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个人并没有感情,但他认得约他出去的那封信上的笔迹。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全世界都已经离自己而去,并不是死的人对自己有多么重要,只不过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跟自己有着联系的最后一个人也没有了,他彻底地独立了,没有人认识自己,没有人知道自己。
在唐挽晴被抓之后,他更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而活着了,他想总要做一件事情的吧?
于是他找到了没有入狱的那个人的住所,过去找那个人,带了一把刀。
男人看到他的时候一点也不惊讶,坐在地上喝着酒,絮絮叨叨地跟他说:“其实江仄是个好老板,只不过,这个世界上有东西更恐怖,有你想象不到的恐怖存在,懂吗?”
余望摇了摇头,没说话。
男人灌了一罐啤酒继续说:“想不到啊,那女人竟然能有你这么好看的儿子,哈哈哈,真想不到,你妈妈对你怎么样?我猜很不好吧,那个女人啊,原本在世界上只对一个人好,就是她自己,现在呢,她对包括自己的任何人都不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的存在呢?你说是不是?”
余望站在桌子边,打开了桌上的一个背包。
“那,你来找我是做什么的?会喝酒不会?陪我喝两杯怎么样?男子汉这么大了,应该学会喝酒了哦!”
余望用手帕掂着拿起了里面的三棱刺刀,放在手上观看,就是这个东西,夺走了余桐的生命,但他却觉得,这个东西,很好看,光泽形状,都很好看。
“说实话,我看到那女人要杀了你的时候,真的是吓了一跳啊,什么虎毒不食子,女人是老虎,这个逻辑,叫瞎掰。”男人看起来喝醉了,但眼睛分明堕落而清醒。
余望转身,拿着刺刀蹲在男人面前,将刺刀抵在了男人的心口上。
男人突然笑了,从他手里拿过了刺刀,笑着说道:“小兄弟,你可别成为第二个那个女人啊。我呢,就做个好事吧,你这么好看的手,还是别弄脏了。”
余望站了起来,没有丝毫防备,眼神冷漠。
他做完了最后一件事,他开始觉得,自己是不该被单独地留在世界上的人,唐挽晴应该将他一起杀掉,也好过让他成为社会里面的“孤魂野鬼”。
那个时候是江仄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是江仄跟他说,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着一个身体里有一半血液是相同的的哥哥。
住进江仄的家里后,他拥有更好的生活,他不善于与人交往,不意味着他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至少他明白,自己周围的环境在真真切切地发生着变化,江仄是真心待他的,家里的阿姨也很喜欢他,凡是他回家的时候,饭桌上总会有他喜欢的菜,但是他却总觉得,这些不够,这些还不够他彻底认清自己。
但是雒川初是个意外,这个莫名其妙进入他的生活的男生,浑身上下都是让他难以招架的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