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老婆子的金银首饰被我们抢夺,之后没再多说一句,她站在原地,冷漠的望着我们钻入车逃离此地。”孙大圣摊开手心,他低头凝望道:“约到了城东的范围,薛小冬方向盘没握稳,好悬酿成一场车祸。好在他驾驶技术过硬,紧急的刹住车,我好奇的问他怎么了?他说手疼,打开拳头一瞅,起了一个肉瘤子,有点透明,里边像长了块黑色的玩意。这时我感觉自己手心也痒痒,发现和他的情况竟然一模一样!”
“不义之财不可取。”
孙大圣心有余悸的说:“小冬对我说,犯了忌讳,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议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对方的原谅。但我们重新来到抢劫现场时,糟老婆子早已不见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们回来似得,提前以树枝在地上划了几个字。”
“一次性说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孙大圣抽了抽鼻子,他叹道:“她写的话挺拗口,具体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们犯了不可饶恕的错,想活下去,必须死一个,最多只有三天时间。我没和薛小冬说实话,随口编了句谎。我虽然装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没多久,顶多一根烟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个肉瘤子,奇痒难耐。实在忍不住了,他便将之抓破,鲜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过的皮肤,痒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挠,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痒意,没敢去挠,肉瘤扩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许多倍,我一边抽烟,一边埋怨他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饰,能受这罪?薛小冬又反过来骂我假清高,不还是和他一块抢的?吵着吵着,我们俩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话闪现在我的大脑中,我越想越怕,拿铁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临死前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诚诚,你为什么杀我?”
老蒋晃了晃大脑袋,他憨味十足的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毕竟是兄弟,埋好了他,返回公司取了东西,拿钱跑路。第二天我手上的肉瘤全消了,我托在公安局的二舅,改名换姓,弄了假的合法身份,决定开始新的生活。”孙大圣闭上眼睛,他无奈的道:“总是深夜惊醒,折磨的我心身疲惫,连大门都不敢出,又没有能说心里话的人,所以被抓了我才笑,心底舒坦多了,但看守所的生活,实在恐怖……”
“你讲完啦?蛮引人入胜的。”林慕夏眨了眨眼睛,她凝重的道:“老太太的银手镯呢?”
孙大圣打了个冷颤,他后怕的道:“邪物,哪还敢留?随手仍了。”
“你先等等,让我安静的想想。”我稍作思索,狄苍的死或许与孙大圣无关,但狄苍和薛小冬、孙大圣感染原因,暂时没搞清楚,我疑惑不已的道:“你再把你和薛小冬抢夺糟老婆子手镯的过程说一遍,越详细越好。”
“哦。”
孙大圣有点莫名奇妙,他重复了一遍,说:“抢她的金项链时,她没任何反抗,但抓银手镯时,糟老婆子又是挣扎又是哀求。我们几拳打晕了她,嫌银手镯勒的太紧,强行将其撸掉,她的老皮裂了,好像……隐约的还看见了腕骨,真不知道手伤成这般严重,她怎么用树枝在地上写字的。”
“你的意思是说,沾血了?”我凝声问道,一边站起身走到他身侧,拿起对方的手心看了眼,的确遗有块疤痕。与此同时,宁疏影眼神变得古怪,我心头一阵恶寒,这才想起孙大圣先前用手给菊花涂药膏,我连忙嫌恶的甩掉了他的手。
孙大圣不假思索的道:“对!沾了!”
“没事了,继续。”我撕掉一张空白的纸,拿笔写了两个词,“血”、“肢体接触。”紧接着跑到洗手间,我清洗手时,消耗了十倍量的洗手液。
随后的二十分钟,林慕夏仔细的盘问孙大圣杀掉薛小冬之后的身体感觉,但隔了太久,孙大圣也不太清楚,我们象征性问了他二舅以公谋私的事,便结束了审讯,孙大圣真是坑舅,凭这件事,他二舅起码得革职锒铛入狱!
没急着把孙大圣送回城西看守所,打算暂时将他关押在D.I.E几天。
……
现在将近夜间十一点,办公室灯光大亮,一片寂静,D.I.E四人围在办公桌旁,我们没有分毫的疲惫感,全神贯注的凝视这分别装了虫卵和六条三色线虫的玻璃罐子,仅有一小会的时间没把注意力放在这群家伙上,较之前它们又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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