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剑之一字,本身就代表着斩断一切的力量,但是明明知道,许多剑法高绝的人依然无法领悟剑道。
要知道,明白和领悟完全是两回事。
而现在的李天华毫无疑问已经开始悟道,当然,他只是刚刚捕捉到一丝一毫的剑道轨迹而已。
如果他完全领悟剑道,恐怕早就可以证道混元了。
然而,即使是这一丝一毫的剑道领悟也使赫尔墨斯苦不堪言。
融入了无上剑道的流景剑虽然不可能切断一切,但也是锋利异常。
赫尔墨斯的法杖也算得上是一件了不起的宝物了,可是,居然在与流景剑对碰十几次后被斩成两截。
现在,赫尔墨斯手中握着一柄短剑与李天无华对峙。
不过,两人的情况依然未变,赫尔墨斯仍占有巨大优势。
主要原因是他的速度太快了,刚才李天华那看似缓慢的剑招其实至少攻击了数百次,可是却被赫尔墨斯愣生生地躲过了绝大多数。
剑道对人的束缚似乎丝毫没有在赫尔墨斯的身上体现出来。
现在,手里拿着短剑的赫尔墨斯威胁更大,他就如同一个暗夜之中的刺客,稍不留意,就会被他刺中。
要是被刺穿丹田和头颅等要害,就算是以准圣的实力也会重伤。
其实,李天华早以看出,赫尔墨斯之所以有这么快的速度,完全是因为他那一双神靴。
李天华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似乎很能体会宙斯的心情,有这么一个身为十二主神,却只有准圣实力的儿子的确是非常尴尬的事。
有好的宝物吧,同样身为十二主神,既然给别人,肯定不能不给赫尔墨斯,可是,把宝物给他吧,又纯粹是浪费。
比如:赫尔墨斯要是使用战神阿瑞斯的战神之剑,肯定连这把神剑三成的威力都发挥不出来。
于是,宙斯想到了一个好方法,那就是将这双鞋给他,反正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的宝物给他都是浪费,不如将这逃命的极品宝贝给他,打不过总逃的掉吧。
为了赫尔墨斯,宙斯可算得上是苦心孤诣了。
的确,自从赫尔墨斯有了这双宝靴后,他甚至有了从圣人手中逃脱的信心。
这也是他敢于明目张胆地来到华夏的依仗。
虽然李天华看出了赫尔墨斯速度超群的原因,但是他也无可奈何,谁让人家的父亲是宙斯呢?
在两人又硬拼了一招后,不约而同地远离了战场,停止了战斗。
战场之中由两人决斗所引起的能量风暴也逐渐平息下来,那些巨大的黑洞也慢慢愈合。
两人的身上都受了些伤,但并不严重,两人的战斗虽然激烈,但都没有发出一决生死的招数。
赫尔墨斯很乐于见到这种情况,战斗的时间越长,李天华身上的祖毒就会发作得越激烈。
而且,就算李天华想逃,可是速度没他快,又怎么逃得了?
可以说,李天华现在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就是动用全部力量与赫尔墨斯大战,也只有这样,李天华才能搏得那一线生机。
赫尔墨斯是有顾忌的!
毕竟这儿不是希腊神界而是华夏,万一华夏圣人察觉到,自己就死定了。
就算圣人顾及面子不亲自出手,几个准圣同时来,那自己也难以逃脱,毕竟,虽然自己有着宙斯赐予的神靴,可是他也没有狂傲到凭着一件法宝就敢在华夏肆意妄为的地步。
因此,李天华与赫尔墨斯同时做出了一个相同的决定:一招定胜负!
杀手王小样重生了,变成一名初三的学生。本来只想平平淡淡过一生,但为了保护身边至亲至爱的人,他决定重回巅峰,成为一代枭雄!踩纨绔灭黑道聚财富笑傲花丛!少年,就是要轻狂!少年,就是要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少年,就是要在逆境中茁壮成长,不走回头路!...
苏沫离一朝穿越,成了无父无母的农家女,与弟弟相依为命。苏沫离靠着所学知识,在冬季成功种出新鲜蔬菜,做到田地不闲着,顺便带领全村人开始朝新农业发展,山货,服装,家具,等等应有尽有,全力奔向小康生活。季白风原本是商业帝国的领袖,失忆与苏沫离相遇,入赘到苏家。可是成亲后的季白风,假戏真做,时不时的与苏沫离玩扑倒。这让苏沫离很是无语。季白风,你个大骗子!说好的失忆呢,说好的纯情呢,统统没了!他原来是一只大灰狼,还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那种。乖,老婆别闹,咱们回家生猴子去!...
虞朝末年,群雄并起,东海诸岛推举武氏为皇,建立武国。南方富饶之地为杨氏窃据,建立楚国。西方三川之地被刘氏霸占,建国为蜀。京畿之地成曹氏囊中之物,建国为魏,北方大地被石氏一统,立国为赵。草原大地被成云部统一,建立云国。极西之地的蛮族在凯撒的带领下,建立沙罗帝国。天下七分,烽烟四起,战乱不休,民不聊生。...
离开多年,战神回归。迎来的却是妹妹离世消息。回到云海。手刃仇敌,灭豪门,斩强权,他自一世不败。...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姐姐结婚,新娘却是小姨子。一场阴谋让她嫁给了这个权势滔天的男人,他是天之骄子,商界帝王,为人冷酷无情,视女人如粪土。可是,第一次见面他就化身为狼,把她吃干抹净,日后更是宠爱有加。正当她沉浸在幸福之中时,眼前却丢来一本离婚证,孩子留下,你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