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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归“肥水不流外人田”。
此地,本为越人世代所居。合浦本就鞭长莫及。越人内附,愿为汉属,各方亦乐见其成。之于二宫太皇,虽天下三分,各为其主,然毕竟位高。祖宗家法所规,诸多太上皇权,皆未有失。譬如废立、分封。
换言之,只需二宫太皇,北巡蓟国,一日不归。蓟王便可得一日之便利。更毋需裹挟叔侄三人,明争暗斗。为各方所掣肘。
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太上皇权,于家国天下,三权之中,可“以家事论国事”。譬如废立。君王有大过失,不可为天下共主。当由百官请命,大将军上表。太后用玺,立废帝诏书。如此,天子当退位称臣。
再深思。蓟王为辅汉大将军,号尚父。位在大将军之上,为上公之首。何太后已葬身火海,二宫太皇代掌太后之权。叔侄三人,凡有倒行逆施,不配为君。
只需蓟王上表,二宫太皇用玺,废帝诏书立毕。传檄天下,自当退位让贤。若如不从,蓟王可兴师讨逆,号令天下共击之。
如此说来,叔侄三人,亦忌蓟王多矣。
王允行割肉饲虎,狐假虎威之计。二宫太皇,又何尝不是如此。凡蓟王所思所想,所欲所求。永乐董太皇并长信窦太皇,无不应允。正是此因。
故叔侄三人,虽遣使不断,求二宫太皇归位。然二宫太皇,却即来则安,稳居钓鱼台。亦窥破时局矣。今汉国祚将尽,蓟王三兴在即。为长久计,岂能轻弃。
舍熊掌而取鱼。智者不为也。
如此说来。正如三郡乌桓,有四部,三分天下,有四国。二宫太皇并蓟王,总皇权之极,足可与叔侄三人相争。
尤其二宫太皇,金口玉言。废立、分封,二权。堪称定国神器。
诚然,正如狐虎之威。二宫太皇似狐,蓟王如虎。狐虎相合,方可势威。二者缺一不可。此不难理解。若无蓟王,大汉一藩。辖地千里,兼督四州。统天下百万雄兵。号令群雄,莫敢不从。二宫太皇,孤家寡人,位高权轻。妄言废立,干涉朝政。权臣一怒之下,只需鸩酒一杯,或三尺白绫,足可毙命。
于蓟王而言,无二宫太皇遮身。暴露于皇权之下,稍有不从,便背负大逆不道之恶名。凡一怒兴兵,皆为不义之师。大逆弑君,一世英名尽毁。乃至天下离心,诸侯并起,逐鹿中原。大汉再无三兴之机。
优势互补,其利断金。古有“尊勤君王,攘斥外夷”。今有蓟王尊二宫太皇,可攘三分天下。
正因看破此句。王太师,这才割肉饲虎,狐假虎威。而不敢轻易号令蓟王。另外叔侄二人心思,亦无二这般。
譬如,若不给蓟王,兼督四州之权。董侯直接下诏,命讨伐下邳。
此时,蓟王上陈情表。言,同室操戈,祸起萧墙,宗室流血,动摇神器。
二宫太皇,感同身受。遂下诏,训斥董侯,责令收回诏命。如此,不了了之。蓟王足可自保,且无忤逆之嫌。
正因之于蓟王,权重至极。故二宫太皇,久居不离。
经停数日。
三足踆乌,再次扬帆起航。南下日南郡,泊于象林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