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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你没事吧?”
“你不是疯子?”
我惊诧的看着流浪汉,虽然小路没有路灯,但借着月光我还是看清楚了这流浪汉的面容。
流浪汉,年纪大概在四十岁左右,身材干瘦,脸上黑漆漆的满是污垢,头发长而乱,枯燥的像一窝杂草,他长相没有什么特别,但我却发现他的双眼格外有神和沧桑。
这种沧桑,是那种经历过大风大浪之后的沧桑。
见我此时诧异的模样,流浪汉冲着我呵呵一笑:
“如果我不把自己装成疯子,他们怎么会轻易的离开?”
“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为什么不能帮你?”
流浪汉反问了我一句,而他的这句话,也是把我给噎住,不知道如何回答。
见我不说话,流浪汉是突然对我问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讨厌刚刚的那群混子吗?”
“当然讨厌!”
听见我的回答,流浪汉是笑了起来,然后有些高深莫测的说道:
“小子,你信不信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混混?”
“大叔,你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会成为一个混混?”
流浪汉见我不信,摇了摇头:
“我可没有开玩笑,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混是你以后唯一的出路!”
“为什么?”
我饶有兴趣的问道。
“因为你不甘平凡!
一心想要改变命运,你以为努力学习就是你改变命运的方向,这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对于你来说不是!”
“你天资聪明,知道容忍,知道退让,你本就不是一个平凡的人,你其实心比天高,但你因为出身太差,一直被人欺负,你也一直在容忍,觉得忍一忍就会过去,可容忍只能让人觉得你懦弱,你越是懦弱,别人就越要欺负你,我能感觉的到,你容忍不了多久了,你迟早会被逼上绝路,成为一个混混!”
流浪汉的一番话说的很认真,不过我却一点也不认同他的话,刚想开口反驳,可流浪汉又抢先一步笑着对我说道:
“你知道我在当流浪汉之前,是干什么的吗?”
听见他问出这个问题,我摇了摇头,等待着他把话继续说下去。
可流浪汉并没有着急接着往下说,而是从身上掏出了一把精巧玲珑的匕首。
当看见这匕首时,我不由愣了愣,因为这匕首实在精美的有些过分,从这匕首的材质和造型,我便能看出这匕首绝非常物。
“你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一把匕首?”
我忍不住开口询问了一句,而流浪汉是叹息的说道:
“你可能不相信,十年前我和我老大,在天府市可谓呼风唤雨一手遮天,当时我们手下精锐的小弟就足有千人,为我们效力的人,更是数不胜数,我老大哪怕只是打个喷嚏天府市也要抖三抖,当年我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匕首是我老大送给我的,世界上仅此一把,千金难求,万金不卖!”
流浪汉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充满了异样的光彩,好像他描述的那段事情,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听流浪汉的口气,他以前好像是混黑道的,而且还混的很好。
“既然你以前那么风光,现在为什么变的如此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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