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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她不会一大早来跟我道歉,因为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晓得碰到了我的底线。
二十多年的相伴啊,我真不愿意看到我们俩决裂。
于是叹了声道,“也罢,你去见见她也行,遗嘱我会再修改一下,到时候你让她签字就行。”
“……嗯!”
程婉卿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又道,“她目前就在纽约,你如果想见她,也是可以去见见的。”
“好!”
……
鬼使神差,我真的从魔都来到了纽约,把事情都交给了程婉卿。
一是想看看她的忠诚,二是想试着放手,如果她够忠诚,那么她会更上一层楼。
纽约这地方算是我第一故乡,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儿度过。
嗅到这里的空气,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可能因为欢颜也在这城市的缘故。
这边比魔都还冷,天色一直都很阴霾。
我没有直接去找欢颜,而是从新买了一把小提琴,在纽约街头拉小提琴了。
在这里,能够看到形形色色的路人,兴许其中一个就是欢颜。
一天,两天……
我都是风雨无阻,总会准时出现在街头拉小提琴,迎风迎雨迎佳人。
这边的人很大方,我卖艺的钱足够我吃喝拉撒睡,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了。
我又蓄起了长发,比之前更长了,像极了一个流浪艺人。
这形象沧桑至极,很惹路人喜欢,我甚至有了不少粉丝。
我告诉自己,如果一年里等不到欢颜就离开,不强求自己去苦苦痴等了。
但,兴许是精诚所至,我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月,终于等到她了。
茫茫人海中,她一出现,那气息瞬间就被我捕捉到了,这就像是一种心电感应。
她就躲在广告牌边,穿着风衣披着长发,惊恐万分地看着我,看着看着就泪眼婆娑。
我虽然背对着她,但眼底余光一直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哭得泣不成声。
女人的眼泪是最能打动人的,尤其是欢颜。
我一度认为她恨极了我,已经到想把我处之而后快的地步了。
但再后来我才明白,她心里自始至终都还保留着一个位置给我,亲人也好,知己也罢,她是用了心的。
我没有去跟她相认,等到她了,看到她了,就了却了一个心愿。
我的心结彻彻底底消除了,觉得这一生即使得不到欢颜也没所谓,她能过得幸福开心就好。
我在纽约呆的时间不长,因为程婉卿没有经受得住考验,她已经开始利用职权在争夺一些不属于她的权益了。
尤其是她还勾结了公司的律师准备篡改我的遗嘱,这令我十分生气。
回国过后,我也没有立即去公司,怕程婉卿一慌张就做出更离谱的事儿。
我让小五从程婉卿身边的人挨个排查,看看是谁在蛊惑她。
以她的为人,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改变心性。
这一查,果然令我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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