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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鱼当即左手竖在胸前,在心中说道:“太爷,您年轻的时候曾经参加过抗日战争,打跑过小鬼子,您曾说,没能马踏东京,打进东瀛本土是您一生的遗憾。”
“现在,我带着您,打进东瀛了,不但打进了他们的本土,还要在他们的富士山上,与他们决战!”
望着远方在夜间亮着一抹银色的富士山主峰,常小鱼闭上了双眼,连连掐动手诀,片刻后猛然喝道:“让你看看我太爷的武魂!”
嗡!
一声响彻天地的梵音,如同黄钟大吕那般,震的两方所有人马都是为之一惊,下一刻就见常小鱼身后散发出漫天金光,在金光之内,一个身着长袍的英俊少年光影蓦地出现,尔后化作十几米高的巨人,漂浮在常小鱼身后。
站在指挥部门前的陆水镜惊道:“常胜?!”
与常胜私交甚好的陆水镜,可太清楚常胜的长相了,虽然他遇到常胜的时候,常年已经不再年轻,但那时的常胜只是年岁大了一些,整个人看起来依旧英俊帅气,此刻光看这一张脸,陆水镜就知道这个巨大的武魂是谁。
有那么一刻,陆水镜的眼睛红了,他没想过,多年之后再见故交,竟是在这种场合之下,他想起了那年冬天,下着雪,他与常胜坐在凉亭里,品着酒,赏着花,看着蝴蝶飞舞,两个男人谈古论今,煮酒论英雄,几乎聊了三天三夜没合眼。
这辈子,他再也遇不到那样让自己觉得投缘的男人了,陆水镜眼仁颤抖,用衣袖擦拭眼角的那一刻,长长的叹了口气。
德川庄园之内,斗笠也是猛地一惊,“这……这不是常胜吗!”
常胜死在了斗笠的手中,所以常胜长什么样,斗笠再清楚不过了,阎青云也是惊道:“这是年轻时期的常胜啊,那时在起始议会里,我见过他。”
“噢……我想起来了,当年雷复明准备搞死常小鱼的时候,曾经派人挖过他家祖坟,掘出了他太爷的尸骨,但后来那人全家都死了,七窍流金汤,好似体内被灌了铜水似的。”
“敢情他家祖坟里埋着的那具金骷髅骨,是假的。
而真正的常胜,则被常小鱼养在了体内?”
斗笠微微点头,眯着眼睛说道:“这小子,够狠啊,也藏的够深,我调查他了那么久,我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玄机,可我唯独不知道,常胜竟然也藏在他的体内。”
“好小子,比我这个老江湖,更老江湖啊。”
其实,在常胜刚死的时候,常小鱼便立下宏愿,将来要找到九大尸王,要打开地气封印,要造福天下人,让穷人不再受欺负。
可这个世道,无时不刻的在告诉他,想要完成理想和宏愿,就得先拥有足够大的拳头,所以常小鱼悄悄的将常胜的尸体养在了自己的体内,并且谁都没有告诉。
就连青鸢,都不知道。
为的就是将来找齐九大尸王,打开地气封印的那一瞬间,继承常胜体内之前养的‘老爷’,再加上九大尸王,常小鱼会成为第一个突破地尸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九大尸王找齐了七具,正巧也在今日看见了这把魔骨胁差里冒出来的东瀛武魂,常小鱼想起了太爷的遗憾,他必须要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地方,让太爷再一次享受胜利者的荣耀。
阎青云小声问:“师父,常胜很厉害吗?”
斗笠表情很认真的想了想,“怎么说呢?说他厉害吧,死在我手上了,说他不厉害吧,像他这种人才,整个夏国都找不来几个。”
“别忘了,常小鱼再怎么踩着我的头找事,也不能抹掉我身为五岳山会,十方大佬的一员,在整个夏国的修行者当中,我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或许我不如凌仙芝那般耀眼,也不如裴玄生那般深邃,甚至连眼前的常小鱼也打不过,可要收拾他常胜,算不上多难,毕竟在整个夏国,能打得过我的,你那一双手能数得过来。”
斗笠随便传了几招,就让阎青云在影视基地的大火中脱身而出,所以斗笠的本事,阎青云是很服气的,如果说硬桥硬马真功夫的打,或许他不是冉凤鸣的对手,但真要玩阴谋诡计,或者拉长战线,斗笠早晚也能耗死冉凤鸣。
这就是明面上的老大,和背地里掌握一切命脉的大佬的区别。
坦白讲,冉凤鸣还是太笨了,当年裴玄生对他的评语,说的非常贴切,裴玄生一眼就看穿了冉凤鸣这一生的最高上限,所以说他是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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