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快来瞧瞧,这是不是你追的车?”
沈迟懒洋洋地笑,揶揄地道:“原来谢警官升队长了?抱歉我消息闭塞,还没恭喜你呢?”
谢永飞脸色黑如锅底,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人呢?”
“喏,那呢。”沈迟点了点下巴。
于是谢永飞眯起他的近视眼,努力努力地辩认,终于在沈迟车子前头的拐弯处发现了两团不停蠕动的……虫子?
这虫子还挺奇怪,居然能发出呻吟声。
他朝身后吼:“没长眼睛啊?不知道拿个手电来?”
灯光明晃晃地照亮那两人,看清的瞬间,谢永飞都吓了一跳。
卧槽,这他妈是人吗?这整个一猪头啊,搁他妈面前都不一定认得出!
“这人是我发现的,我得带走。”谢永飞理直气壮,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陆韶:“陆队长,你不会跟我抢功吧?”
陆韶神情真挚:“哪能呢,谢队长忘了?这案子可是市县两局联合机制,市,县,谢队长所在的区,不属于这两者吧?”
“嗯,好像真是这样,我看得让曲队长赶明专程给谢队长道谢,这忙可帮得太及时了。”沈迟意味深长。
谢永飞最恨的,就是别人提他所谓队长一职,县局的什么刑侦队长,哪比得上市局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民警?
可是要是他降了一级,要是连个队长都混不上,感觉更加丢人。
所以他虽然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队长一职,却不喜欢别人这样叫他,一般都让人叫他谢警官,好像还和在市局时一样,其他人还纷纷觉得他谦虚。
他也相信自己的困境只是暂时的,面前就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只要他立下大功,上头再操作操作,一定马上就能调回去。
偏偏这个沈迟和陆韶,两人像是联合起来的一样,你一言我一语,专往他痛脚踩,气得他脸一阵青一阵白,却偏偏无从反驳,恨得他咬牙切齿的。
他阴恻恻地道:“我先发现的,这人是我们县一个大案的嫌疑人,我必须带走。”
“那也行。”沈迟摊手:“反正有两个,咱一人一半,公平公正,行吧?”
这样……也可以,反正他到了车上就上报,头功是他的,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无所谓,省得这个沈迟再使暗招害他。
谢永飞很快就做了决定,面上却故作犹疑:“可是这明明都是我发现的……”
“真的是你发现的?”陆韶皮笑肉不笑地斜睨着他,瞟向他身后的几个人。
那几个人都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谢永飞连忙挺直背,仿佛这样就能将陆韶的目光挡住:“那行吧,我吃点亏,我就带一个走,还让你们先挑,成吧?你们要哪个?”
沈迟随手一指:“这个。”
谢永飞笑着点头:“那行,我就带这个走,发什么呆,还不知道上前拿人?”
眼看着那人被拖走,陆韶皱紧眉头:“哎?这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谢永飞赶着请功,一句废话都懒得多说,掉头就上了车,油门一轰就没入了黑暗中。
“哎,他这……”陆韶一脸不悦地看向沈迟:“他弄走了你要的人,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