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的传说,在久远的年代,万族共存于同一个世间,包括不死血族在内。
只是不死血族企图同化所有异族,成为整个宇宙主宰的做法,激怒了其余族群,所有族群联合起来,将不死血族给镇压在了九幽之下的魔域之中。
可不死血族是永远不死的,他们依旧在时刻的企图反击,每隔千年,就会借助封印薄弱之时,冲出魔域,吞噬万族生灵。
可以说,不死血族不但是人类的大敌,更是整个宇宙生灵的共敌!
它的血液,就如同不灭灵火一样,哪怕一滴,就能掀起巨大的波澜。
也好在这个世界的不死血族,并非纯种,甚至其中一部分还保留着人性,大部分都还是以人类的形态存活于世,心中还有几分善念。
不过,如今吸血鬼制造出了可怕的血清,并且拥有了一个成功的试验品,那他们岂不是可以给更多的人类,进行秘密注射?
“查普林将安琪送给我,估计也没有安好心,应该是想要让安琪也将我给同化了,不过,我乃是炎帝之体,万魔不侵,他从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了!”百里云霄暗道一声。
他的脑海之中,再次思考着对策。
突然,他眼前一亮,他想到了封印术,这也是人族对付不死血族的最为有效的办法。
因为这么多年,人族也在研究着不死血族,开发出了不少针对不死血族的术法,其中一个名为封魔印的印法最为有效。
一旦某个人被不死血感染,为了保存其性命,又不被魔化,便使用封魔印,将其中的不死血和诅咒之力给封印起来。
一些修为高深的人类,可以将这种封魔印收放自如,遇到大敌之后,甚至还会打开封魔印,释放出一些不死血族的力量,脱险或者斩杀敌人之后,再将封魔印给重新加固。
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其本人必须要有强大的定力,一不小心,就会有彻底魔化的风险。
所以,保险起见,一些大能还会在封魔印之上,加持上一些自动封印的能力,也就是说,当封魔印开启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无须宿主同意,封魔印就会自动再次完全封印,从而让宿主降低一些被彻底魔化的风险。
“只是这种封魔印,必须要拥有灵王级别的境界,才能施展出来,并且,所沾染不死血的人类修为,也必须弱于施展封印的人才行,否则,封魔印就会有被冲破的危险,更别说收放自如了!”
“而我现在的魂力,离灵王级别还太过于遥远了,并且,自从与人皇一战之后,就因为寿命的耗损,还大大减弱,除非我可以尽快的达到堪比天人境的大灵师级别,才能让精神力有望进入灵王级别!”
百里云霄收回心神,也闭上了眼睛,开始吞纳此一方的天地灵气。
深夜,一架私人客机从澳洲首都堪培拉缓缓降落,很快,就有三个面目雪白的清瘦黑衣男子,从里面走了下来。
“澳洲是个好地方!”
位于正中的黑衣男子嘴角露出冷笑,他的目光却在看向西方的夜空。
“伯爵大人,可感应到那个安琪的气息?”其身后一人问道。
“我和查普林乃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安琪是查普林的血脉传承者,不论她逃到哪里,我都能感应到,不过,刚才我感应到安琪体内的血脉力量增强了一些,估计是这丫头忍不住开始吸食人血了,我们走吧!”
黑衣男子根本没有在意其它,一语之后,就向机场的西方踏步而去,几乎一跃之间,就消失无影。
另外两个男子也紧随其后,眨眼间就出了机场,向西方狂奔而去。
而此时的百里云霄,可不知道已经有人追来,依旧与安琪处于静修之中。
这里乃是蕴灵之地,短短两三个小时,他就吸收了三万点灵光,达到了三根灵丝的分量,不过此地的灵光,暂时也被吸收一空,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恢复了。
抬头看天,已经蒙蒙亮。
突然,他就感觉到东方有几个人影,正快速飞纵而来。
“有人?还是吸血鬼伯爵?”百里云霄皱起了眉头。
如今,他体内的灵气数量,已经达到了六十八条,精神力探查的半径可以达到六千八百多米,这等距离,就是一些天人境一重天的高手,都无法企及。
不过,对方修为自然也不弱,当百里云霄的精神力,扫过对方的身体之后,对方立即就停止了下来,露出肃穆的神色。
“有高手?”
这名吸血鬼伯爵也正是那刚刚从堪培拉下飞机的黑衣男子,他刚一停下,另外两个黑衣人也先后出现在了他的两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