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令。
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长期以来,舆论界强烈主张禁酒,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美国已有2/3的州是“干”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法令来最终完成禁酒的使命。美国20年代国会立法颁布了禁酒令。理由就是酒是犯罪的根源。简单的说是妇女运动造成的。由于酗酒造成了很多家庭暴力问题,为了保护妇女权益就实施了禁酒令。而且酒在宗教上也和罪相联系。也是宗教组织所反对的。但是禁酒令反而造成私酒泛滥,很多人通过贩卖私酒中饱私囊。
美国禁止酒精饮料的酿制、转运和销售的宪法修正案。工业资本家认为工人饮酒影响劳动纪律和生产效率,于是在他们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国会于1919年颁布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自本条批准一年以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土地境内,酒类饮料的制造、售卖或转运,均应禁止。其输出或输入于合众国及其管辖的领地,亦应禁止。”
这一修正案也得到美国基督教新教徒的支持,因为他们有一种禁欲苦行。节俭自制的思想倾向,禁酒令符合他们的要求。但这修正案的实施,引起了非法酿造、出卖和走私酒类饮料的新的犯罪行为,禁而不止,而联邦及各州政府又需要以酒税补充其财政收入,1933年国会颁布宪法第二十条修正案废止了禁酒令。
美国人实施禁酒令的起因,是一种宗教方面的问题延续:许多早期移民是出于宗教原因而抛弃欧洲故土、奔赴这片蛮荒的。这些被称为“清教徒”的美国创始者。把他们的一腔宗教热情带过了大西洋,使之成为美国民族形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清教徒”,力主敬畏上帝、清廉度日者之谓也。至19世纪中期,美国一些地方的居民开始诉之于法律手段约束贪杯之人,这个民间运动时起时伏,绵延不绝。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大潮。
虽然酒的贩卖已是非法,但仍然很容易可以在地下酒吧和其它地下组织买到,地下酒吧的名称源于买者须轻声说服看门人让他们进去,看门人的工作是过滤看起来像禁酒探员的人,探员们没有强行进入的职权,因此如果看门人不同意他们就没办法进入。也有很多人留有私人吧台,用来招待访客。大量酒品从加拿大经陆路或五大湖走私进来。还有从法国的圣皮耶与密克隆群岛,还有东岸甜酒经营走私线等。
合法和不合法的家庭酿酒在禁酒令时期都很流行,家里可以合法酿造一定数量的葡萄酒和苹果酒。也有一些商业贩卖的葡萄酒,但只能从公卖局手中购买来供宗教仪式使用,特别是天主教和美国圣公会的圣餐,还有一些犹太教的仪式。卖“麦芽和蛇麻草”的商店在全国各地冒起,很多前酿酒厂转为贩卖从麦芽提炼出来的糖浆,表面上是为了烘焙和“饮料”的用途。
美国禁酒令的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因此在第18宪法修正案前就已经买或制造的酒在整个禁酒令时期都可以合法供应。
也有不少含酒精产品酒精含量刚好在法定限制之下,稍微加工后这些产品可能可以和真的酒一样,其中一个叫淡啤酒(nearbeer),刚好在法定0.5%的限制之下,虽然差不多是无酒精,但它提供了详细按部就班的教学说明书,告知买者什么是他们不应该做的,消费者因此可以很容易的按照提供的简单教学自己制造含酒精啤酒。
而在美国实施禁酒令之后,禁酒令实行后,却没能如预期一样,实现美国人道德情操的净化。市场上没有合法的酒类出售了,秘密酒馆取代了合法酒馆,酒的走私活动由于获益甚丰,日渐猖獗。至30年代初,即美国禁酒令颁布10年之后,许多美国人开始呼吁解除禁令。当时正值美国经济大危机,全国上下惶惶不可终日,美国人希望飘香的美酒能缓解他们紧张忧虑的心情,唤起他们对新生活的渴望,希望重启的酿酒业、售酒业能刺激深陷危机中的经济,使之早日复苏。
1932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把开放酒禁作为其竞选纲领之一,获得了美国人民的支持。1933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也分三款,第一款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现予废除。”第二款规定:“在合众国任何州、准州或属地内,凡违反当地法律为在当地发货或使用而运送或输入致醉酒类,均予以禁止。”第三款规定:“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修宪会议依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第二年,随着犹他州作为第三十六个州签署此弛禁法案,美国的禁酒令便正式明令废止了,曾经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也随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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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师并不是不知道,他眼下所采用的蒸馏酒酿造方式,会让酒类物品的危害增加很多,而且他在眼下并没有采取相应手段来作为遏制方式,会让酒类的产品对眼下大秦帝国许多人员的危害会出现相应的问题。
而且蒸馏酒在酿造过程当中所需要相应的原材料明显更多,因为蒸馏酒更多是一种酒精提纯方式所生产的酒类,在这一方面而言,蒸馏酒就是一种浓缩的高度酒,想要让这种蒸馏酒维持相应的水平,增加其粮食酿造方式的前提,是必然的。
但是张嘉师在这一方面没有采取相应的手段,主要还是顾及到相应作物的流通影响。
毕竟也就是这些蒸馏酒的出现,大秦帝国很多地方都没有出现陈粮不得不丢弃的现象,变相增加了大秦帝国的相应作物的使用率。这一点也算得上是一种好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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