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所以这东西是赫尔斯过去只闻其名的深渊之门!
赫尔斯本以为会走出现世恶魔,还准备为民除害,但是从深渊之门中走出来的却并非恶魔,而是自己的老熟人,庇赫姆。
不过,如今的庇赫姆或许不应该称之为人,他的肋骨穿刺出体表,形成了由骨头组成的翅膀,除此之外全身各处也都遭遇腐化,望之不似人形。
作为接受过完整教育的贵族,赫尔斯很快判断出来庇赫姆遭遇了什么:“你向恶魔祈祷?”联系起庇赫姆直接出现在自己的周围,赫尔斯又加上一句,“祈祷通过恶魔来找到我的位置?”
“你疯了吗?向恶魔祈祷?”
“哈哈哈,可惜,是替你可惜,我祈祷的恶魔不是普通的恶魔,而是天启骑士之死亡骑士戴斯,他给了我力量!”庇赫姆说话的声音带着诡异的卷舌,让赫尔斯都快听不懂了。
“我老了,很老,快死了,我一度以为没法为我钟爱的裴斐报仇了。我曾经祈求魔鬼杀死你,可是他们的要价高的吓人,只有恶魔,只有恶魔能给我新的力量!”
庇赫姆再也说不出话了,因为恶魔的力量将他的意识完全的腐蚀,他,或者是它,咆哮着冲向离自己最近的目标,也就是赫尔斯。见此,赫尔斯只能暂时用灵力顶住自己的伤口,开始与恶魔化的庇赫姆战斗。
虽然恶魔化的庇赫姆只是超凡传奇级别,但是赫尔斯一不擅长战斗,即使锻炼了十多年,也只比在贝哈拉时好好那么一些,二是赫尔斯还处于重伤状态,三是对于恶魔的自我再生能力,赫尔斯很难解决。
就这样,两人缠斗了4天之后,赫尔斯才终于将恶魔化的庇赫姆击败,倒在血泊之中的庇赫姆再也无法复苏,因为所有能用于复苏的力量,已经都被抽干了,庇赫姆那曾经隆起的恶魔化躯体,如今也变得瘦骨如柴,仿佛一碰就炸裂。
似乎是真的要死了,庇赫姆反而恢复了几分清醒,他望着勉强站立的赫尔斯,露出了可怖的笑容:“我快要死了,即使没有这场战斗,我也剩不下几天的寿命,所以我就想啊,拿人生最后一点精力去报仇,这似乎也不错呢。”
“可你输了,我赢了,”赫尔斯毫不留情的说道,却换来了庇赫姆的狂笑。
“哈哈哈、咳咳,我输了?啊,这场战斗我确实输了,还堕落成了恶魔,怕是没法去成为英灵,但是你和我的人生相比,是我赢了啊,我还有儿子,还有孙子,还有无数的同族,他们会歌颂着我的名,而你呢?而你呢?”
“我马上就要死了,就此消散,可是你还活着,是直接认输?还是继续为你那遥不可及的梦想,做徒劳的挣扎?然后看着……你的国家……你的族群……万劫不复……”
庇赫姆的声音越发微弱,直到再也发不出声音,他是真的死了,赫尔斯在血泊前站了半天以后,黯然离去。
若干年后,一伙蛮族迁移到这里,发现了庇赫姆的骸骨,将其认为是圣物而拿去祭拜,结果在祭祀典礼中,骸骨闪烁着青光而活跃起来,接着凶性大发,将整个部落的族员啃食一空。
当其他部落来到这里时,发现这个部落的人已经全死了,死相极惨,全身的肉条皆被撕扯下来。
自此以后,这一带的蛮族就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闻,每当在夜月之时,青色的月光出现以后,一个全身都是骷髅的怪物就会出没,一旦碰上生者,他就会将其全身的肉块撕裂,贴到自己的骨骸之上,而这个怪物被称之为,夜行者。
伤势修复以后,赫尔斯重返稀薄,开始不断地对菲氩势力和悉耐克人进行袭击,尽管战争已经结束,没有任何的悉尼人贵族在支持赫尔斯,相反还在痛骂。
就这样,赫尔斯从2369年一直到2381年这12年的时间,都在不断地袭击之中度过,期间数以万计的人死在赫尔斯的手上。
最后终于是菲氩先撑不住了,他们不害怕赫尔斯率军叛乱,他们害怕赫尔斯无双恐袭,毕竟没人能挡得住一个不朽史诗的袭击,还是持之以恒的袭击,你要说布置好陷阱那当然能挡住,可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
于是在2381年时,菲氩与赫尔斯签署了《迪马妥协法案》,赫尔斯不再袭击菲氩,并且不得离开迪马,不得质疑悉伯对迪马的主权,作为交换,菲氩则宽恕赫尔斯极其追随者的一切罪责,并且授予赫尔斯在迪马的绝对自治权。
于是时隔数十年,赫尔斯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回到了物是人非的家乡,走进了悉伯在迪马山上专门为赫尔斯修建的宫殿。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不愧是神界的诗篇啊,笑问客从何处来呢?”赫尔斯望着山下的广场,三十多年前,那里挂着赫尔斯所有亲人的尸体,任凭乌鸦啄食。
“你们都出去吧,这里只需要我一个人居住就够了,”赫尔斯将那些来路不明的仆人统统赶出了宫殿,自己将宫门给关上。
当宫门缓缓关上的时候,赫尔斯回首望向遥远的雅世艺,似乎想起了那段十余年前的对话,他只能无奈的低下头来:“是啊,12年的袭击,他们怕了,我也累了……他们赢了,我也输了……我还是输了啊!”
厚重的宫门被关上了,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以及一阵若有若无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