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乐优优的表情郑重且真诚。
“我爸爸曾经对我说过,如果你不能完全信任一个人,那么就不要与他做朋友,如果你决定要与一个人做朋友,那么就必须完全信任他。
说实话,这笔钱虽然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是要奋斗一辈子才能攒下的一笔巨款。
你觉得对于这样一笔钱来说,一张借条能代表什么吗?
如果你不还,这张借条就是一张白纸,而如果你还,那么有没有借条又有什么区别呢?”
乐优优的话再次让李蒙南感到了震惊,在这个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信任感的社会,能将金钱与友情的关系看得这么透彻的人已经不多了。
“虽然我没见过你父亲,但我现在真的很佩服他,他是个成功的商人,也是个睿智的长者。”
李蒙南向乐优优感激的点了点头,这种时候说任何保证的话都只会是多余的。
就在这时,甜品店大门上的铜铃再次响起,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走了进来。
这对情侣看起来二十岁上下左右的模样,虽然打扮时尚成熟,但却掩盖不住身上那份青涩的气质,显然应该是对学生情侣。
左边那浓妆艳抹妖艳非常的女孩暂且选择性忽略,右边那名男生从刚一进来便立刻引起了李蒙南的注意。
倒不是说李蒙南突然改变取向,开始对一个男人感兴趣,关键是对面这货长得实在太帅了。
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扩肩窄腰大长腿,将一身暗紫色的休闲西装穿得有型有款,完全堪比职业模特。
要是光身材好也就算了,偏偏这货还有着一张极为精致俊俏的面孔,双眼狭长,鼻梁高挺,唇红齿白,笑起来阳光中带着一丝腼腆,像极了最近流行一时的棒子剧中的那个外星人男主角。
作为一个走实力路线的男人,李蒙南很少会嫉妒一个男人的长相,甚至连当初的裴俊猛在他眼里也不过就是个华而不实的小白脸,可偏偏就是眼前这个男生,却让李蒙南突然有一种想上去泼他一脸硫酸的邪恶冲动。
李蒙南这样一个男人尚且都有这种感觉,更不要说是女人。
这个俊美男生刚一进门,明显就可以感觉到整个甜品店中几乎所有的女顾客瞬间眼前一亮,一边偷看一边和身边的闺蜜好友低声议论着,顺便还不忘掏出手机拍照转发微信朋友圈。
更有直接大胆的女子毫不掩饰眼中那火辣辣的热切。
估计要是杀人不犯法,绝对会有人立刻冲上去干掉旁边那个妖里妖气的女生,顺便取而代之。
李蒙南忽然发现面前的乐优优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只是淡淡扫了一眼,便将视线重新转了回来,不由得意外道:“你不觉得那个男生很帅吗?”
“金可拉嘛,我们音乐系的系草,同时也是本届新生中公认的校草之一……虽然长得确实还可以,但还没帅到那种可以让我时刻关注他的地步。”
李蒙南忽然明白了,乐优优确实有资格这么说。
正如之前所说,当一个人在某一方面自信到一定程度,在这个人身上就会产生一种独特的气场,也就是一般人所谓的气质。
这种气场拥有极强的感染性,而且一旦被其感染,就会在心中将对方身上的那份优点无限放大,继而产生一种近乎于魅惑的效果。
尤其是当这份气场来自于对方的外貌时,那种被吸引的感觉就会更加强烈。
在过去,有部分娼门中人专门修习此道,男的叫做魅术,女的叫做媚术,曾经的豪客为花魁一掷千金,大多便是因为如此,而并非暴发户钱多得没地方花。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寻欢客们的目的愈发直接,往往进屋就直奔主题,很少有人再肯故作风雅的去做所谓的精神交流,魅惑之术也就逐渐失去了其存在的最大意义,后来干脆被同样简单直接的房中术所取代。
据老头子说,当年娼门中的魅惑术现在很可能都已经断了传承,虽然他并未亲眼见到过,但听当年传给他戏法的祖爷爷说过,娼门一脉的魅惑术分正邪两种,但无论哪一种,修习到极致其可怕程度丝毫不比他们戏法师一脉的幻术弱,那才真叫美女杀人不用刀。
尽管魅惑术可能已经断了传承,但这世上总会有一些天赋异禀者。
比如史书都有记载的潘安宋玉两位美男子,那就是天生自带魅惑术的大能,而女性在这方面更有优势,各朝各代记载的那些祸水红颜基本都是这类天生自带魅惑之能的女子。
很显然,眼前这位名为金可拉的俊美男生就是这种少见的天赋异禀之人。
但却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被魅惑气场影响,当一个人拥有与之同等级的气场时,就可以抵消对方的魅惑气场对自身的影响,而且甚至还可以反过来压制对方。
因为在同等级的气场中,魅惑气场的强项是群体性影响,但对特定目标的影响力其实是最弱的。
就像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的很少,而美女爱英雄的例子却不胜枚举,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虽然李蒙南不知道乐优优身上的那是一种什么气场,但显然无论是等级强度还是种类,都稳稳的碾压这金可拉身上的魅惑气场,因此才会完全不受对方的影响。
毕竟剥去那神奇的魅惑气场,这个叫金可拉的也不过就是个长得好看点的男生。
“李蒙南,咱们走吧。”
“走?为什么?不是还没吃完呢吗?”
李蒙南不明白乐优优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急迫,但他隐隐有种感觉,很可能应该是与刚刚进来的这两个人有关。
“怎么跟你说呢……看到那个女生了吗?她叫庄佳,她爸爸跟我爸爸是商场上多年的竞争对手。
可能因为是这个原因,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她眼中的宿敌,我不管做什么她都要参上一脚,一心想要赢我,可偏偏实力和运气都差到极点,就是那种我想让她她都会输的程度。
明明屡战屡败,反而屡败屡战,寻找一切机会挑战我已经快要成为她生命中的一种本能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不信,连在食堂吃饭遇到了,她都要跟我比谁盘子里的菜更好更贵,谁吃得更快更优雅……”
“这……这不是只有小学生才会做的无聊举动吗?”李蒙南难以置信道。
“现在小学生都不这么干了,会这么做的恐怕只剩下幼儿园小班了。”
乐优优无奈的按着额头,有这样一个所谓的“宿敌”连她都觉得有些丢人。
虽然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但如果你的对手蠢得跟猪一样,偏偏还如同猪一样的皮糙肉厚结实耐操,其实也同样会令人抓狂。
“我们不过就是一起吃个甜点,顺便聊点事情,用不着躲着她吧?我们这都快吃完了,难道她还能跟我们比谁吃的快?”李蒙南想想都觉得可笑。
“你会这么认为,是因为你还不了解她这个人。”大概是怕被对方看到认出来,乐优优拿桌上的甜品单挡住了脸,将头探到桌前低声道:“要是她一个人倒是没什么,但问题是她身边还带着那个金可拉,而我们这桌也是两个人,以她的性格,这简直就是老天赐给她最好的炫男友良机……我敢跟你打包票,如果现在我被她看到,她肯定会想都不想就坐到咱们的座位上,以拼座的名义来炫优越。”
李蒙南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道:“好吧,你赢了……不得不告诉你,她其实已经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