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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啰啰——!
一扎着红日头巾的暴走族一马当先,手中金属球棒抡起呼呼破风声。
这下若是砸实了,就算练了金钟罩铁布衫怕是也得丢掉半条命。
完全是下了死手。
突然。
那名暴走族的身体仿佛中了定身法,瞬间完成了从急速到静止的全过程。
全身因痛苦而剧烈的颤抖着,双眼向外突出,嘴巴犹如将死的鱼般一张一合,口涎流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李蒙南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剑。
黑底亮金色花纹的剑鞘此刻正稳稳顶在那名暴走族的喉结与锁骨交汇处。
若是再稍微向上抬那么几公分,即便是圆钝的剑鞘也能轻易杀死一个人。
“小心!这小子藏了武器!”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
当其他暴走族发现眼前之人并非他们预想中的软柿子时,已然来不及了。
一黑一白两把连鞘长剑在李蒙南手中如同两根沉重的铁棍,每次挥动带起的力道不下于数百斤。
在这种绝对的力量碾压下,所谓的格挡或反击完全就是一个笑话。
球棒来,砸弯!
木剑来,打断!
不管挡还是不挡,反正横竖就是一下。
一下不跪,那就算你命大。
此刻用虎如羊群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场的惨烈,简直就像是电影院的自动爆米花机,这十几名暴走族就是那被爆得满天飞的小玉米粒。
没错,满天飞在这里已经不是夸张的修辞方式,而是纯粹的描述句。
短短的数十息,李蒙南周边五米之内完全空了,所有暴走族都在范围以外呈放射状趴在地上。
就像一朵绽放的菊花。
“行了,都别装死了,赶紧起来给我滚!”李蒙南一脚揣在飞机头青年那撅起老高的屁股上。
别看打得好像很夸张,实际上李蒙南根本没下重手。
十几万次的挥剑早已令他可以准确的控制力道,若真是力贯一处,这些暴走族的渣滓们就不是飞出去那么简单了,内脏全都得震碎。
当然,就算是手下留情,也难免会断两根骨头什么的。
“是是,抱歉,打扰了,我们这就走!”
飞机头青年鼻青脸肿的从地上爬起来,其他暴走族们互相搀扶着,连个屁都不敢多放,骑上摩托车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大概就是倭国人的特性,面对无法抗衡的强者会保持绝对卑微,若是在华夏,就算明知是硬茬子,也得留下两句场面话再跑。
输人不输阵嘛。
天宫夏树抱着双腿蹲在地上,半张脸埋在膝盖间,曾经的霸气少女此刻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
“还能走吗?”李蒙南问道。
天宫夏树木然点了一下头,看样神志已经恢复不少。
“那就早点回家吧。”
李蒙南拍拍裤脚上的尘土,背起装有剑道服的背包,径自走出公园。
走了一段路,他回过头,发现天宫夏树居然跟在他的后面。
也不追上来,也不打招呼。
就那么安安静静不疾不徐的吊在他的身后。
好好的小姑娘,学什么不好,居然学人尾行?
不过李蒙南也没去管,路又不是他修的,谁都有权利走。
再说,说不定人家只是单纯的顺路呢?
就这样,一个在前面走,一个在后面跟,直到李蒙南停在了租住公寓的大门口。
“还不说话吗?再不说话我可到家了。”
李蒙南转过身,向天宫夏树远远的晃了晃公寓门钥匙。
他其实早就已经可以确定,那小丫头就是在跟着他,估计是有什么话想说,却犹豫着难以开口。
果不其然,听到这句话,天宫夏树的娇躯猛然一颤,嘴唇咬得发白,仿佛内心在做着激烈的挣扎。
这时电梯到了,李蒙南向天宫夏树做出一个邀请的动作。
“不想说算了,要上去喝点什么吗?”
天宫夏树条件反射般的点了一下头。
李蒙南现在所住的这间公寓不是原来江户川区的那间,为方便学剑,他将住处移到了涉谷区,距离天宫道场只有不到三公里的距离。
即便是走路也用不了半个小时,非常近。
这间公寓是标准的高级白领公寓,面积约有四十几个平方,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区,已经算得上是高标准的小型豪宅。
按理说这种高级公寓最低起租期都要在半年以上,而且还必须是有固定收入证明的本国国民,但在李蒙南的简单心理暗示下,房东便痛快的签下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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