。
这种呼声一直都有,但国家从未对此进行过回应,也坚持对人贩子慎用死刑。
其实就是考虑到人贩子在重刑威胁之下会破罐子破摔,对被拐者进一步施虐甚至残忍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