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刘平尽显迟疑之色,贾诩一脸的不悦,他面沉似水,一双眼睛变得阴寒了起来。
啊!刘平心中一凛,身上不由得颤抖起来,他清楚自己的小命,就掌握在贾文和的手中,只要其追究战败之事,就是十条性命也活不成了。
“刘平领命!”刘平明白贾诩不是师父,是丝毫情面都不会讲的,他丝毫都不敢迟疑的接过了令箭。
贾诩没有再看刘平一眼,他把眼睛望向素利:“凌锋,你带领本部人马,袭扰延优的粮道,若能劫得对方的粮草,更是大功一件。”
劫粮?这可是个不错的主意,如今后勤补给线被切断,军粮已然不多,不出十日便要军中断粮。若能抢得延优的军粮,那可要一举两得的妙计。但延优、赫拉已经收缩防御,能轻易得手吗?
“末将领命!”素利虽是疑云满腹,但还是接过了令箭。这一任务是困难重重,否则贾先生也不会把此任交到自己手中。
好!贾诩心中充满了赞许,他虽可妙计横生,但领兵作战却是外行,没有素利这样有勇有谋之人,就有千般计策也是枉然。
“薛信,你负责伊通城池的防务,在此期间不得掉以轻心,确保伊通城防的安全。”贾诩又拿起一只令箭,望向了瞪大了眼睛的薛信。
“末将领命!”薛信心中还是又几分不愿,素利劫粮他干不成,但守城外大营,他自认比刘平可强得不是一星半点。留在城内也太大材小用了,但贾诩令出必行,是丝毫都不能违背的,薛信也只能领命而行了。
贾诩此法也是迫不得已,他是无人可用啊,若是多几个素利,那将是如何的得心应手。主公啊,你怎么还不回来,你这一去可不打紧,却带走了两位主母,那可是建平的一半力量,若是有主公坐镇,哪一个敢轻举妄动?
不但是伊通想念李毅,建平也是如此,两方面都缺兵少将,勉强支撑着局面。而此时李毅身在何处?他啊,已历经磨难,穿过了沙漠,冲破了重重磨难,来到了名马之都大宛国。
这是一个镶嵌在帕米尔高原的璀璨明珠,此处人杰地灵,水草也带着一股子仙气,竟然孕育出来一种天地灵物“汗血宝马”。
此马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透过皮肤被看到,因而远看成微红之色。再加之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的马毛,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红艳丽,给人以鲜血流淌的错觉,因此被人称之为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是一种神秘的马匹,它外表英俊神武,四肢修长,步伐轻快灵活,具有良好的速度和耐力,可以进行长途奔袭,也可以短距离突击。与其他凡品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点。
三人来到走在贰师城的大街之上,一旁跟随着钱燕,他满脸堆笑的说道:“这贰师城虽是大宛第二大城池,却聚集了国内珍品,三位爷放心,有我姓钱的,就保准能买到逞心如意的汗血宝马。”
这个钱燕一路吹嘘,其话语自不能全信,但此人能买到赤兔马,并将其送回汉境,足说明他绝非凡品。但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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