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难道你都不会内疚的?被你杀的人,活在世上那么多年,该留下多少他生活过的痕迹,而你就一下子把他生活的轨迹给斩断了。 而且,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哪,和你一样会说会笑会玩会闹,他也会有亲人朋友吧?杀他的时候你会不会想到,一个生命就这样因为你的缘故而从世上消失了,这有多可怕。”
笑容从丁冲和沈拓的脸上消失了,两人对望一眼,又低下头看我。
丁冲道:“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你不杀人,就只能被别人杀。难道那又好过吗?你有没有见过战争,那时候人的命才真叫贱,能活下来的才是强者。我没想过太多,我只知道我要做一个强者,做一个别人杀不了我的强者。”
我怔怔地看着他,又看看沈拓,当沈拓的脸上没有笑容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眸子变得很冷很冷,从那双眸子里射出来的目光寒得叫人发抖,那是不是就叫杀气?
温暖抱住我,微笑道:“小妹年纪还小,她不懂那些的。”
丁冲还不放过我,道:“小妹,如果现在我要杀你,你会不会杀我?”
我呆了呆,温暖不满地道:“表哥,你这叫什么问题?别吓唬小妹。”
丁冲用手在我脖子上比划了一下,道:“我的刀就架在你的脖子上,你怎么办?”
我打了个寒颤:“那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没惹你呀。”
丁冲扑哧一笑,随即又板起脸:“不为什么,我就是想杀你。”
我苦着脸道:“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杀我了。”
丁冲道:“不行。”
我道:“那、那我就大声叫,叫我哥哥来救我。”
丁冲道:“不等你哥哥来,我就已经杀了你了。”
我道:“那我也没办法啊,你会武功我不会,你又比我强壮,你想杀我我也阻止不了啊。”
丁冲道:“假如你也能反过来杀我呢?你会不会杀?”
我道:“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杀我,是不是?”
丁冲凶巴巴地道:“不是。”
嘁,拿我当小孩吓唬啊。本姑娘只是心软,可不是胆小。
眼珠儿一转,我投进沈拓怀里,可怜兮兮地道:“沈大哥,你不会让他杀我的,是不是?”
沈拓一呆,拍拍我的头,柔声道:“不会的。”又对丁冲道:“别玩过了头,吓唬小姑娘干什么。”
丁冲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沈拓帮我挖了个坑,我用手帕裹着那只可怜的麻雀放下去,给它做了个小小的坟。在它坟前祈祷一番后,我抓着弹弓站了起来。
丁冲笑道:“这弹弓还玩吗?用不用我帮你丢了它?”
我道:“玩。这回我不打鸟了,我打人。”对准丁冲疾发三颗弹丸,丁冲大笑着避开。我真是佩服他,距离这么近他居然都能避开,看来功夫的确不弱。
…………要不就是我太弱了?
我得承认我是个伪善的家伙,因为我虽然会心疼死去的小麻雀,但是用弹弓打拈豆儿屁股的时候我可从不手软。
经过我多次测试,发现小书僮里反应最灵敏速度最快速的就是小萤火虫,往往我这边刚举起弹弓他就已经逃得比兔子还快了。有时候我藏起来偷袭,听到弹丸飞来的风声,十次里也有五次能避开。这孩子体能真好。
而反应最慢的就要属铺宣,我总觉得他是因为跟着我那个刻板的大哥而变笨的。
最无赖的是研墨,自从发现我的新游戏之后,他就准备了一个厚厚的皮垫,一看到我就用绳子绑在屁股上,也不管走起路来有多难看。不过,不打屁股,我还可以打你的背啊,笨蛋。
最暴力的就是拈豆儿,他一中弹就会火冒三丈地凶我,还做了个弹弓和我对打,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其实他也就是看准我不会去告状罢了,不然当下人的敢打主子,他是不想活了。既然我不投诉,也就没人理会拈豆儿的以下犯上。
所以,有时候在园子里,经过的人们可以看见我和拈豆儿相距数米,一人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睛瞄准,时不时的还要跳来跳去的躲闪,或是发出被击中的惨叫声。这时候那个路过的人最好绕路而行,免得殃及池鱼。
一天下来,我俩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候脑袋上都是包。
PK总是会令人燃起无穷的斗志,在与拈豆儿对战的刺激下,我的弹弓技巧突飞猛进,终于可以达到指哪儿打哪儿的程度了。
在这一片火热气氛中,让我久仰久仰的屠先生终于露面了。
出乎我的意料,屠先生才三十来岁的年纪,皮肤是健康的棕色,就像刚在某个海滩上晒过太阳回来,弄得他整个人都带着阳光的气味。什么?没闻过阳光的气味?把被子放到太阳底下去晒,晚上收回来的时候闻闻被子就知道了。
总之,屠先生是个年轻而且令人感觉温暖的人。
因为给陈言准备婚事的缘故,哥哥们的功课暂时也没有正常进行(我觉得多半还是他们想偷懒),只是白日里陈零有时候会拉着我去向屠先生请教些问题。
陈零脚伤好了之后,还是一如既往地黏人。
晚上我们去找李多玩,恰好看见他正坐在院子里洗脚,一边洗一边还沉醉地自言自语:“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怎么长的呢?真是双美足啊。太得天独厚了。”
我忍不住道:“就是,你的脚长得比脸好看多了。”想不到李多还有自恋的毛病。
李多脸上一红:“妹妹现在走路都没声音的。”招呼研墨拿布来擦脚,趿上鞋子站起来。
陈零笑道:“就不进屋了,外边凉快。”
布衣楼的院子里有个青石围起来的水池,里面只有清水,据说是方便李多热的时候下去游泳的。我坐到池边,脱去鞋袜,挽起裤腿,把脚伸进池水里,一股凉意顿时透了上来。我舒服地叹了口气,道:“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李多脸上更红,道:“妹妹取笑了。”和陈零也坐到我旁边来,把脚泡进水里。
研墨送上冰镇的果子露和西瓜,我们三个一人捧着半只西瓜,拿勺子舀着吃。
要是有救生圈就好了,我就可以套着下水去游一游了,而不用只是这么泡泡脚而已。当个旱鸭子有时候也是挺无奈的。
“洋葱头啊,”我这么叫李多,没什么意义,纯粹是叫着好玩,“你说有什么办法在三哥成亲之后还能留沈拓再住下来呢?”
