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铲土,一边悄悄打量周围的背带裤。他们头发蓬松、胡须凌乱,身上脏兮兮的,像是许久没有梳洗,他们年龄小的可能只有十六七岁,年龄大的估摸着有四十上下,五官特征分为好几类:有的是圆头矮鼻嘴唇薄,有的是长颅高鼻嘴唇厚,还有的介于两者之间。对于这个没穿外套且光着脚丫的新来者,他们只是报以好奇的目光,而没有明显的恶意或敌视。
这些人便是为诺曼军队服务的杂役。他们主要由服刑的轻罪囚犯和帝国殖民地的土著组成。给军队当杂役,前者可以相应减少服刑时间,后者累积贡献,从而换取帝国公民身份。
魏斯知晓这些,是因为联邦军方的专家学者们对上一场战争中的诺曼军队研究颇深,包括军队编成、人员构成乃至将领履历,基本上都可以在军事教材和军史书籍中找到(只可惜这种了若指掌的透彻研究未能延续到战后的诺曼帝国)。杂役的概念,几乎是伴随着诺曼军队的诞生而生,诺曼人所及之处,骁勇善战的将士总是无往不利,而在他们背后,吃苦耐劳的杂役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整整一个上午,这些背带裤都在挖坑,期间只短暂休息了十来分钟。他们先是合力挖出了一个比火车皮还大的坑。等到这个大坑挖好,一部分人被派到营地里,其余人换个位置继续挖坑,但不再挖大坑,而是一个个刚好够成年人躺进去的小坑。不久,被派往营地的背带裤跟着诺曼军队的卡车回到这里,他们从卡车上搬下一具具尸体,阵亡的联邦军人被抛进先挖的大坑,诺曼军人则被逐个安置在后来挖的小坑里。这时,营地里来了数百名诺曼官兵,他们用木板或石块为逝去的同伴立碑,朝天鸣枪,以示悼念。
在此期间,满脸横肉的男子给魏斯弄来了一件不太合身的背带裤和一双旧的不能再旧的靴子,他穿上之后,跟周围这些埋头劳作的背带裤似乎没什么区别,可是每当他抬头观察周围,总能够跟荷枪戒备的诺曼士兵对上眼。
得,古人说的好,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四肢健全地活着,总能够找到逃出诺曼人掌控的机会。魏斯迅速调整好心态,任劳任怨地挖坑,跟周围的杂役一起坐在还未完全掩埋的尸体旁啃着干硬的馍饼,喝着腥臊的杂碎汤。
恶战过后的头一天,需要处理的阵亡者尸体实在太多,杂役们从清晨干到深夜,总算将双方将士的遗骸尽数掩埋。临行前,魏斯注视着堆成锥形的土垛,那下面埋葬了数百名联邦军官兵遗体,自己本来也在其中。可是命运弄人,自己不但成了同伴们的掘墓者之一,还跟诺曼帝国的囚犯、殖民地土著为伍……
安息吧,兄弟们!为了你们所爱的国,为了你们所信奉的自由精神,你们已经尽力了!
魏斯手捂心口,低头静思,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跟这些相识或不相识的联邦军人告别。之后,他收起悲悯,藏好斗志,默默跟着身份低微的杂役们回到住处。七十多名杂役,就挤在两个破旧的、充斥着汗臭味和霉烂味的大帐篷里睡觉。满脸横肉的男子,这群杂役的工头,丢给魏斯一条沾血带孔的毯子,让他自己找个位置睡觉。
白天干活的时候,杂役们互不相扰,貌似一群质朴善良的人。魏斯抱着毯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不怀好意地瞪着他,或是发出怪异的、像是用来驱赶野兽的声音。见魏斯止步不前,他们像胜似的放声大笑。
受到排挤和愚弄,魏斯有些恼火。凭着在巴斯顿军校学到的格斗术,在一挑一的情况下,魏斯有信心干翻这里的最强者,但形势很明显,这些人相处已久,都是三五成帮,真要打起来,绝不会讲什么骑士精神。
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之所以活着,是“国字脸”和那名诺曼少校给了一条生路,若是闹出事情,自己没准就给逮出去打靶了。
见帐篷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占据,狭窄的过道,躺下来只有被踩踏的份,魏斯索性抱着毯子走出营帐,却见那满脸横肉的杂役工头手里拎着根粗棒子,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滚回去!”这家伙居然会说阿尔斯特语,而且还挺溜。
“你想让我回去跟他们打一架,还是让我在帐篷外面睡觉?”魏斯反问。
这工头没被魏斯问住,而是犀利的反戈一击:“你想死,还是活?”
魏斯咬了咬牙:“我发誓,让我睡外面,我绝不会逃走。”
对方挥舞着手里的棒子,冷笑道:“如果誓言有用,这个世界还会有战争吗?趁我没有发火,你最好立刻给我滚进去。地上没位置,你不会像马一样站着睡觉?”
这话可把魏斯噎住了。你M的,一个杂役工头,会说阿尔斯特语就算了,这语法错漏百出,偏偏还说的头头是道,该不会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