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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心疼的摸着坎高的狗头:“我这只狗啊,叫大王。
你回去改名字也行,不改也行。”
“我看它挺亲你的,难得。
我这么多朋友,以前经常跟它见面的,它最后谁都不认,却看上你了。”
他唏嘘着,显然已经做好了决定。
“至于吃的,你别听孙老板说的夸张,他这人就是那样,你要买他的狗,他先把能花的最多的钱,还有付出的最高昂的代价,全都跟你说清楚,就怕你没点自知之明。”
“我买狗的时候,他跟我说一天能吃百十斤肉,给我心疼的啊!
但我那会儿不是有钱吗?也有点儿想炫耀的心思,这就答应了。”
“谁知道回家之后孙守平才说实话:能吃百十斤肉的坎高,都是在国外被主人家带去打猎的,猎熊杀虎的。”
“咱们自己养,天天一亩三分地里溜达,没有那个运动量,吃太多了只会发胖。”
想到这事儿,王振也是唏嘘——他当初真是做了好久的心理准备才下定决心的。
结果回家了才知道真相!
要是早知道,他何苦给家里人做工作都做了那么久啊!
“总之,它不挑食,人家喂金毛怎么喂,你就怎么喂,给肉当然更好,不给的话吃狗粮它也行。”
“孙老板自己也不可能天天给他们吃那么多肉。
你算算,一天一千,一个月三万……那他这狗得多少钱才能赚回来呀?”
“我当初就是太傻,看他说的实诚,当时就被镇住了!”
同样发傻的宋檀也不由无语。
孙老板但凡跟客人说实话,金毛咋喂坎高就咋喂,也不至于人人都被它的饭量吓退。
不过想想也是,哪怕纯吃狗粮,一顿也得一大袋子,喂不起的就是喂不起,艰难的从牙缝里省出钱来喂狗,那也没必要是不是?
王振交待清楚,俯身进了车厢,而后扒拉出一个箱子。
当先放在上面的,是一个直径约三十厘米的奶油黄浅口珐琅盆,沉甸甸的。
“就这么个盆,你每次倒狗粮把盆加满就行,有条件了每天再喂个三五斤肉,没有也行。”
“我们家大王吃东西可斯文了,从来不会把粮食撒在外面。”
他叹息着,不断抚摸着坎高的脖颈:“在咱们这儿,它没运动量的。
也就比金毛吃的多个两三倍吧。”
随后,他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一个小册子。
“这上面记了它喜欢吃的东西,还有它的疫苗证,驱虫的册子,还有它的狗证。”
“现在你带回去了,既然是养在农村,办不办都行。”
王振把东西一股脑的放在地上:“姑娘,现在你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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