李多道:“为什么要留他再住下来啊?自从他们来了之后,妹妹就只和他们玩,不和我玩了。”
陈零用脚打着水,也不说话。
“人家是客嘛,我当然要好好陪他们了。”
“那也不用天天都往来蝶馆跑啊,况且当初二哥是让你去陪温姑娘的,你为什么总待在沈拓身边啊。”
“反正他们三个总在一起嘛,那我陪了沈拓不就也陪了温暖了吗?别说这个,我是让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再留沈、嗯,再留温暖多住些日子。”
“可是也没道理总把人家留下来,或许他们还有别的事呢。”
“那或许以后都没机会再见面了……”我叹气。
陈零突然道:“妹妹总是沈拓长沈拓短的,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李多大叫起来:“不会吧?”
之所以和李多商量,而不去找别的哥哥,就是因为他心思简单,要是换了李少,一早要看破我的心思。可是,谁知道平时看来有些迟钝的陈零,这会儿怎么突然聪明起来啦?
我忙道:“只是喜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李多紧张地道:“难道妹妹想嫁给沈拓?”
我一愣:“不想啊,我为什么要嫁给他?”
李多也一愣:“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喜欢,可是我只想和他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并不是想要和他结婚哪。”拥有帅哥的爱情是我的梦想,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要嫁给他永远留在这个异世界里呀。虽说来这边之后我接触到的帅哥数量质量都比我在现代的时候要高,可是这不能成为我留下来的理由。这段时间我是没什么作为,那是因为我还没想到回去的办法,可不是我
已经放弃了。
李多和陈零的表情都很古怪,我纳闷:“难道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和他结婚吗?有句名言说得好:不要为了一颗星星而放弃整片星空。没听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也没听过?简单说,就是不想和他结婚。”
李多道:“不然你想怎样?”
我道:“做做红颜知己也不错啊,比朋友的感觉要多一些,比爱情的感觉要少一些。或者,轰轰烈烈地爱上一场,等到分开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
李多对陈零小声道:“妹妹是不是发烧了?”
我掏出弹弓,对准在廊下偷听的研墨发射了一颗,只听嗷的一声,研墨飞快地跑掉了。
收起弹弓,我自言自语道:“可惜我现在的身体太小了,身材也不好,脸也不漂亮,都没什么吸引力,怎么才能让沈拓喜欢上我呢?”
以前我就常和楚重山讨论我的感情问题,征求意见还在其次,主要是有个人肯听我絮叨心情也会舒畅。有时候经过这种讨论,再加上我的幻想和假设,会有种已经和喜欢的人谈过恋爱的错觉,蛮享受的。
楚重山是经常泼我冷水的,拜他所赐,我活了二十三岁才交了第一个男朋友。啊,那个人……曾经为他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莫名的心口就会疼痛起来,可是,我已经渐渐的把他忘记了吗?
沈拓当然比他帅,也比他脾气好,耍酷的话应该也不差到哪里去。有沈拓在身边,我干嘛还要想那个对我颐指气使的家伙啊?就算拿沈拓填空也好,虽然想法自私了些,可是恋爱的感觉把我从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拯救了出来,多么幸运啊!能遇到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我威胁李多陈零:“你们都是男孩子,又是同一时代的人,肯定能知道沈拓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你们得帮我,要不然我就天天缠着你们,让你们没时间去交女朋友。就是没时间和小妞谈情说爱。”
李多目瞪口呆:“妹妹,你真是越来越……粗鲁了。”
陈零无所谓地用脚拍起大大的水花,道:“我又没想找什么红颜知己。反正我俩总是在一起的,你缠不缠我都一样。”
“007,你这个当哥哥的就不能为妹妹的幸福而努力吗?洋葱头,你是哥哥,要对妹妹负责。妹妹有了喜欢的人,做哥哥的就应该帮她争取到那个人,难道不是吗?”我义正辞严。
李多挠头道:“要不,跟二哥说,让他跟沈拓提亲?”
