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乃女王的灭世剑,染着嫣红的血,绕着小火苗飞来飞去。
它有灵,剑鸣声悲痛也温柔。
悲痛,是对主人,杀回了这个时代,却还是难逃香消玉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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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是对主人的孩子。
绝代的女王不在了,这一世,它只认这个小生灵,它会护她长大,会护她一路高歌。
翌日,
赵云换了一身衣裳,扛着锄头出了门。
衣裳破烂,那是女王织的。
锄头已生锈,不妨碍耕田。
小火苗是在的,就悬在他的神海,得他永恒本源洗练,得他元神之力滋养。
小山村,依如记忆里那般,宁静淳朴,不见血光,亦无世间纷扰,一派祥和。
但,它是一座监狱,有那么一道凡人看不见的结界,笼罩着这片天地。
而他,便是那个戴罪的囚犯,村中任何人都能出去,唯独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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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林知婳要封他多久。
既选在此地,那便再走一趟来时路。
“当年,怎的不辞而别。”还是李老朽,不知从哪冒了出来,还背着一个竹楼,看样子,是去山中采药。
年纪大了,可他身子硬朗,不见半分迟暮之态,且是越活越年轻,荣光满面。
赵云看得出,有人给李老朽续过命,再活个百八十年,不成问题,至于是谁赠的寿元,他也心知肚明。
当年的太曦,是眷恋凡尘的。
倒是他,没心没肺,一门心思的就想着撬宝贝。
“世界很大,去看了看。”赵云话音沙哑。
“你家小媳妇嘞!”李老朽递来了半壶老酒。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赵云说这话时,眸子很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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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朽听闻,眉宇微皱,心道,怕不是死了?
赵云未再多言,扛着破旧的锄头,渐行渐远。
田间,颇多小娃娃追逐嬉闹,大人们则在地里忙活。
都遭过大灾,没人敢偷懒,就想通过辛勤的劳作,要一个好收成,存足了粮食,一家老小才不会挨饿。
见赵云,不少人都了过来。
许多年了,没想到,当年那个失忆的年轻人,竟又回到了这个小村子,就是不知,他家媳妇哪去了。
赵云礼仪性一笑,便挽了衣袖,挥动了锄头。
此刻,他不再是鏖战八荒的神朝之主,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锁了修为,也敛尽了锋芒。
返璞归真,他要在这个小村子,走出个平凡的道,是祭奠来时路,也是守候他与太曦的情缘。
日落西山,村中又多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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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家门前,都有个等待丈夫回家的女人。
那是温馨的一幕,有汗水有疲惫,却多欢声笑语。
“娘子。”
也不知用情至深,还是入戏太深。
赵云推开院门时,下意识的喊了一声。
然,多年前的那声“相公”...他注定听不到了,只一片片枯黄的树叶,伴着点滴温存的记忆,簌然飘落。
一瞬欢喜,一瞬落寞。
有多希冀,便有多悲切。
他放下了锄头,又独自一人坐在门前,静静的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