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后,做事不方便。
跟上午一样,同样是以个人为单位,分配好任务。
王丽琴管着割稻组,她把其他人的任务都分好了,就剩下陆悠和于迎娣。
看着余下的五亩稻田,于迎娣脸都白了!
五亩田的稻子,让她一个人干,十天都割不完!王丽琴这老娘们儿,肯定是故意的!
王丽琴还就是故意的,她指着这一大片稻田,直接说:“建国媳妇,你干活快,队里也不能让你吃亏。这五亩稻子你今天要是能割完,明天就不用来了。”
反正剩下的也不多,东一块西一块的,让陆悠去割,那还真是大材小用。
还不如直接给她分一块整的,让她干完了事。
“于同志你呢,就帮我分担一下。”王丽琴一个人也分了一亩多的任务,找个人帮忙很正常。
于迎娣张了张嘴,嗓子却像被堵住一样,啥也说不出口。
她拿着一把带齿镰刀,站在田里,听王丽琴喊了一声“开始”,所有人都弯下腰,挥舞着手里的镰刀。
这些农村妇女干起活来如同疯牛,你追我赶,就跟在拼命似的。只一眨眼的功夫,眼前的稻田里只剩下稻草桩子。
而其中最夸张的,却是分给陆悠的那片稻田。
她愣愣地看着陆悠将所有人甩在后面,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已经超出别人一大截。堆在陆悠周围的木船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少了根本来不及运,她的速度太快了!
“于同志,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前面传来王丽琴的声音,她猛地回过神,右手紧紧握着镰刀的木柄。
她比不上陆悠!
哪怕重来一次,拥有了老天爷的厚爱,她也比不过陆悠!
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清楚地认识到,她和陆悠的差距。
心里泛起苦涩的同时,又涌起一股浓浓的不甘……
“为什么?为什么你能拥有幸福的家庭、长辈的疼爱、兄长的保护,你都拥有这么多我一生无法奢望的感情,为什么你还要霸占一个那么好的男人?”
“没有了秦建国,你还是陆家的小公主,仍然可以过得很好。而我,如果我不抓住秦建国……就要被迫嫁给隔壁大队的老鳏夫!”
上辈子离家出走,误入歧途,走上了让她后悔终生的道路。这辈子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她要努力争取属于她的幸福!
陆悠割完五分地的稻子,正准备休息一下,突然感受到一股强烈的视线。
她倏地看过去,正对上于迎娣的目光,里面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啧啧,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陆悠眉毛一挑,脸上露出一抹邪恶笑容。“不管你有什么打算,千万别惹急了我。相信你不会想要知道,惹怒我的下场。”
不就是仗着自己有空间异能,就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吗?
不过是能量并不稳定的空间异能而已,没遇上同类算她运气好,如果遇上了……陆悠呵呵一笑,像于迎娣这种踩了狗屎运获得空间的人,连异能者都算不上。
这类人她在末世也遇到过,如果小心谨慎一点,好歹能偷偷储存物资。要是行事太高调,那下场,真的特别惨烈。
真正的空间异能者,储物功能在他们眼里,那就是鸡肋一般的存在。
像于迎娣这种并不稳定的空间,在这类人眼里,就是可以吸收的能量。
陆悠是水系异能者,虽然不能吸收于迎娣的空间能量为自己所用,但她完全可以搞点破坏。
即使不被外力破坏,于迎娣的空间早晚也会崩溃。
天地是公平的,不可能任人索取。空间异能者的空间世界,就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天地,如果一味索取而不知付出,迟早会消失。
在末世,陆悠外出寻找物资时,也找到过一些末世小说。里面的主角个个拥有神奇的空间,有灵泉,能洗筋伐髓,能净化病毒,还能种地养殖……有的还能修真成仙。
是真是假她暂且不予置评,只说这空间被拥有者任意索取里面的资源,却采之不尽用之不竭,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
每个异能者的能量都有定数,用完了,就必须补充能量,才能继续使用。
前期异能的升级,就是在使用和补充的过程中完成。当然,也不能频繁使用,如果一天之内使用次数过多还会影响精神力。
所有异能者都必须遵循这个规则,包括空间异能者。
就算只使用空间异能的储物功能,只用空间存取东西,这一来二去的,难道不需要消耗能量吗?
就算在银行存钱取钱,异地跨行操作也需要手续费的吧?更别说,异能者的空间其实是随身携带,这个手续费就更贵了。
于迎娣的空间能量并不稳定,根本原因就在于她只用空间,却不知道补充能量。
这就好比她在一个地方存钱,又在另一个地方取钱,频繁存取,却拒不缴纳手续费。工作人员早就看她不爽了,指不定哪天就取消她的户头。
但这一切,于迎娣仍不自知。
割稻子太累腰,逮了个休息的空隙,于迎娣趁别人不注意,偷偷离开了一会儿。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壶放了冰糖的凉开水,等在秦建国挑担稻子的必经之路。
过了大概两分钟,于迎娣就看到秦建国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他穿着白色背心,迷彩长裤,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雄性气息,吸引着于迎娣的注意力。
因为工作原因,他晒得很黑,但这并不影响他的俊朗的五官。他身体强壮,气质硬朗,透过白色背心,她隐约能看到八块腹肌。
“呼……”于迎娣的呼吸突然变得有些急促,她的脸上泛着潮红,眼里含着水光,深情地望着秦建国,“建国哥……”
秦建国正挑着装有两三百斤重稻谷的担子,稻田离晒谷场大概有一里远,这样来回走一趟,汗水都要流五公斤。
突然一声娇滴滴的“建国哥”,把秦建国吓得够呛,等反应过来,看到树荫底下站着的人时,他脸色一变,立马扭头走开。
于迎娣也割了一会儿稻子,大太阳指着晒,汗水湿透了衣裳,勾勒出丰满迷人的曲线。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水蓝色的确良衬衣,的确良穿着一点不凉快,还不吸汗。这会儿紧紧贴在身体上,就跟没穿没两样,里面的胸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换个男人,可能要多看两眼饱饱眼福。但秦建国呢,他只觉得恶心。
倒不是他这人有多么正派,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喜欢一个人,怎么看她都是美的;厌恶一个人,脱光了站在面前,也只觉恶心。
更何况,面对外人时,秦建国特别理智。
别说他不是个好色的人,即使他好色,像于迎娣这种女人,也是不能招惹的。
为啥?太蠢!
跟明白人打交道,至少知道对方会怎么做,这样心里才有底;跟蠢人打交道,她会做怎样的选择,根本没人知道,也就无法规避风险。
这就有点可怕了。
于迎娣并不知道她在秦建国眼里是个蠢货,见他不理人,她赶紧追了上去:“建国哥,是不是陆悠在你面前说了什么?”
秦建国冷笑一声,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你还挺把自己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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