“白痴,你脑子里真的是长满了洋葱吗?我说过了我不想嫁给他。”
李多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想和他偷情!”
我怒:“胡说!我只是想他喜欢上我,和他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这叫偷情吗?”
李多的下巴都快落到地上去了:“妹妹,女孩子可要洁身自好呀,那个牵什么亲什么的,可不太好。既然你不想嫁他,那就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不然以后被你的夫君知道了,会被轻视的。”
我真是看错人了,洋葱头怎么这么古板啊?还有谁能帮我呢?陈棋?嗯,他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或许会明白我。不过,我可不想张扬得大家都知道我在追沈拓,要不多没面子啊。
“你们俩可真是老古董,无聊。”我赤着脚站起来,跑去玩墙边竖着的秋千。
李多和陈零在原处没动,一边吃西瓜一边拍水花,好像把我刚才的话都没放在心上似的。
我有点郁闷,把秋千荡得高高的。一起一落间天上的星星好像都在变化,这个时代空气没有污染,星空的能见度很高,那些美丽的星星都像一伸手就能摘下来似的。
咦?怎么忽然有乌云来遮住了星空?我腰间一紧,身子突然一轻,被那乌云卷出了墙外。身后传来李多陈零惊怒的大叫声,只是几个纵身起落,陈府的大宅便被远远抛在身后了。
我呆呆地看着抱着我“飞行”的那个黑衣人,脑子一时运转不过来,这是什么状况?
“对不起,我好像和你不太熟?”我试探着开口,随即被灌了一肚子冷风,咳咳,就算你轻功好,也不用跑得像飞一样吧。
黑衣人也不理我,我抬手挡着嘴,免得再吃进风去,问道:“请问,这是要去哪里?”
还不理我。
“那个……我是不是被绑架了?”
这次总算肯看我一眼了,蒙面的黑布后传来声音低沉的威吓:“闭嘴!再罗嗦就把你扔下去。”
我低头看了看,我们正飞掠过一个个屋顶,这个高度嘛……“那你把我扔下去吧。”摔是摔不死的,虽然会有极大的可能性摔骨折,那也比被绑架强吧?
黑衣人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手上一紧,道:“别以为我会上你的当。”
这明明是你自己提议要扔我下去的,怎么转眼就成了我设的圈套了?好吧好吧,看在你是绑匪的份上我也就不和你争辩了。
不一会儿黑衣人便带着我出了城,来到城外山崖上的一个山洞里,直到他把我放下来,我才想起来,这不是《碧血剑》里金蛇郎君夏雪宜掳走温仪的桥段吗?难道历史要重演?我有点激动。
要知道,金蛇郎君夏雪宜可是我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他爱憎分明、性格极端,为复仇会不择手段,但为了爱人也会释尽前嫌。他对温仪爱怜有加,即使后来温仪被利用毒害了他,他也没有埋怨过她,他对爱人的信任实在是很多人都比不过的。虽然对于何红药来说夏雪宜太过绝情,可是他能那样果断地告诉何红药以前
只不过是利用她,从来没有对她动过半点真心,这份绝决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因为他不是像有些男人那样三心两意优柔寡断,脚踏几条船还分不清自己爱谁——比如张无忌。在遭到何红药百般折磨之后,他仍不肯改口,哪怕是为了活命也不肯背弃自己的爱人,在言语上都不肯让她受一点点的委屈,更不肯吐露她的姓名地址,让何红药去报复
。他对温仪的情可谓既深远而坚定。
而且他还有一把和他一样邪性的金蛇剑,我认为这等妖剑后来落在袁承志手里实在是天大的委屈,金蛇剑有灵当为之一哭。
夏雪宜这样一个邪气十足又情比金坚的大帅哥,虽然在《碧血剑》里没有正式出场过,而只在别人的回忆里演完了他的故事,可是他的光华足以让他成为《碧血剑》里真正的男主角。
在我看来,杨过不如他坚忍,胡斐不如他坦荡,令狐冲不如他率性,郭靖不如他智慧,张无忌不如他痴情,陈家洛不如他刚毅……能与他一较高下的,或许只有为了爱人在狱中一待就是八年的丁典。
啊,想远了,我连忙把发花痴的心思收回来,我现在可是在当人家的肉票,还是努力自救吧。
或许是我眼中兴奋的光芒太盛,黑衣人防备地退开了些,冷冷地看着我。
我讨好地笑,道:“这山里头晚风还真有些冷呵。”
黑衣人不说话。
我在洞中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棱棱角角的有点硌屁股。“绑匪大哥,你想向我家里要多少赎金啊?不管多少钱,我想我家人都会付的。为了顺利的拿到赎金,你这个做绑匪的也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对我不应该打骂伤害,也不能让我饿肚子,这样我家人才会放心地拿出钱来啊。你可不能随便撕票,我死了你不仅拿不到钱,而且还会被
追杀一辈子。如果安安全全的送我回去,那些赎金我们家也不会放在心上,你还可以在下半生过得舒舒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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