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酸菜了。
我幻想着的特殊礼物被换成了赵笛的以身相许,到了下午的时候,硬是为了“以身相许”这四个字,被赵笛搂着在床上一块睡了个午觉。
还好,只是和衣睡觉。睡前,我这般一遍遍地安慰着自己。
这算的上是我第一次和赵笛真正意义地躺在一张床上,年后虽然我在他的家里住过几天的工夫,但每天都是他睡卧室,我睡客房,泾渭分明,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
等到我迷迷糊糊睡醒的时候,也不知道几点了,搓着眼睛准备起床,没想到一睁眼,居然就在床头看到了一大束一人高的玫瑰花。说着的,我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呢,于是闭着眼睛继续睡了一会儿。但等到之后醒来之后,没想到居然又看到了同样的画面。
我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手触摸着一旁的玫瑰花,如火一般的颜色,看着娇嫩欲滴,让人一看根本移不开视线。当我的指尖触碰到红色的玫瑰花瓣的时候,我惊觉,原来这一切并不是梦境,而是真的。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温热的身子从后面一下子抱住了我,是赵笛。我感觉到他的唇贴在我的耳畔,呢喃着问我,声音之间甚至还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惺忪朦胧:“喜欢吗?”
我有些惊讶地问道,只是眼神却还是无法从玫瑰花上挪开:“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除非针对有花粉过敏的女人,不然大多数女人都喜欢鲜花和钻石,就像男生喜欢车和篮球一样,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赵笛从身后抱着我,呢喃着说了一句:“别问什么时候准备,只说你喜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了。这是我第一次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的玫瑰花出现在我面前,这一切就像是自己身处于一个童话故事中一般,我原本只是尘埃扑面的灰姑娘,但遇到赵笛之后,他蹲下身子,亲自为我穿上一双绝美的水晶鞋,让我成为舞会上最炫目的公主。
因为有了他,所以,我的生命开始一点点变得完整。有些人,刚好遇到了,看上了,就是一辈子。
借张爱玲《爱》中所写道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我和赵笛的相遇于生命的最开始,或许,在现在这个年纪,爱情对于我们而言还有些陌生或是疏远,只是,我却无比确定,在我心里,他确实占据了一个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位置。
我们爱的只是刚刚好,这样的他,让我又怎么舍得放手呢?
赵笛的“以身相许”,不过只是一个幌子,而那束一人高的九十九朵红色玫瑰,才是他专为我准备的特殊礼物。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只是,我却偏偏不能将这些花带回家。
若是如此,妈妈肯定会怀疑我和赵笛之间的关系,在我的心里,我最不愿伤害的人就是妈妈,她希望我好好学习,我为了不辜负她的期望拼命念书。她让我不要早恋,只是在这件事上,我却还是没用地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心。
心动了,就很难再静下来了。
最后,我们还是决定将这束花留在赵笛的家里,他的家里隔三差五就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可以到时候让钟点工帮忙照顾。除此之外,赵笛看出我对这束花的喜爱,趁机让我多陪他过来几趟,尽量在花谢之前多看几眼。
所有的事情,都在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着,就在我觉得诸事顺遂的时候,一件事情,却猝不及防地闯入了我的世界,然后,给了我重重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