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他《宿新市》一诗中的新市,”朱常洵淡笑着望着她,“你知道《宿新市徐公店》?”
“嗯,”江抒面带向往地微微扬起头,“‘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那安适淳朴的田园景象,一定很美。”
“我竟不知道,爱妃还有颗隐士的心。”朱常洵闻听此言,忍不住打趣。
“人说,‘隐逸林中无荣辱,道义路上无炎凉’,比起那些争名逐利、尔虞我诈,这归园田居,不是好很多么?”江抒立即开口辩驳。
道完,看他面上笑容微凝,陡然意识到他定是误以为自己这是在暗示他去洛阳就藩,心头一紧,忙转移话题:“那个……对了,你说的《宿新市》,难道与《宿新市徐公店》不是同一诗么?”
“不是,”见她有意回避,心知是自己多想了,朱常洵眸光微动,笑容很快恢复如初,“‘春光多在柳梢头,拣得长条插酒楼。便作家家寒食看,村歌社舞更风流’,这是《宿新市》。”
“诗中的酒楼,想必就是徐公店吧,”江抒淡淡一笑,“那个徐公店,现在还在不在?我好想去看看。”
“都四百多年了,早便没有了。”朱常洵有些好笑地看她一眼。
“你到过新市?”看他回得果断,江抒猜测道。
朱常洵点点头:“三年前去湖北为崧儿请庞鹿的时候,曾从那里经过。”
“哦。”江抒也跟着点了下头。
她知道那庞鹿,他是医学巨著《本草纲目》的作者濒湖先生李时珍的徒弟,据说医术十分精湛。两年前叶湖掬撞伤变傻,家里为了给她医治,曾派人去湖北请他。当时她还计划着等到将人请来之后,自己就去拜他为师,跟他学习医术,没想到派去的人走到的时候,人已经过世了,这在她心里多少留下一些遗憾。
顿了顿,见朱常洵还在等她决定去处,又道:“那新市还有什么有趣的?和德清县城相比,哪一个更值得去?”
“两者皆有利弊,”朱常洵道,“若说你想要的清静安适,当属新市,不过相对冷清了些;若论繁华热闹,县城更胜一筹,缺点是人多闹腾。”
“那还是去县城吧,”江抒想了想道,“清静安适的地方适合去停下来体味,我们还要去湖广赈灾,没这时间。繁华热闹的地方,也会不失淳朴,而且……想必会有很多好玩的,正好可以买下来与我们阿福阿喜作伴。”
“好。”朱常洵扯扯唇角,转头向一旁的怯羽交代了几句,抬手牵起她,向着这韶村漾北岸船刚经过的韶村的方向转了弯。
“县城不是在南面嘛,怎么还要往回走?”江抒不解地问道。
“那县城距此有十几里,我们没有马,难道要走着去?”朱常洵再次好笑地转头看向她。
“所以……我们这是要去买马?”
“不错——”
“那还招兵吗?”想到什么,江抒眼珠一转。
朱常洵闻言一愣,不过很快又反应过来“招兵买马”这个词,不由莞尔,很配合地道:“暂且先不招了。”
而后,不再停留,牵着她不疾不徐地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