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地,一派的向往之情,她也喜欢人多了,可以凑热闹。偷心总裁不好惹
明倚云挥了挥手,让她去,让她玩得尽兴一些。
环儿一蹦一跳地跑开了,脸上充满了欢心。与阿塞其其格他们一起可以玩游戏。
望着环儿远去的背影,明倚云暗自思索,这几天来,屡次遇到辛默德,他每次都对胡培侠是恶语相向,这个时候孤独惠应该与胡培侠他们在一起,商议着如何应对辛默德的挑战呢。
想来,他们已经动用了锦衣卫的力量,万事不用自己担忧。
明倚云继续翻看那部有些年代的手写经书,是简单的金刚船若菠萝蜜心经与简单的道家的经书,这些书籍全大周到处都有。
但是内容经这个手抄写的用他的心中所思写来,却是另有风味。
读得久了,她的眼睛发涩,准备闭上眼睛休息。
面前红光一闪,一道人影自天而降,原来是程蔚,他新穿了一身宇宙战士的衣服,看起来格外的瘦削,但是强壮无
比。
他的身后跟随了菠萝蜜,菠萝蜜一脸地笑容,温和地在微笑。
菠萝蜜看向明倚云手中的那部书籍,神情复杂地向明倚云解释,“明倚云,这个时间打扰你,方便吧,我们可是看了你的行程,特意寻找的时间,来拜访你,你知道吗?遇到了一个古代遥远星系统的穿越者,”
“什么”明倚云奇怪十分地询问,“我遇到了哪一个星系统来的穿越者呢,他是谁。”
菠萝蜜亲密无间地对明倚云解释,“他就是赢王,你有没有兴趣知道他的一切呢?”
明倚云满眼的迷惑不解,“赢王都已经仙故了上千年,我没有啊,我只是在游览赢州古城,我看到那儿的风景很是奇特,整个风景与城市似乎是千年以前经过某个人大手笔设计过一样。”
菠萝蜜故作高深地向再次端详明倚云手中的书,“从那些字迹上看,它们经过了上千年的风尘,这些书,是赢王写的,你明白吗,你拣到宝了。”
明倚云不相信,俏声“哪里会这样巧呢?我只是花费了高价钱买来几本寻常的读物。这个写经书的人,我看到知识渊博,学冠古今。”倾城娶——神医病王妃
菠萝蜜从自己胸前的大包内拿出一个仪器,“我们的飞船护卫舰,发现了你这部经书的异常,通告了我们。”
他双手如飞,在仪器上触摸,操纵,一会儿,一个立体的三维图像显示在菠萝蜜的仪器上,是一个古代的君王,长得一表人材,大眼睛,高鼻子,黑眼珠,黑头发,典型的古代东方人特征,只是眉宇之间透露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他正端会在一张书桌前,聚精会神地书写经书。
明倚云满面的诧异之色,“这是真的吗,我千真万确买到了赢王手写的书籍。”
菠萝蜜高兴地回答,“是真的,我们扫描你的书,发现这几部书上的记忆是赢王书写的,他留下在赢王观中,交由自己最忠心的家人有管理,将来可以卖给有缘人。”
明倚云看到影像中的赢王气度不同寻常普通的大周人,他是天生的王者之气,剽悍通勇敢,面目一派的沧桑。
明倚云奇怪地询问,“你们是如何由一部书上的记忆得知,它是赢王书写的。”
菠萝蜜微笑着回答,“那自然是扫描、分析,然后在自己的仪器上分析出数据,最后显示成像。所以我们判定它千真万确是赢王的亲笔字迹。”
明倚云笑眯眯地,满眼地兴奋与对赢王的一生充满了兴趣,“你们如何得知,这几部书,就是赢王的亲笔。”
菠萝蜜望向仪器上整座城市,如一个统一的一体一样,是浑厚磅礴大气中,草木葱葱郁郁,如一座绿树与红花映照下的天空花园一样美丽。
菠萝蜜赞赏,“你看,这座城市,由赢王生前设计的,十分美丽、别致,它的绿化面积大于居住人口面积,所以然利于人类生长,我们扫描了设计的理念,发现与你书上描绘的图案,是一致的,由些断定你手中的书是赢王亲笔书写,”
明倚云迷惑不解地摇了摇头,“这个不大让人相信吧?几部手写的书籍而已。”
菠萝蜜再次肯定“最主要的是我们有的宇宙飞船中的仪器,是可以影响人的脑部思维的脑电磁波,所以可以感知人类或者动物有、植物与一个物体的记忆,你手中的书,包含着赢王的记忆,由此我们判定你的手中的手写书,的确是由赢王亲自书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