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奇和韦尔斯坐在圆桌后,小声的交流着。
时隔两周,他们再次来到西捷厂所在地,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放弃西捷工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市场上有西捷工厂的产品流通。
这样的事对跨国公司并不稀罕,他们在向亚洲国家投资以前,就已经在非洲和大洋洲进行跨国投资了,而无论在哪个国家,当地的土霸王们都有着相近的行径——占据或借助公司的资源进行生产活动。
即使是杜邦或陶氏化学那样,在国外做大型的化工联合体,不能度让工厂和车间的,他们也会允许当地的权力人士开设一些依附于本厂的小车间,赚取相对于当地来说丰腴的利润。
没有哪家跨国公司能真正的按照法律来生产和经营的,就算真的有哪个脑子烧掉的经营者想这样做,当地也得有涵盖所有生产和经营行为的法律条文才行。84年的津巴布韦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文,84年的巴林也没有,84年的中国同样没有……当然,若是需要的话,很多当地的权力人士都能轻松的修改法律……
捷利康到中国是来赚钱的,既不是来交朋友的,也不是来帮助中国完善法律的,更不是来搞移风易俗的。
跨国公司拥有最适应当地环境的机制,他们会在澳洲大跳草裙舞,也会在缅甸双手合十,只要能赚到钱,做跨国公司的与做跨国毒*品运输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捷利康再次派出一支代表团,一方面是想要了解西捷工厂目前的状况,并竭力避免源源不断的低价辅酶Q10冲击市场,另一方面,他们也尝试着继续履行与杜邦的密约,避免送钱到杨锐手里。
然而,到达的第一天,杨锐就给了他们听了一个不一样的开头。
“你觉得是真的吗?我是说,电话另一头的达尔贝科,有点夸张了不是?”韦尔斯低声的问弗兰奇。
弗兰奇道:“就是因为夸张了,我才相信,作假的话,用不着说成这样吧。”
韦尔斯摇头:“他或许并不知道达尔贝科的意义。”
“是吗?”弗兰奇笑着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本《自然》放在桌上,道:“这是我准备送给杨锐的礼物,刚刚出版的《自然》杂志。”
“恩?”
弗兰奇点了点封面右上角的小字不说话。
韦尔斯拼了一下“ruiyang”,想了一下,猛抬头:“是杨锐?”
“他已经在CELL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这是他在顶级期刊上发表的第二篇文章,而且,他在不久之前刚刚去参加了美国的国际会议,认识一名诺贝尔奖得主,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吧。”弗兰奇对杨锐再熟悉不过了,他这次重回中国,也是因为他与杨锐的关系。
“所以说,他是个天才?”韦尔斯上一次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甚至没有注意过杨锐。
弗兰奇叫了一声“耶稣基督”,道:“韦尔斯,看看窗外,这里是中国,每一个能读完大学的都是天才。”
“好吧。”韦尔斯耸耸肩,道:“我们拿这个天才怎么办?”
“以我的观点来看?”
“恩。”
“以我的观点来看,天才会指导我们的。”
“什么意思?”韦尔斯被弗兰奇的哲学给击败了。
弗兰奇与杨锐太熟了,他摊开手,道:“你很快就知道了。”
如果是一个小时前,韦尔斯大约会嗤之以鼻,但现在,他就不那么确定了。
诺贝尔奖对英国的刺激与中国人其实一般无二,这是自然科学界第一的奖项,意味着自然科学界的桂冠,没有哪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不是本国元首的座上宾,也没有哪个国家会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置若罔闻。
韦尔斯再自负,也不敢用自己草率的判断与诺贝尔奖获得者来分庭抗礼。
会议室渐渐的归于寂静。
韦尔斯伸手拿过弗兰奇面前的《自然》,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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