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
“啪!”
“啪!”
硬木击打在肉身上,发出一声闷响,从声音便可辨别出那沉重的质感。
当初岳飞在训练骑兵时,“师每休舍,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高岳曾和岳云一同注坡——从高高的山坡上纵马疾驰而下,马踬,马在疾速下奔时,被绊倒了。
岳飞大怒,认为二人训练不认真,做不到骑术精良,业务素质达不到标准,便欲斩之。众将苦苦求告,方才免死,怒而鞭之。所以才有“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如注坡、跳壕等艺,皆被重铠,精熟安习,人望之以为神”的世人赞评之语。
岳飞对手下大将、重将、亲将,要求极其严格,从各方面综合入手,力求将其锤炼成放之诸军皆是出类拔萃、完全能独当一面的精良之辈。
而对于普通士卒在武技方面存在的问题,岳飞则着重采用教育、引导等办法,并告诫他的部将们,要爱兵如子,不要为这类事而轻易地笞责和辱骂那些普通士卒。
故而高岳身为亲将和义子,所受到的锤炼的严苛程度,比起其他部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被杖责、鞭打等,从前已是习以为常;到的后来,日渐成长并能独当一面时,才慢慢的体会到岳飞的苦心。
两名行刑军卒,因惧死,便慌忙动手杖击。力道确是不弱,到的十余下,高岳被击打的背臀部,已是鲜血洇出,将破碎的衣服染得通红。
高岳趴伏在地,额上已有汗珠冒出。疼痛感,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区别只是,有人是钢铁般的意志,任你多么难熬的剧痛,都能强忍的住;有人则是蛛丝般的神经,受的些苦楚,便自觉经受不起,一门心思只求退让躲避。
高岳自然是前者。**被重力击打,一下胜似一下,直痛的筋麻骨酸。但他一面咬牙强忍,一面也确实在心中给自己敲了警钟,军纪,大事也,稍有放纵,百战精兵也会变成一盘散沙,不可不警戒。
“啪!”“啪!”“啪!”……
打到二十多下,高岳已是面色苍白,豆大的汗珠汹涌而出,竟自糊住了双眼,他努力镇定,咬牙坚持,鼻息却一下粗似一下。
周围的百姓,大家都神情紧张、敛声屏气地注视着。有些胆小的,是不是发出了阵阵叫声,仿佛那高高扬起又重重打下来的军棍,都砸在了他们心里一般。
手下挥舞间,行刑两人无意抬头,一眼便撞见冯亮那阴森的脸。冯亮自从手刃郅平后,整个人气势大变,虽然还是那瘦小的身材,脸上甚至还有些稚气未脱,但绝然不再是从前的冯亮了。
想起来他警告的话,两人心中直叫苦,一个说打轻了就要尔等脑袋;另一个意思打重了便取尔等性命。从前行刑打人,只觉得兴奋刺激,此刻只恨不得自己被打一顿了事,胜过在此煎熬。
两人被冯亮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怵。手下力道不自觉的敛了一敛,又打了十数下,已打了三十七棍。
两人定了定,直了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气。一人叫道:“将军容禀,还有三下便就见好,将军再忍耐片刻,属下无礼了。”
按照惯例,实打实的杖刑,这最后三下,等于是个收尾,便要格外重击,是个教训警戒的意味,叫犯人加深印象,牢牢记住,从此以后,莫要再作奸犯科、违犯法律。
当然,那塞过好处、走走过场、的场面活,自然另当别论。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杖击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也是靠手艺吃饭的。打惯了人、做熟了手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也就成了一门学问。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
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吃不吃皮肉之苦,会不会伤筋动骨,全看你的身份和使得钱财。高岳没使钱财,但他的身份在那摆着,行刑两军卒,不敢敷衍了事,但也绝不敢十足十的下死力气。不过这最后三下,在气势上,一定要做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