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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央会所的某间暗房里,围聚了几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氛围压抑的可怕。
花刺实在是受不了了,走到神游天外的程觉(jue)身边,请求的说:“小哥,你什么时候放我们走啊,我们还有事要忙啊!”
程觉没有睁开眼睛,轻张嘴唇:“一,说出你们要忙的事是什么。二,招出你们头儿的名字和身份。我就放你们走。”
君子一如既往地拒绝这个提议:“不可能,你也知道我们这行的保密性,不管是谁,身份信息都不能透露。”
“那我就没办法了,你们继续等着吧,等我上司来了之后,我就……走。”
花刺本想牺牲自己的美色来说服程觉,奈何程觉始终不睁开眼睛,仿佛是在睡觉,又好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于是,花刺采取了声音攻略,嗲声说:“小哥,我看你证件上的身份不低啊,这次又不是多严重的事,小哥你就没权利放我们走吗?”
“在你们眼中[严重事的定义]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是不会放你们走,毕竟你们身上都带着枪。”
“只是带着防身而已,绝对不是用来害人的。”
程觉淡定的说:“你们在美国携带枪,没什么问题。但在国内,非法携带枪支就足够你们判刑了。”
百知冷哼道:“你就少吓唬人了,以我们的工作性质,国内最多批评警告而已,坐牢是不可能的。况且,你自己还不是带枪了。”
“你们的下场如何,不关我的事。”
[争光]捏着拳头,说:“别拦着我,这小子说话真的很欠揍,今晚我非得揍他一顿。”
程觉还是没给出反应,自顾自说:“我没带枪,因为开枪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棘手的时。就算我带枪了,也是合法的。你们是不是感觉很不公平,这也没办法,谁叫你们是外国执法人员,而我是国内执法人员呢?”
“这小子……不行了,我忍不住了”,争光走到程觉面前,挥拳打下。
程觉无动于衷。
拳头没有落下,争光疑惑的看向自己的同伴们:“你们真的不拦我?”
谁料他的同伴们纷纷竖起大拇指:“打他吧,我们支持你,这小子实在是太欠揍了。”
程觉有恃无恐的提醒道:“打我说小了是人身伤害,说大了就是拒捕。当然,被打的我作为当事人,绝对会往大了说。没事,不就是坐几年牢,打我吧!”
百知几人额头猛的一皱:“啥?小子,你连枪都没带,哪来的勇气来面对七个人七把枪。”
“加罪一条,恐吓罪。”
“卧槽,小子你太得寸进尺了吧!”
“再加,个人名声辱骂罪。”
争光举手提议:“我们一起把这小子杀了,然后抛尸吧!”
“这条罪很严重,蓄意谋杀未遂罪。”
本来还有些犹豫的百知,听见这句话后,立马坚定了思想:“争光,好提议!”
“说到底,你们也只是说说而已,不敢实际行动。而且,我很厉害的!”程觉挑衅到底,只要这几人功击他,他就有借口把这几人强行拘留十五天。到时就不用担心审问的时间不足。
程觉明白这些道理,百知几人自然也知道。所以,他们也确实是逞口头之威。
众人不知该怎么反驳,只有花刺厚着脸皮说:“小哥,你看我们也是华夏人,怎么可能做出危害国家的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嘛!”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什么时候国内的小孩子变得这么讨厌了?”
“坏人一般都会觉得好人很讨厌。”
“争光,你还是把他杀了吧。放心,你的妹妹我会帮你照顾的。”
程觉自问着:“所谓的替罪羔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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