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男人带小乞丐体会各种各样的奢华生活,不论是不是这个年龄段一个享受到的奢华,小萝莉的身体也恢复的和正常人差不多,变得白白嫩嫩,算不上美丽,但是却有一番经历风雨的坚韧和沧桑。
每天都大吃大喝,出入高端场所,让小萝莉渐渐熟悉了这种生活,性格也从懦弱变得开朗,只是她一直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
第七天,法国餐厅用餐结束之后,男人带着哥特萝莉裙打扮的小乞丐,应该说是小萝莉,走在阴暗的角落中。
身旁的黑暗开始弥漫,原本发亮的路灯“嘭”的一声爆开。
小萝莉跟在身后,七天的相处已经让她将这个男人视作生命的唯一依靠。
“到了,你可以回去了!”
站在男人身后的小萝莉不明意味,慢慢地向前走了几步,看到的场景让她忍不住倒退了几步。
阴暗的角落放着一个巨大的硬纸箱,里面放着一床破旧不堪散发着恶臭的被单。
这就是她曾今的家!
“为什么?”
小萝莉转过身想要抗议,身后的男人已经消失不见,她苦笑一声,垂下了脑袋,七天的梦幻生活终究太虚假了,她的命运注定只能呆在阴暗的角落。
男人到时有些意外,他还以为这个小萝莉会大声反抗,撒娇抗议,没想到她这么简单就接受了事实,对于奢华生活竟然轻易地舍弃。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十个字贯穿人性,结果这么一个小乞丐竟然心性如此之强,实在让人惊叹,不过这种心性似乎也更适合。
小萝莉跳进纸盒,拿起被单小心翼翼地盖上,男人已经消失不见,一种空荡荡的失落感涌上心头,前所未有的悲伤让她止不住哭泣。
“周书羽,别难过,这一切本来就不该是你的……”
周书羽是那个男人给她取得名字,她还记得那时候她第一次吃到了冰激凌,甜甜的、凉凉的,那个男人送了他这一件印着她名字的深紫色哥特萝莉裙。
叮!
血光弥漫,朦胧的光芒驱散了黑暗,吸引了周书羽的目光,她张开白嫩的小手,一颗血色晶体落在她的手心,化作一团液体钻入手心。
大量的信息涌入,一道名为血衣的功法出现在她的脑中,这一刻她不知为何理解并学会了知识,随心所欲地使用。
一道血气将她的身体包裹,她也知道了这个力量的来源,天选之战,七个人将在一年后进行战斗,胜者可以实现心中的一切愿望。
而她的血衣典,可以吞噬生灵血液,在织成一件血衣,血液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血衣就越强,血衣不灭她也不灭。
呼呼呼!
朦胧的血色光芒将她的身躯覆盖,如同穿上了华丽的血色流仙裙。
“愿望……我要了!”
小萝莉轻声呢喃,眼前浮现了那个男人的身影,声音虽然轻,但却异常坚定,身着血衣消失在黑暗中。
男人看着这一幕,眼中的笑意更浓,做这种事情并非是什么阴谋,只是因为有趣,枯燥的生活加一些有趣的事情来调剂,也是一种生活智慧。
给一个人起点,给她体会前所未有的生活,再给她金手指,有了目标之后,是龙还是虫,看她自己的努力了。
(如果在现实世界开圣杯战争会不会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