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特别不乐意回答丁佳怡的这个问题:“假如过去一年当中,被告的确没有支付过半点赡养费,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自然是我们赢。”说清楚了啊,是一定程度上,而不是完全程度,还得达到丁佳怡想要的那种程度。
法庭不是他们开的,丁佳怡之前的信誉已经出了问题,官司还没打,作为原告的他们早就已经吃了一个大大的暗亏了。哪怕赢了,丁佳怡可以获得的实际利益应该远远达不到丁佳怡的要求。
“很好,你努力帮我们赢就行。”丁佳怡哪里听得懂,什么叫作一定程度上的赢,她只管听到赢这个字,就觉得万事大吉了。
丁佳怡是放心了,可律师不放心啊:“丁女士,我再向你确认一遍,你真的确定这一年里,被告人一点都没有尽到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吗?”
“我确定!”
怎么不确定,乔楠不但没有给她钱,还把家里原本有的所有给子衿看病的钱,通通都偷走了。事实上,找上律师之后,为了证明乔楠已经坏到无药可救了,她特意把这事儿拿出来当作证据一样说给律师听。
一般情况之下,听了丁佳怡这种带有情绪和主观的片面之词,律师一个不小心很容易被带到沟里去的。幸好,幸好丁佳怡自己作了,闹上过新闻,使得不少人对乔家的情况知之一二。哪怕起初不知道,随便找找去年的资料,找个人问问,不清楚也变成清楚了。
律师听到丁佳怡没长脑子似地还把这事儿拿出来说,律师只问了丁佳怡一个问题,就把丁佳怡问熄火了:“你说,你小女儿卷走了家里所有为你大女儿看病救命的钱,那么这些钱,都是靠你跟你先生的能力赚回来,与你小女儿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这……她又没结婚,还是我们乔家的人呢,她的钱,不是就我们家里的钱,我们共同拥有的吗?”丁佳怡不服气,谁家的女儿在没嫁人之前,不是这么来的。不要以为,是乔楠自己赚的钱,就归乔楠一个人。不,乔楠赚的钱,那是属于整个乔家,是她们四个人共同拥有的。
律师推了推眼镜:“丁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依照你的这个说法,你小女儿拿走的只是她的工资而已。我不知道,你们家的习惯和认可是怎么样的。我只知道,你们家不成文的习惯并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在法律意义上,你所说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你小女儿长大成立,独立自主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自主权。她赚的工资就是她自己的钱,不姓乔,也不可能属于你和你的先生。法律不承认,明白吗?”
所以说,丁佳怡为了证明被告是一个坏透了完全不管家人死活的冷血动物这一点,是不会成立,也不会被予以采纳的:“丁女士,我给你的意见是,在你拿不出其他有利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担起赡养老人的严重行为和情节之前,像这种立不住脚的事儿,你就不要拿出来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