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天子,诸侯,大夫之子,方可聘乳母。士子之下,必由生母,亲自哺育。
俗谓,“生娘不及养娘大”。因食母与乳子,有哺育之亲。故母子之情,甚至比生母还亲。不仅如此。遵汉家礼法,乳子需对食母尽孝。因而,天子食母,往往封君。
如安帝曾封食母王圣为“野王君”,灵帝封食母赵娆为“平氏君”。史上,献帝亦曾追封食母吕贵为“平氏君”。另有唐中宗,封食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北魏时,因“子贵母死”,食母更被奉为皇太后,尊称“保太后”。此制,以北魏世祖,封食母窦氏为“保太后”为始。
食母,倚仗天子权势,兴风作乱,史上亦屡见不鲜。如安帝食母王圣,与大将军耿宝、中常侍樊丰、侍中谢恽等勾结,废太子,逼太尉杨震,饮鸩自尽。
自汉以来,食母已非“士夫之子”专享。豪强之家,皆有食母。且亦非,只哺育幼子。
譬如:“(张)苍之免相后,老,口中无齿,食乳,男人为乳母。妻妾以百数,尝孕者不复幸。苍年百有余岁而卒。”
魏晋时,食母甚至成炫富之用。《世说新语·汰侈》有载,王济以人乳喂小猪,然后蒸熟,请晋武帝吃。晋武帝觉猪肉鲜美,一问之下,知竟是人乳喂养,遂愤而离席。
谓世风日下。后世更有食母与养子私通,“蒸母生子”,秽乱宫廷。
时下,食母如母。循春秋大义。养子需养老送终,为食母尽孝。断无淫邪之念,更无污秽之情。切莫以,后世男盗女娼,以己度我大汉道义。
言归正传。
“天子年幼,甚赖吕贵,待之如母。闻天子先前,曾私语董重,为食母吕贵,求封汤沐邑。”禁中隐秘,不料曹孟德竟悉知:“然凭董重一人之力,如何能成此事。”
知子莫若父。曹嵩言道:“我儿之意,助董重,为吕贵封君。以天子孝行。”
“正是。”曹操答曰:“如此,再厚遗(重金贿赂)之,董重必‘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则事成矣。”更有甚者。为食母封君,天子孝行。不牵扯党争,王太师一系,亦不会横生枝节。曹孟德,深谙权谋之术也。
倍思前后,曹嵩笑赞:“如许子将所言。乱世之于我儿,如鱼得水也。”
闻此言,曹孟德洋洋自得。老父当面,自无需假装。
如何才能,心想事成。必然“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曹操此来,乃为刘表求官。之于刘表而言,亦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唯有先令刘表心想事成,方能为曹氏父子所用。先前,曹氏父子,已有尝试。奈何朝廷党争激烈。求官之事,无疾而终。如今,二袁攻荆,迫在眉睫。唯有迎难而上,曲线救国。于是乎,天子身侧弄臣董重,遂成此事关窍。
欲结好董重,亦需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于是顺通摸瓜,为食母吕贵封君,以天子孝行,入手破局。
此乃权谋。以权谋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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