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曾经的自己,为什么做事情总会先考虑别人?
事实上,看似为了家人着想,实则是为了自己。只不过,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
比如,努力工作让父母不再受苦,这种行为真的是为了父母吗?
还是说,为了自己得到父母的夸奖,为了让亲戚朋友赞扬自己的孝顺以及成功。
再比如,自己不去拈花惹草,真的是因为自己爱老婆?
明显不是,能够沾花惹草,其本身就表明自己喜爱对方。但仅仅因为自己有了老婆,自己结了婚,所以按照法律道德责任而言,自己必须放手。
更深一层,真的只是责任吗?
还是说,自己想想后果,衡量车子房子,以及跟老婆之间争吵离婚,还有旁人的眼光等等种种衡量,最后决定专一。
这是为了老婆吗?
明明是为了自己,反而要说是为了老婆,并将这些东西作为婚姻里谈判的筹码。
“你看,当初我可是为了你,放弃了什么什么。”
“我都做了这些,你是不是也应该做些我开心的事情?”
“我为你做了多少,你又为我做了多少?”
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是吗?
既然是这样,既然是为了自己,为什么自己就不能诚实的承认这一点呢?
袁长文突然觉得好笑,谁会承认这一点,谁会承认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我们会说善良、责任、有担当之类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自己。
假设我们是一个热心的人,总是喜欢帮助别人。但如果我们每帮助一个人,对方就会闪我们一耳光,那么我们还去喜欢帮助别人吗?
答案很明显,所以我们根本就不是喜欢帮助别人,而是喜欢帮助别人之后的感谢或者敬意。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
为了让自己体验到不同的感受,但又不能明说,那样显得太过于自私,于是整个行为伪装成善良、热情、助人为乐的模样。
诚实到残忍!
一切影响我的人,都是虚假的,都不过是在我脑海中的自我定义。是我赋予了他们影响的能力,是我让他们占据了我的脑海,是我让他们扮演我人生的重要人物。
狗屎!
袁长文一阵恶心和烦躁,想想这么多年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婚姻责任,老婆为了我付出那么多,所以我必须回报,必须以她喜欢的模样进行回报。
父母孝道,父母含辛茹苦将我们带大,所以我要听父母的话,要让父母高兴开心不忧愁。
但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让他们满足与让我满足这两者相冲突的时候,我基本上是选择的让我满足。
而我内心深处,又会觉得对不起他们,所以在事后会产生后悔难过的情绪。但在事情发生时,我又会带着怒气阻止他们的干扰。
真尼玛有病啊!
是的,我若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考虑家人,那么看着家人痛苦的模样,自己肯定也非常难受。
为什么难受?
自我编织的定义,“让家人难受就是一种罪过,就是一种错误”、“家人为我们付出那么多,将心比心。”
这些明明不真实,但我依旧被这些自我定义所拉扯,任由情绪在体内冲撞。
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袁长文有些发热,似乎有一团火从体内升起,想要燃烧,想要烧掉这一切,包括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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