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处的还是太少了,对他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也许接下来和他多一点相处的时间,可以查到多一点的东西。
他听说我要和他一起出去逛街,马上就很高兴的点头。“没问题,我今天满满的都是时间,陪你一整天都可以。”
我走到一个小路边摊,点了两个炒田螺。
开始的时候,徐三少特别不能够接受这种地方。不过最后,因为我的原因,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地方。
像他这种月出生就含着金钥匙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来这个地方吃饭,其实我身前的时候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不过我那个时代和现在不一样。那个时代的我们是不能随便出去抛头露面的。
也就是因为那样,所以才成就了我现在的性格,我特别的不喜欢那种制度。很讨厌被人关在家里的感觉。
我相信不只是我,其实很多女性都是一样的。她们都渴望窗外的世界,可惜不是每一个千金小姐都和我一样,有我这样子的性格。我会扮成丫鬟出门,其他的小姐都不敢这样做。
我曾经也被爹爹发现过,还因此被打得半死,可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改不了死性。
而我出门以后,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路边摊,因为只有路边摊的人发现不了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我挺喜欢路边摊的东西。每一次来路边摊的时候,我都还会回忆起那个时候的场景。
“你跟着我一起来吃路边摊会不会觉得委屈了你呀。”我问着对面的徐三少问道。
我对炒田螺情有独钟,虽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东西不干净,但其实我觉得挺好的。因为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干净的东西。这些东西即不干净也只是表面的,可有些东西很干净,吃到肚子里去,却是真正要人命的。
所以我对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讲究,喜欢就好。
他帅气的脸上是有些僵硬的。不过很快就一闪而逝了。“没有关系,其实我也能理解,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吧,因为我不是怎么在这些地方吃过东西,所以不太习惯。”
“也没什么关系,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你会习惯呢。”我开玩笑说道,“其实吃一点路边摊,可以让你的大脑智力发育的更好。”
“啊?有科学依据吗?为什么我不知道。”
“这些都是不需要科学依据的。其实这些不干净的东西吃多了确实是不好的,但是偶尔吃吃也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让你的体质抵抗力变得更强,你说对吧。”
反正我觉得我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他僵硬的笑了笑,“你觉得是就是吧,我还能说什么呢?不过有一个规律我也确实发现了,很多城里的人都很容易生病感冒。记得有一次,我去乡下旅游的时候,看到几个在冬天里还打赤脚的孩子,我觉得他们真的好健康。”
噗嗤!
我想他去了农村以后,直接就被人家当成城巴佬了吧。
“对了,乔枫现在你的公司做的怎么样了?我有好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他了。”我突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