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躺在这片山脚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能依靠风霜雨露和飞虫过活。
每次闭眼,他都能想起那日,女人于火光中大仇得报的快意。
她是笑着的。
一旦想到那个女人的笑容,他心里就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身上伤口也跟着撕裂流血,连手指都在颤抖。
他望着头顶被闪电刺破的夜空,压抑已久,终于有了点别的颜色,
在滂沱大雨里,他也笑了起来。
他恨!
恨极了她,也恨极了这个世界!
五岁那年,他从娘亲口中得知,自己曾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因被族人抢夺了家产,只能双双逃离故乡。
他和娘亲住在一个边陲小镇里,娘亲每日靠浣洗衣服来维持生计。
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娘亲还是会送他去学堂,她让他好好读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
那时的他们对未来都还有盼头。
直到有一天,教书先生身体不适,提前了半个时辰放学,他背着书包回到家中,自小聪慧的他,见门没有关紧,便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他悄悄推门进去,看到娘亲被按在桌上,她身边站了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他认识那个男人,是村子里卖猪肉的屠夫,嘴角有颗黑色大痣,大家都喊他李麻子。
娘亲的衣服被撕碎扔在地上,李麻子一边捂着她的嘴,一边掐着她的脖子,他整个人压在她赤裸的身体上,让她以最屈辱的方式被他进入占有。
她发不出声音,眼睛里充盈了泪水。
他只有五岁,还没意识到这是在干什么,只当娘亲被人欺负了,便跑去拿了厨房的菜刀,往李麻子身上砍去。
可他毕竟是个小孩,哪里会是屠夫的对手?
李麻子夺走了他的菜刀,用地上那些被撕裂的衣服,绑住了他的双手双脚,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刚才对娘亲做过的事重复做了几遍。
他永远记得,李麻子肚子抖动着的肥肉,还有娘亲无声的眼泪。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从他刚开始发现的屠夫、到后来修鞋的鞋匠、还有半截身子快入土的老头……
他们从娘亲身上爬起来后,在路过他身边时都会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他记得他们每张脸。
他们每个人长得都不一样,可表情却是相同的。
柔弱美丽的娘亲,为了有个安身之所,为了能带着他好好活下去,她对一切都只是忍让着,不曾反抗过,只是会在夜里偷偷流泪,然后对他说。
“琼儿,你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啊。”
她说了无数遍,流了无数滴泪。
他都记得。
十岁那年,他完全继承了娘亲的容貌,小小年纪便生得俊美无双,即便穿着粗麻布衣,也难掩姿色,附近的小姑娘时不时还会给他送糖果,他每次都摇头拒绝了。
中秋佳节夜里,娘亲用攒了许久的钱买了月饼,正要同他分着吃,有个喝醉了酒的老头子闯了进来,是来找他娘亲的,无意看见了缩在角落里的他。
老头子眼露淫光,像是发现了什么极好的东西,满脸坏笑着,将他按在那张桌子上。
月饼被扔到了地面。
老头子的双手钻进他衣服里摸动,接着去脱他的裤子。
他感知到了恐惧,眼眶里蕴了大颗泪珠,却倔强不肯滴落。
就当老头子要脱下去的时候,娘亲赶了过来,她用菜刀砍断了他的头颅。
一颗鲜红的头颅滚落在桌脚,沾满了泥土灰尘,头颅上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月饼也沾满了血,变成红色的了。
娘亲的手都在发抖。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反抗,也是最后一次反抗。
懦弱了三十年的娘亲,将他从后门推了出去。
“逃,你快逃!”
他很害怕,可还是没有流下眼泪。
他不懂,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逃?
后来啊,官差们让他懂了。
他和娘亲都被抓进了监狱。
娘亲顶了杀人的罪名,被判决凌迟处死。
当着镇上所有村民的面,她被扒光了衣服,如集市上待宰的猪狗。
刽子手拿着刀,一刀一刀割开了她的血肉。
割了整整三百六十刀,她才咽气。
可娘亲直到咽气之前,留给他的都是笑容,大概是解脱了。
而他的脸,也被烧红的烙铁烙下了死囚的烙印,可能是年纪还小,县令免除了他的死罪,改为流放。
烙印落在左眼周围,狰狞可怖。
所有人看见他,都会露出嫌弃的目光,偶尔会有人感到惋惜,可再也没有人说他俊美。
那样好看的一张脸,怎么偏偏有了烙印呢?
他不甘心这辈子当个罪犯,娘亲说过,他一定要出人头地的。
流放的那几年里,他被安排去修建楼台,也就是皇帝为郑贵妃所建的明月楼。
白天他去干苦力活,晚上他去看书。
明月楼有很多书籍,但监工不让人碰,说那是给贵妃娘娘的。
可贵妃娘娘是个死人啊!
死人都能享受这一切,他为什么不能呢?
他就趁夜晚无人的时候,偷偷躲进角落旮旯看。
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加之天资聪颖,算是自学成才,也懂得藏拙。
十五岁那年,皇帝大赦天下,赦免了所有罪犯,他也得以摆脱了罪名,成了一个自由人。
此后,他便戴上面具,逢人都是笑脸,谦卑有礼,脾气是极好的。
十七岁那年,他参加科考,一次便金榜题名。
站在金銮殿上时,他的双腿都在发抖,面上却对答如流、从容不迫。
尽管出生卑贱,可他的答卷,实在文才过盛,针砭时弊亦有独特风格,所有考官皆评定为状元,没有异议,就连皇帝也赞不绝口。
他们都说他是东齐不可或缺的人才,绝非池中之物。
当真是风头无两,一日看尽长安花!
他知道,第一步成功了。
从这一天起,属于他的绚丽人生正式开始。
昔日忍辱负重的少年,成为风头无两的状元郎,他也就花了十七年。
十七岁啊,多么年轻。
旁人称赞他年少有为,是世间罕见的天才,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十七年来有多难熬,一个普通官职可满足不了他。
他苦心钻营、玩弄权术,在某次宫宴上故意为皇帝挡了刀,此后得了皇帝的信任,一路青云直上,当了权倾朝野的首辅。
拥有权势之后,他没有立刻杀了当年欺辱过自己的人,而是把他们先抓了起来。
他把他们关进地牢里,不让他们死,反而好生养着。
他每天用钝刀子割他们一点肉、剁一截骨头,再把骨肉一起熬成汤。
他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骨肉都被喂给了狗吃。
狗要是吃剩下了,他就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知道自己比狗还不如。
仅仅如此吗?
不,他不满足。
他不满足当这个首辅。
他要当帝王、要当九五之尊的天子!
可为什么……为什么会失败呢?
他明明那么努力啊!
想到这儿,楚琼大笑起来,眼中尽是仇恨与不甘。
他不会就这么输的。
绝对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厚皮靴子出现在他视线里。
他睁开眼皮,往上也只看见了暗紫色裙摆。
布料上金丝银线交织,甚是华丽,应当不是个普通路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却知道这是能救自己的人,便极力伸手抓住她的裙摆,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
浑身气血骤然上涌,久未说话的喉腔被骤然撕裂,发出极其难听的嘶哑嗓音,如同陈年厚重的木门被推开。
“救我……”
……
“轰隆隆———”
又是一声惊雷。
许清凝从梦中醒来,她坐起身,还喘了几口气,满脸都是冷汗。
方才做了一个噩梦。
梦中,她看见了一个少年。
他浑身是血,朝她步步走来,手里提着一把刀。
她看不清他的脸,因为他戴着面具,金色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