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少女虽然未施粉黛,却眉目如画,肤白如脂,体态婀娜,秀色可餐。她周身洁白,裙裾轻扬,时而执箫,时而歌舞,粉面含羞、满目深情的始终围绕在男子身边。
远处,赵高独自立在青玉殿旁,痴痴眺望着那片烟朦朦、雾胧胧的梨园。
白雾太浓,里面的景象他并看不清,但仍隐约可见那两个人影如胶似漆、形影难分……
直至午夜,梨园内的乐音仍旧未断,不是琴箫就是清歌,每一支曲、每一首歌都饱含着浓浓的爱意,柔情缱绻,羡煞旁人……
三个月后,冀阙大殿上,二十八岁的蒙恬因出身将门,破格被启用为将军,作为副将与王贲一起率秦军东征,从燕地边界南下攻齐。
昭阳殿中一切如常,可赵政却是心情大好,执笔在平整的锦帛上顺畅的写下了几个字。
“呵呵,这蒙恬倒是有趣,我不过让他出去打个仗,他竟还顺道将弗笔做了改良。如此一来,弗笔便比刀笔好用多了。”
他一边淡笑着,一边将手中把玩着的弗笔递给了梁儿。
梁儿双手接过,定睛一看,此笔果然已与现代使用的毛笔几乎无异。
赵政见她看得认真,似乎很感兴趣,便又多说了几句:
“弗的笔头本是固定在笔杆之外的,蒙恬现将其置于笔杆之内,如此便较之前更为稳定端正,并且可以使笔头的形状维持饱满浑圆,更利于书写。”
想到自己手中之笔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文字书写的新纪元,梁儿有些激动,好奇道:
“蒙将军是如何想到要改良弗笔的?”
赵政眼中满是赞赏的神色。
“据他所奏,大军行至赵地中山宣城境内时,他无意中发现当地兔肥毛长,质地绝佳,极适于制弗。他嫌刀笔书写太慢,每日记录军情不便,便取了竹管为笔杆,以兔毛做笔头制成了弗。”
“可是我曾用过的弗笔,兔毛滑腻,并不十分吸附漆汁,书写速度有时还不及刀笔。”
思及第一次见到弗笔时,还是自己初到燕丹身边的时候,梁儿心中不免又是一阵叹息,但却也仅是一闪而过,她答应过赵政的,那个玉般温润的男子,她不会再惦念了……
只见赵政继续道:
“没错,他一用之下觉得不甚好用,便顺手将其扔到了账外。当时正在下雨。雨停之后,他见水坑中的笔毛较之前白了许多,他觉得奇怪,将其拾起,发现笔毛变得更加柔顺了,一用之下竟是书写流畅。”
“这是为何?”
梁儿更加好奇了,举眸问向赵政时两只眼睛水亮亮的,看得赵政心里一暖,声音也不自觉的柔了几分。
“是石灰。那水坑之中含有石灰,可以去掉兔毛上的油脂,加大其对漆汁的吸附力。”
梁儿恍然大悟,低头看着手中弗笔展颜赞道:
“原来如此,蒙将军的巧思真是令人佩服。”
见梁儿提及蒙恬时一脸兴奋的模样,赵政一酸,霎时沉下了面色。
“我与你说这些,可并非是想让你敬佩于他。”
他双手将梁儿的小脸捧起,迫使她直视自己的眼,正色道:
“不可忘了,在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男人。”
梁儿定定看着那对令人沉醉的黑曜石般的凤眸。
她只觉得此时赵政的掌心热热的,将她的脸颊也一并染得热热的。
怦然间,她的脸上烧起了两团红晕,抿起唇角羞羞道:
“傻瓜,很早以前,我的眼中便只有你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